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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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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子女教育 1. 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的子女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您和配偶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子女年满 3 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管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档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涉及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 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 1000 元。假如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 2 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 2023 元,以此类推。具体由谁来扣除,父母双方可选择拟定,假如一个家庭中,子女教育每月有 1000 元的扣除额(即 只有 1 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 500 元。只是扣除方式拟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 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假如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 3 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假如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提醒大家的是, 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因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存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行的寒暑假等假期。 4.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假如您的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假如您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告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二)继续教育 1. 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假如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按月扣除; (2)假如接受的是资格类的继续教育,且在纳税年度内已经取得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则可在取得证书的当月及以后月份可通过扣缴单位扣除;当然,也可以年度终了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而技能人员和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这些培训之外的爱好培训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 2. 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假如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每月可以扣除400 元;假如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年扣除 3600 元。 由于接受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一般都已经就业,因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 但有一个例外 ,假如您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您的父母扣除,也可以由您本人扣除。 3. 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假如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享受扣除的起止时间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48 个月。 假如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取得的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需要提醒的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行,您需要填报的是在此之 后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 4.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假如您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 (三)住房贷款利息 1. 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或者您的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允许扣除。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或初次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假如 您 难以拟定自有的住 房贷款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可以通 查阅贷款协议(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 、住房公积金中心 征询 等方式确认 。 2. 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期间,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具体由谁来扣除,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选择拟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变更了。 3. 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享受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贷款协议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所有归还或贷款协议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40 个月。 . 4.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您需要保存好住房贷 款协议、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 (四)住房租金 1. 政策享受的条件。 假如您在重要工作城市租了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您以及您的配偶在重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您以及您的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均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也就是说,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 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 2. 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按所在的城市不同分为三档:(1)假如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拟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2)假如是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人的城市,则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假如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人(含)的城市,则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这里市辖区的户籍人口,要以国家记录局公布的数据为准(附后)。 住房租金支出,具体由谁来扣除,需要有所区分。假如您和您的配偶重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申请扣除,并且是签订租赁住房协议的承租人来扣除;假如您和您的配偶重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双方均在两地没有购买住房的,则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3. 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协议(协议)的,扣除停止时间为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当月。 4.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您申请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妥善保管好住房租赁协议或协议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 (五)赡养老人 1. 政策享受的条件。 假如您赡养的老人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被赡养人年龄年满 60 周岁(含),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涉及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 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您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假如您为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 2023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假如您为非独生子女,需与您的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23 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具体分摊的方式,可以由您和兄弟姐妹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您和兄弟姐妹还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拟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变更了。 3. 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 60 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假如您是非独生子女,并且采用了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扣除方式,则需要注意留存好相关书面协议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 (六)大病医疗 纳税人在 2023 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支出,可以在2023 年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和范围将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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