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表格).docx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249574 上传时间:2024-08-30 格式:DOCX 页数:35 大小:555.58KB 下载积分:12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表格).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表格).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市XX镇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申 报 材 料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村(居)委会 小组 申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附件1-1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流程图 - 2 - 附件1-2 设施农业用地选址申请 XX镇人民政府: (经营者名称/公司名称)拟建 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求,项目总占地规模约需 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约需 亩,主要用于 辅助设施用地约需 亩,主要用于建 。经初步意向选址,拟将位于 村(居)委会 小组 坐落的地块用于农业项目建设(详见附件:拟用地范围电子影像图),现向XX镇人民政府申请用地选址,望给予查询选址地块涉及情况,并给予帮助做好选址指导及实地现场踏勘为谢。 附:项目意向选址电子范围图 申请人(经营者): 申请时间 - 1 - 附件1-3 设施农业用地意向选址 查询函 (审批办转交成员单位) 镇联审联管成员单位: (经营者名称)于 年 月 日向我办提交了设施农业项目选址申请,并提供了意向选址范围电子影像图,请你中心(办)根据经营者提供的范围影像图,结合职能职责,查询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并于3个工作日内复函我办。 此函。 XX镇农业综合中心 审批办公室 年 月 日 - 2 - 附件1-4 设施农业用地意向选址 查询结果复函 (成员单位向审批办复函)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批办: 您办转交的 单位的设施农业项目意向选址查询函已收悉,经我中心初步查询,意向选址符合(不符合) 相关政策规定(不符合的列明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并请告知经营者另行选址),同意初步选址。 此复 XX镇 中心(办) 年 月 日 - 3 - 附件1-5 设施农业用地意向选址 查询结果告知书 (告知申报者) : 您单位提出的设施农业项目意向选址查询申请已收悉,经我镇相关部门根据您单位提供的意向选址范围图进行查询,意向选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我镇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现场踏勘,届时将通知您单位参加踏勘。(如不符合则请告知申报单位另行选址) 特此告知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 4 - 附件1-6 设施农业用地意向选址现场踏勘表 申请用地单位 (经营者)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村(社区) 小组 项目类型 项目用途 用地面积 踏勘时间 参与踏勘单位人员及选址意见 村小组 意见 踏勘人: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 意见 踏勘人: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XX自然资源所意见 踏勘人: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意见 踏勘人: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镇林水中心 意见 林业踏勘人: 负责人(签章): 水务踏勘人: 年 月 日 镇应急服务中心意见 踏勘人: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镇铁路护路办意见 踏勘人: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意见 踏勘人: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踏勘结论 镇政府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7 设施农业用地选址意见书 : 根据您单位提出的设施农业用地选址申请,XX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实地现场踏勘,根据踏勘意见,初步同意您单位提出的设施农业用地选址,请您单位按照设施农业用地办理程序,拟定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及并制作平面布置图,向土地权属归属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做好用地备案相关工作。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 7 - 附件1-8 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供参考) 一、项目主体 单位(或个人),法定代表人: 二、项目名称: 三、建设地点: XX镇 村(居)委会 小组 坐落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 亩,是一个 独立(或与 合作)的规模化种植(养殖)项目,项目拟投资 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可达 规模,年销售额在 万元左右,解决周边农户约 人长期就业,临时性、季节性农民就业岗位约 人次,带动农民人均增收约 元/年。 五、设施类型 作物种植设施,其中:生产设施占地 亩,辅助设施占地 亩(或畜禽养殖设施,其中:生产设施占地 亩,辅助设施占地 亩)。 六、设施用途 (一)生产设施用地 亩。主要用于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 等设施建设。 (二)辅助设施用地 亩( 平方米)。主要用于 等设施。 七、建设内容(标准) 1、 2、 3、 4、 5、 6、 7、 八、用地规模 设施农业用地规模 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 亩,辅助设施用地 亩,辅助设施用地占生产用地规模 %。项目占用农用地 亩(耕地 亩、林地 亩、园地 亩、其他 地 亩),其中基本农田 亩;占用建设用地 亩(工矿用地 亩、其他 亩);占用未利用地 亩。 九、建设时间及使用年限 项目建设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使用年限:5年。 附件:1.标注项目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 2.标注项目位置的国土空间规划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平面布置图(应标明功能分区,用不同颜色或图例分别标示生产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并说明所建设施的面积、层数、高度以及基本材质。 备注:该方案由经营者编制,是设施农业项目备案、建设和备案后管理的重要依据,乡镇人民政府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附件1-9 设施农业用地申请书(供参考)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 本人(拟/已)(承包/流转) 村 组 亩土地(其中,承包村集体土地 亩,流转农户承包地 亩)用于 。因农业生产建设需要,需在土地上建设农业设施 ,涉及土地 亩(其中,村集体土地 亩,农户承包地 亩),使用年限 。计划投资 万元,土地流转及补偿费约为 万元已筹措到位,拟建设方案已按要求进行编制。 本人承诺,按照农业生产用途使用土地,并按相关规定,控制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并在使用期满后 日内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土地原用途恢复工作。(涉及预存土地恢复费的按此表述:自愿预存土地恢复费用,并在使用期满后 日内完成土地恢复,占用耕地的复垦为耕地。如未办理续期备案,或使用期满后未能按规定要求恢复的,同意收缴预存的土地恢复费用,用作该块土地原用途恢复。)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申请人(经营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10 - 附件1-10 公 示 现有 项目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申请理由: (拟/已)(承包/流转) 村 组 亩土地(其中,承包村集体土地 亩,流转农户承包地 亩)用于 。