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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CM 1074-2018 中医治未病服务规范服务保障通则-(高清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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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1.020 C 05 团体标准 T/CACM 10742018 中医治未病服务规范 服务保障通则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preventive treatment of disease in Chinese medicine General requirements on service guarantee 2018-09-17 发布 2018-11-15 实施 中 华 中 医 药 学 会 发 布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中医“治未病”服务机构.2 4.1 机构设置要求.2 4.2 环

2、境卫生要求.2 4.3 从业人员要求.3 5 资源管理.3 5.1 人力资源管理.4 5.2 设备资源管理.4 5.3 档案资源管理.4 6 安全与应急.5 6.1 应急预案.5 6.2 安全保障.5 6.3 中医“治未病”服务提供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5 6.4 安全人员配备与培训.5 7 财务管理.5 7.1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6 7.2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6 8 服务质量评估.6 参考文献.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中医药学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本

3、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道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晓婷、桑珍。本标准参与起草人:戴宇欣、黄虞枫、廖利平、周敏、李静。引 言 随着人民群众对中医养生保健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治未病”服务急需从行业管理、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规范,不断促进中医“治未病”服务的健康发展。目前,中医“治未病”服务两大类主要经营场所包括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不同场所有其不同的特性,本标准将对这两大类场所保障其服务提供过程中所涉及的方面进行规范。同时,对保障服务提供的过程中主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在此标准中一一赘述。中医治未病服务

4、规范 服务保障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治未病”服务机构的设置、环境卫生、人员、资源管理、安全应急、财务管理、服务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的机构,包括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本标准不适用于上门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WS

5、387-2012(所有部分)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4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服务保障 service guarantee 为支撑服务安全有效而提供的条件。注:条件包括机构能力、环境卫生、资源管理、人员配备等。3.2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TCM healthcare institution 已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运用养生保健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开展保养身心、预防疾病、改善体质、增进健康等服务的非医疗性质的服务机构。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2号,定义1.2 注:可从事的服务项目包括:咨询指导类

6、、按摩类;熏洗类;艾灸类;贴敷类;拔罐类;刮痧类;以及以中医理论、理念为指导的各种物理方法、自然疗法等。不得从事医疗和药品销售等活动以及禁止使用危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方法或手段。4 中医“治未病”服务机构 4.1 机构设置要求 4.1.1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设置要求应符合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有关规定。4.1.2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设置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经营服务场所应按照功能与用途进行合理区域划分;咨询指导类用房应独立设置;开展有操作类项目时,应独立设置消毒室;服务项目用房建筑面积应满足机构开展服务的项目、设备与功能需

7、要;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应满足设备与功能需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职人员情况介绍,以及监督投诉电话。4.1.3 中医“治未病”服务机构 中医“治未病”服务机构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4.2 环境卫生要求 4.2.1 室内空气质量 应保持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4.2.2 室内采光 应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应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4.2.3 室内噪音 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噪声排放应符合 GB 22337 的规定。4.2.4 用品用具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

8、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清洗、消毒、保洁。不应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4.2.5 饮用水 提供给顾客的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相关规定。4.2.6 消毒与检测 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配备消毒设施或消毒间。应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检测每年不得少于1次;中医“治未病”服务机构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及时整改。检测结果应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4.3 从业人员要求 4.3.1 人员配备 4.3.1.1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工作人员配备应符合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有关规定。4.3.1.2 中医

9、养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配备要求应符合以下相关规定:从事养生保健服务的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或行业机构的培 训合格证书。4.3.2 基本要求 4.3.2.1 中医“治未病”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在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其他具有传染性的疾病。4.3.2.2 中医“治未病”从业人员应具备所从事服务工作必要的卫生和法律知识。在上岗前应经过有关服务提供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具有基本的判断及一般

10、的处理能力。4.3.2.3 中医“治未病”从业人员在上岗服务时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并佩戴工作胸牌。4.4 设备配置要求 4.4.1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的设备配置应符合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有关规定。4.4.2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应配备与开展的服务项目相符的设备、设施。应配备满足服务项目所需要消毒设备、设施。应配备满足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所需要的设备、设施。5 资源管理 5.1 人力资源管理 5.1.1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的人员应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考核。5.1.2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5.1.2.

