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对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的能力和精度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项目部、工程部所有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均应按此制度执行。3.职责3.1工程部负责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台帐;负责公司购置仪器的管理、送检、维护等工作。3.2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测量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台帐。3.3 项目部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检查和实验设备、计量和测量设备、监测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建立台帐,并保存校验记录。4.检查、实验和测量装置的采购4.1 50000元以下的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由各项目部自行购置,50000元以上的检查、实验和测量装置由各
2、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递交需用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工程部公开招标购置。4.2 新购置的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应及时建立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在一周内依据仪器的精度或量度值的标准规定进行初次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5.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的使用5.1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规定使用,保证其性能与测量规定相一致。5.2 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校验、维护及保养工作,应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5.3 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的使用部门每半年更新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台帐和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检定/校准记录;各项目部有关资料工程部备案;项目部一式二份,一份报公司工程部,
3、一份项目部保存。5.4 工程部对各项目部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的有效性实行监控,防止非预期使用;各单位应保证使用的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始终处在受控状态。6.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的校验6.1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中,凡属国家制度由法定检查机构,或授权机构校准的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必须送国家法定检查机构或授权机构校准;其他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自行校验,未经校准或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6.2有周期校准规定的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按照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检定/校准周期表规定,由项目部负责送检,并保存校准记录。6.3无鉴定规程的自校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各单位应依据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按制度的时间间隔自行校
4、准或在使用前校准。6.4 校验或检定证书要与仪器或设备放在一起,以备有关人员查验。6.5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检查、实验和测量计量设备达不到精度或准确度规定期,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作出明显的标记,然后及时将该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送到法定检查机构进行维修、检查,直到满足精度规定为止,并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拟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对产生的影响采用相应的纠正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7.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的标记 所有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均须实行标记管理,以保证在制度的范围内使用;依据校准证书或自校记录进行标记,内容应注明设备名称、型号、校准日期、下次校准日期、标记人。8.检查
5、、实验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8.1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和保养,定期对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依据产品说明书或相关规程进行保养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有检查记录及解决措施。8.2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使用时应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妥或其它因素导致设备精度不准或无法使用时,一方面要查明因素,不准乱拆、乱动,以免导致更大损失。确属自己范围内的维修或保养工作,要认真、细心的做好,否则要送专业部门维修校验。8.3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当天使用完后,操作人员要及时清理,擦抹干净,对自校设备(试模、塌落度筒等)要清洁表面并上油保养。9.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的存
6、放及封存9.1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妥善保管;在存放或搬运过程中,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损坏和失准。9.2检查、实验和测量设备超过三个月不使用时,应由使用单位予以封存,并做好标记和记录,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严禁淋雨日晒。启用时要认真检查各部位及零部件,确认完好无缺,是否还在有效期内,确认完好、有效后方可使用。 检查、测量、实验设备校准记录名称编号使用单位使用周期(月)校后状态校准人日期 审核: 制表人: 年 月 日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序号使用日期使用状况 实验项目使用人备注使用前使用后 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仪 器名 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设备管理编号维修保养记录仪器损坏情况记载:维修(保养)情况记载:维修(保养)后情况记载:维修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