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三阶文献
外贸专员提成管理制度
文献编号:
WI-MK-03-003
版 本 号:
A1
页 数:
第1页,共6页
生效日期:
2023-06-01
编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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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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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准:
日 期:
文献修订记录
版本号
修改内容摘要
生效日期
修订人
A1
对6.2.、6.4.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2023-7-1
王顺利
会签
部门
□营销中心
□研发中心
□采购部
□计划部
□仓储部
□跟单组
署名
部门
□电源部
□灯具部
□工程部
□品质部
□人力资源
中心
□财务部
署名
1.0.目的:
为了规范营销中心的提成方法,激发外贸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促使销售业绩连续增长,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合用于公司所有外贸专员及外贸助理。
3.0.权责:
3.1.外贸主管:负责对新入职外贸专员的技能、产品信息等知识培训与指导,带领团队开展业务。
3.2.财务部:负责销售人员的提成核算与发放。
3.3.总经理:负责对营销中心的统筹管理及所有销售数据的审批。
4.0.定义:
4.1.(一般)外贸专员:即应届毕业生或具有2年内外贸业务工作经验,熟悉外贸业务知识与流程,拥有少量客户资源的外贸专员。
4.2.(高级)外贸专员:即具有2年以上LED照明产品外贸业务工作经验,熟悉本行业产品知识及市场走势,拥有较好的客户资源,且历月销售业绩在60万以上的外贸专员。
4.3.外贸助理:对总经理授权分派的公司客户跟进维护及协助外贸经理跟进其个人分派的客户。
4.4.公司客户:指公司总经理直接下达的订单客户,或离职外贸专员交接的客户由总经理根据客户情况分派给外贸助理/专员负责的已成交客户。
4.5.公司产品价格范围:指结合本行业市场变化及公司整体情况,由总经理适时修订并下发的公司销售产品单价表。
5.0.试用期:
5.1.所有新入职外贸专员及助理试用期限为3个月。
5.2.试用期外贸专员与转正后提成标准一致。
5.3.外贸专员试用期必达工作指标:
⑴ 第一个月,能完全熟悉公司产品,通过公司考核。
⑵ 第二个月,不低于二家样品客户成交,金额不限。
⑶ 第三个月,不低于三家样品客户成交,金额不限。
5.4.试用期薪资;
⑴ 试用期内外贸专员的工资底薪为:2500元/月,高级外贸专员的工资底薪为:3500元/月,转正后按本制度 6.2 标准执行。
⑵ 试用期内外贸专员及高级外贸专员完毕必达工作指标,发放100%试用期底薪;未完毕必达指标,扣减20%试用期绩效,发放80%试用期底薪。
⑶ 试用期内的外贸助理的工资底薪为:2500元/月,转正后为:3000元/月,并按本制度 6.4标准执行。
6.0.正式期:
6.1.业务部人员薪资结构:底薪 + 提成
6.2.底薪标准:根据外贸专员月销售总额进行浮动。具体如下:
序号
级别
月度销售总额(万元)
(a代表个人)
底薪
(元)
备注
1
外贸专员
a≤5万元
2500.00
2
外贸专员
5万元<a≤20万元
3000.00
3
外贸专员
20万元<a≤40万元
4000.00
4
外贸专员
40万元<a≤60万元
5000.00
5
外贸专员
60万元<a≤80万元
6000.00
6
外贸专员
80万元<a≤100万元
7000.00
7
外贸专员
a>100万元
8000.00
6.3.如客户下达的已生效协议在次月发生变更,导致销售额产生变化。
⑴ 协议变更导致销售额减少,原协议金额差额部分导致的底薪差额在当月一次性扣除,当月局限性扣除,则在次月或后续月度中扣除。
⑵ 协议变更导致销售额增长,原协议金额超额部分并入当月销售总额核算底薪。
6.4.销售提成计算标准:
⑴ 以财务部通过ERP系记录算当月销售回款总额为基准。
⑵ 外贸专员个人提成计算标准(按业绩分两段计算):
a.当月销售回款总额5万元以内(含5万元),不管产品售价范围,均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的1%支付提成。
b.当月销售回款总额5万元以上部分, 产品售价低于公司正常价格(即特价订单)的订单回款按1%支付提成;产品售价不低于公司正常价格的订单回款,T灯管系列产品按该订单回款额1.5%支付提成,其它系列产品按该订单回款额2%计算提成。
c.公司客户由外贸专员直接负责跟单时,按本标准b.条款计算提成。
※ 举例说明(1):
某外贸外贸专员A 在2023年5月份的销售总额为100万元,回款总额80万元(不含特价订单),根据上述标准得出:
1.外贸专员A的底薪为:7000元;
2.外贸专员A的提成计算方式:
※ 5万元提成金额:5万元 * 1% = 500元
※ (80-5)=75万元提成金额:75万元 * 2% =15000元
那么,外贸专员A的总工资应为:
※ 7000元+500元+15000元 = 22500元
⑶ 外贸助理个人提成计算标准:
a.试用期不计提成,正式期的外贸助理对所负责订单享有提成(以异动单为准)。
b.凡外贸助理负责跟进的订单, 售价低于公司产品价格范围的,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0.3%支付提成金额;不低于公司产品价格范围的,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0.6%支付提成金额。
c.凡涉及公司客户订单或者离职外贸专员的订单,提成金额由公司按本标准b.条款发放;若在职外贸专员或外贸经理的客户跟单,则从该在职外贸专员或者外贸经理提成中分解,提成金额按本标准b.条款执行。
※ 举例说明(2):
外贸助理B已转正,负责外贸主管C的某订单跟单工作,当月该订单的销售回款总额为100万(其中特价30万,正常价70万),那么该外贸助理的工资应为:
1.外贸助理B的底薪为:2500元
2.外贸助理B的提成计算方式:
※ 30万元部分提成:30万元 * 0.3% = 900元(外贸主管支付)
※ 70万元部分提成:70万元 * 0.6% = 4200元(外贸主管支付)
那么,外贸助理B的总工资应为:
※ 2500元+900元+4200元 = 7600元
6.5.工资与提成的发放:
⑴ 底薪每月25日按本制度 6.2 标准发放,并结合实际出勤天数。
⑵ 提成发放时间:次月30或31日全额发放。
⑶ 提成发放条件:订单货款必须所有收回,且订单产品已所有完毕出货,否则,提成按原规定
发放时间上顺延一个月。
7.0.销售管理:
7.1.所有国外客户下达订单后,必须预付30%以上货款,外贸专员方可下达厂内生产告知安排原
材料采购实行生产(总经理书面批准的其他付款方式除外),经财务部确认订单所有货款已到
账后方可安排出货。
7.2.对于申请月结的特殊客户,必须经部门(副)总监及总经理批准,并签订相关协议方有效。
7.3.严禁外贸人员私自放款给客户,否则,导致的损失由相应外贸专员100%承担损失。
7.4.所有外贸人员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7.5.所有外贸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若违反法律、以权谋私、泄露公司机密、违反公司制度等(如私自截留货款、私倒卖公司产品选成严重影响等行为)被公司开除的或因此积极辞职,未发提成金额不予发放;给公司导致损失的,应按价补偿,对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0.说明:
8.1.本制度中所列条款与公司现行制度有冲突时,按本制度内容执行。
8.2.本制度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以上制度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接受并遵守所述条款,署名确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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