11、1 应规定人员的岗位资质以及基本素质。5.1.2.2 应规定聘用人员条件、聘用流程、待遇、年限以及解聘的规定和程序。5.1.2.3 应对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制定相应的计划,规定培训的方式、方法、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后的考核等要求。5.1.2.4 应规定负责考核的具体科室、考核周期、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以及考核结果处置等要求。5.2 设备资源管理 5.2.1 采购计划 对中医“治未病”服务机构内部设施、设备及用品的需求进行评估,制定采购计划。5.2.2 物品采购 应向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的物品应有相关行业内的认证凭证。5.2.3 质量检验 对于采购的物品进货时应对其质量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的采

12、购品,不得用于养生保健服务。5.2.4 采购合同 对于采购过程中的定货合同,应明确采购地点、报销等应有相应的程序和要求。5.2.5 物品管理 对于采购的物品设立专人验收并造册登记,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5.3 档案资源管理 5.3.1 行政资源档案 行政资源档案管理应包含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5.3.2 人事资源档案 人事资源档案管理应包含工作人员资质;岗位职责;培训考核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内容。5.3.3 业务资源档案 业务资源档案管理应包含服务项目情况;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检查情况;顾客信息及服务提供信息;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5.3.4

13、 信息资源档案 信息档案的发放、回收、借阅、销毁都应有专人负责并记录,包括纸质、电子信息档案。应保护顾客的个人信息及服务信息。6 安全与应急 6.1 应急预案 中医“治未病”服务机构应根据突发事件的特性进行分类,并针对不同事件制定应对预案。应急预案中应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规定应急启动的流程、事件处理程序以及事后报告及存档。6.2 安全保障 6.2.1 基本安全 酗酒滋事、明显精神异常及烈性传染病者前来寻求服务时应予劝退。6.2.2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有关规定。因服务项目所产生的明火应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火灾发生。有源电器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

14、保养、检测,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应定期对有源电器进行检查,防止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6.3 中医“治未病”服务提供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6.3.1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 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的临床应急处理应符合 WS 387-2012(所有部分)的有关要求。6.3.2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从业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并掌握突发事件处理步骤,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选择自行处理或送医治疗。6.4 安全人员配备与培训 6.4.1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的安全人员配备应符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并可与本单位人力资源共享。6.4.2 中医养生保健机

15、构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应配备与经营场所需求相符的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6.4.3 人员培训 应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7 财务管理 7.1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室的财务管理应符合本单位财务规章制度,由医疗机构统一管理。7.2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应根据本机构的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建立内部经济核算制度,建立财产清查、财产检查的有关程序,进行财务分析,并对财务的档案进行归集、整理和保管。8 服务质量评估 8.1 服务机构应建立服务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质量的自我评估。8.2 服务机构应建立顾客意见反

16、馈的机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意见进行处理并反馈给顾客,及时与顾客保持沟通并跟踪处理结果的满意度。8.3 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质量评估结论,制定纠正措施和改进措施,持续改进。参 考 文 献 1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2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 GB 3098-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4 GB/T 13017-2008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5 GB/T 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总则 6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7 GB/T 18204.13-2000 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8 GB/T 182

17、04.14-2000 公共场所空气湿度测定方法 9 GB/T 18204.18-2000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 10 GB/T 18204.21 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 11 GB/T 18204.22 公共场所噪声测定方法 12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13 GB/T 18773-2002 医疗废弃物焚烧环境卫生标准 14 GB/T 24421.2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 2 部分:标准体系 15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2 号 1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 年 4 月 1 日国务院发布)1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 80 号)1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6 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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