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帮扶项目是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具体抓手和有力支撑,为推动第一书记帮扶项目顺利实施,山东省汶上县围绕“准、快、专、严、实”“五字诀”,抓实第一书记帮扶项目。申报项目“准”。印发关于组织全县第一书记开展“十个一”活动的通知,让第一书记充分了解风土人情、村情民意,做足调查研究的功课,做到帮扶工作有的放矢,项目筛选更加合理。按照“村级申报、服务队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申报项目,要求第一书记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等程序,因地制宜精准申报,力争实现“申报一个、通过一个”。项目实施“快”。从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汶上县第一书记帮扶项目工作专
2、班,对上报的帮扶项目认真论证,及时审定。对帮扶项目立项、评审到招投标等各个环节,加强协调指导,跟踪推进,打通项目快车道,确保帮扶项目及时开工。实行一线工作法推进项目,项目专班定期调研,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帮扶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技术指导“专”。根据第一书记帮扶项目内容及行业类别,积极争取县直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等服务。不定期邀请农业、林业、畜牧、水利、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专家现场对项目实施各关键环节进行培训、现场指导,确保项目实施不走样,项目质量有保障。资金监管“严”。将“实施程序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作为第一书记帮扶资金使用准则,出台汶上县第一书记服务队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帮扶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梳理规范报账条目,确保合理规范;完善帮扶资金审计流程,确保合规合法。强化监督,严格审计,确保帮扶资金使用规范。后续管护“实”。前置第一书记帮扶项目后续管护工作,出台汶上县第一书记帮扶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对已建成的帮扶项目及时进行确权登记,明确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使后续管护工作有章可循。明确集体资产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由项目所在村作为管护主体,经营性资产由承租者管护。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宜公则公,宜营则营,使项目后续管护逐步由行政型管理向社会服务型管理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