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料买卖合同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产品规格产品名称色号规格型号成品有效门幅数量(米)单价(元/米)总金额(元)交(提)货时间备注一、 表格中约定的单价为: 。二、 如遇短溢、色差等情况,允许误差: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一、 总采购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含 费用,最终金额以乙方实际交付的货物总量计算。二、 付款方式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交货后经验收合格 个工作日内交付该笔货款。第三条 交货、包装以及验收一、 交货地点: 。二、 包装:乙方应将产品按照产品特性进行包装,保证产品不被水
2、浸泡、不被污染等。三、 验收:甲方收货前就产品的数量进行清点,对于产品的颜色、质量等进行检查。如发现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甲方应在 日内书面提出异议。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第四条 质量标准一、 面料质量应符合 。二、 具体要求如下:(1) 面料本身无异味。干净、颜色纯正、与样品或色板等无色差、无油渍和其他污渍等;(2) 面料无抽纱、色纱、边中差、前后短差等不良现象;(3) 面料染色无不均匀现象。包括色牢度,无掉色、相互染色等现象。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一、 甲方下单时应明确说明所需要的面料颜色、货号、数量等产品基本信息和质量要求。二、 按照约定及时接收货物并验收,如出现质
3、量、数量等问题应在质量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 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逾期应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交货期顺延。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一、 保证按时按质提供产品,如面料度短缺则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二、 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 如乙方迟延交货,按照迟延交货部分的千分之 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未按时付款导致迟延交货的除外。二、 如甲方迟延付款,应按照迟延付款金额的千分之 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交货期顺延。第八条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 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二、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他一、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三、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签署地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