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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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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 2 页 共2页 编号:GFJJ-AQ-2021 A版0次修改 2020.4.1生效 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消除或减少生产过程中作业环境带来的从业人员健康危害因素,预防从业人员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生产过程中接触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等因素的作业场所均适用本制度。 3. 定义 3.1职业性危害因素: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或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 3.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 管理职责 4.1生产部(办公室)负责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分析、职业健康监护及采取预防措施。 4.2 各部门负责具有职业性危害因素场所的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 管理程序 5.1生产部(办公室)要做好具有职业性危害因素场所从业人员,卫生预防常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并根据职业性危害因素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和防护用品及防护器材。 5.2 安全员及各部门要督促从事职业危害的员工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5.3 粉尘性作业现场要加设除尘设施,尽可能减少粉尘空气污染,防止从业人员因粉尘而引发的职业病。 5.4 物理性因素以及劳动生理因素可对女工的健康构成威胁的作业场所,严禁安排女员工工作。 5.5 生产部(办公室)应做好员工的劳保发放工作。 5.9 职业健康监护 5.9.1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从业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从事职业危害工作。 5.9.2业务部应组织开展从事职业危害人员定期开展在岗体检,离职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依法处置。 5.10 业务部应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6. 附则: 6.1 各种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查记录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五年。 6.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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