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知晓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农村基层信访工作,目前面临着诉求类型复杂化、上访形式多样化、上访目的趋利化的困境,亟需我们学懂弄通用活信访工作条例提供的方法指引和现实遵循,审慎稳妥地化解好基层治理中的风险与挑战。明晰责任体系“分流轨道”,以依法按策系统治理重塑制度规范力。“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构建系统缜密的责任监督体系,才是转变固有基层信访生态、实现“正本清源”的底层逻辑。信访工作条例通过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三类事
2、项,条款清晰地划分了各自的受理办理程序,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管理叠加、推诿扯皮、方式粗暴等不作为、不担当现象的发生。坚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更突出规范化操作,不要“大包大揽”而要“精耕细作”,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该问责问责、该追究追究,让“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不再只停留于牌面上。同时,学会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司法机构、社群组织等多方力量,探索落实“访调对接五法”工作模式,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基层信访工作新格局。缩短群众倾诉“直线距离”,以多措并举源头治理夯实基层组织力。信访工作的核心离不开一个“民”字,而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恰恰也是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的关键。要让
3、群众“信得过”,就必须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把矛盾发现在家门口,掌握在细微处。“尽小者大,慎微者著。”这就需要我们发挥好基层组织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干部“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和“一叶落知天下秋”的敏锐意识,将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严肃监督追责机制,决不能“踢皮球”,把小事拖成大事,把小责任拖成大责任。要善于转变工作理念,由“单打独斗”向“攥指成拳”转变,由部门推动向群众参与转变,让基层组织张力变为真正的社会治理效能。激活基层建议“智库效能”,以民众反馈辅助治理深化政府决策力。信访制度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中自下而上的一种负反馈机制,能为政府决策、司法改革、人权保障等多个领域提供具有战略性的辅助治理功能。透过农村基层信访工作,我们能从一个个具体的现实“缩影”中看到各类社会矛盾是如何碰撞交织的,由此吸纳建议、完善政策,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当然,我们同样需要意识到信访信息中的基层建议往往带有主观的“显性需求”,但其中可能也蕴藏着反映痛点的“隐性需求”,若不及时查漏补缺,可能会引发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信访信息中的基层建议不应成为政府决策的负担,而应视作一种“智库资源”,让它为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反馈风险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