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根据本职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地鉴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二、成立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镇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档案人员按照职责参加鉴定销毁工作。
三、鉴定档案的价值要根据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与不归档范围表》等规定进行。
四、档案鉴定工作采用由鉴定人员对案卷(件)逐卷逐件分析、研究的方法进行,写出鉴定销毁工作报告,提出存毁意见,交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应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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