因农业生产建设需要,需在土地上建设农业设施 。 三、拟用地位置: 村 组 四、设施用地面积: 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 亩,辅助设施用地 亩。 五、土地用途:经营者按照农业生产用途使用土地,并按相关规定,控制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用地规模。 六、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土地补偿:设施用地补偿费总额为 万元(大写 )。 八、土地恢复要求及时限:经营者承诺在使用期满后 日内完成土地原用途恢复,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注涉及预存土地恢复费用的按此表述:经营者自愿预存土地恢复费用,并在使用期满后 日内完成土地原用途恢复,占用耕地的复垦为耕地,复垦后达到原有土地的等级标准。) 九、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土地恢复经镇人民政府自验合格后,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经营者将恢复后的土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注涉及预存土地恢复费用的按此表述:验收合格后,退还预存土地恢复费用。如未办理续期备案,或使用期满后未能按规定要求恢复的,同意收缴预存的土地恢复费用,用作该块土地的原用途恢复。恢复后的土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 十、公示期5天,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村(居)民委员会提出。 联系人: 联系号码: 村(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 11 - 附件1-11 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协议书(供参考) 甲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委会) : 乙方(经营者) : 丙方(镇政府) : 为发展现代农业经济,乙方需使用甲方集体土地,用于建设发展 设施农业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用地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置 该用地位于XX市XX镇   村组,其四至界线详见用地现状图,该图需经甲乙丙三方盖章认可。 二、用地面积 设施农用地总面积为 亩,村集体土地 亩,农户承包地 亩,其中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亩(涉及占用农用地 亩,其中耕地 亩;涉及占用建设用地 亩;涉及占用未利用地 亩);辅助设施用地  亩(涉及占用农用地 亩,其中耕地 亩;涉及占用建设用地 亩;涉及占用未利用地 亩。 三、土地用途 该宗土地主要用于 作物种植( 养殖),具体用于修建 (作物、养殖)生产和 辅助设施(按建设方案逐项填写)。 四、使用年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般在五年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本轮土地承包结束时间,且必须在约定的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合同的用地(流转)期内)。土地使用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须重新签订用地协议,按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五、费用支付 经甲乙双方协商,按占一季补一季的原则,设施用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采取转账方式兑付完毕;土地流转使用费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土地流转使用费实行三年一付(或一年一付或其他方式),首次使用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之后每期流转使用费于到期日前30日内支付完毕。同时,预留土地恢复保障金 万元。 六、土地恢复 乙方在土地使用期满后不再继续使用、未申请延续、因政策调整不能继续使用或延续未获批准的,应在土地使用期满后 日内,自行拆除地上建构物或设施,完成土地原用途恢复。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土地使用期满前90日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预存土地恢复费用,土地使用期满后按照土地复垦计划及措施进行土地复垦,复垦后的土地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达到原有土地等级标准。土地复垦结束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的,退还预存的土地恢复费用。乙方不复垦或复垦验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收缴土地复垦费用,由镇人民政府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复垦或组织第三方复垦。(注涉及预存土地恢复费用的按此表述:甲方自愿预存土地恢复费用,并在使用期满后 日内,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完成土地原用途恢复,占用耕地的复垦为耕地,复垦后的土地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达到原有土地的等级标准。) 七、土地交还 土地恢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土地交还协议,方可完成土地交还。 八、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手续。 2、协议生效后,不得将该土地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使用期内,监督乙方依法合规进行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 4、使用期内,配合乙方的设施建设,协助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5、使用期满后,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恢复土地的,可收缴乙方预存的土地恢复费用,代乙方履行土地恢复责任,费用不足的,由乙方补齐。 6、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预存土地恢复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无偿收回土地及地面设施,乙方并向甲方应按照 元/亩的标准,支付甲方土地恢复、复垦耕地的费用。 7、若乙方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土地用途或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将设施农用地用于非农业项目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及地面设施,并要求甲方承担恢复土地原状的所有费用。 8、若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支付土地使用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和无偿收回土地及地面设施,并追偿甲方所欠的用地相关费用。 9、使用期内,如因重大项目占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调整、村庄规划建设导致土地不能继续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涉及土地征收的按照土地征收政策规定执行,地上付着物的补偿由土地征收组织实施单位确定的评估结构进行评估后补偿,土地使用费按照使用年限折算退回,已缴纳的预存土地恢复预存费用全额退回。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做好设施业农用地备案资料。 2、在协议期内,有合法经营项目和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权利。 3、在使用期内,拥有该地的使用权,不得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须严格按照设施建设方案、用地规模、用地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设施建设。 4、不得在本土地范围内从事违法行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和丙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 5、使用期内,不得将设施农业用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6、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使用期满后负责按要求进行土地恢复,恢复土地原使用条件,交还甲方土地。 7、使用期内,如因重大项目占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调整、村庄规划建设导致土地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须服从甲方收回土地的决定,无偿退出土地,地面建筑物等自行拆除,涉及土地征收的按照土地征收政策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土地征收组织实施单位确定的评估结构进行评估后补偿,土地使用费按照使用年限折算退回,已缴纳的预存土地恢复预存费用全额退回。 (三)丙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内,监督乙方依法合规进行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 2、使用期内,发现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使用土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因拖欠土地使用费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导致不能继续使用土地的,有权提出解除协议,监督甲方收回土地。 3、使用期内,如因重大项目占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调整、村庄规划建设导致土地不能继续使用的,有权监督甲方收回土地。 九、协议解除 1.使用期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三方均可提出解除协议。 2.使用期内,如因重大项目征用或规划调整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照土地征收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做好补偿工作。 3.使用期内,若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支付土地使用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和无偿收回土地。 4.使用期内,若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符合协议中止有关规定时协议中止,待满足继续履行条件时,双方协商后恢复协议履行。 5.使用期满,乙方履行完毕土地恢复、土地交还程序后,协议终止。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不正当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按照协议、土地使用条件、设施建设方案等使用设施农业用地,造成土地违法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以镇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委托评估公司做出的评估报告为准,乙方对此无异议。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协议目的不能实现,协商一致解除协议的,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丙方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十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2 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 (出租)合同 编号: [XX]县(市、区)[XX]乡(镇)包字[ ]第 号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等级 面积(亩) 四至界址 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 共计 亩(大写); 亩(小写)。 备注: 二、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共计 元(大写: );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 2、以实物计算:每亩每年支付      公斤 (实物名称),共 公斤;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出租)费。 2、分年度支付。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5、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 (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转包(出租)期内,依转包(出租)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归属约定为: 。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 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七、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13 XX镇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审批表 申报项目名称: 申请备案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时间: 备案号: 面积单位:公顷 申请使用 土地单位 (经营者)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用途 项目类型 生产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用地 面积 (亩) 使用 永久 基本 农田 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其中耕地 直接用于作物种植用地面 积 生产设施 用地面积 占项目用地 规模(%) 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辅助设施 用地面积 占项目用地 规模(%) 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市自然资源局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查意见 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情 况 (村社区签字盖章) 已于 年 月 日完成土地流转协议签订。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 (村社区签字盖章) 已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公示,无异议。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涉及占用林地的审批办理情况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镇林水中心 意见 林业经办人: 水务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镇应急服务中心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镇铁路护路办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XX自然资源所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镇政府备案意见 经办人: 分管领导: 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指设施农业项目名称,按照经营者与村级组织签订用地协议中的项目名称填写。 2.项目地点:指设施农业项目所在县、乡、村、村小组。 3.项目用途:按照设施农业生产类型划分,包括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具体用途。 4.项目类型: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申请状态划分,包括首次申请项目、续期项目、转让项目、改扩建项目。 5.生产期限:指村级组织与经营者约定的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年限和起止时间。 6.用地面积:指设施农业项目使用土地总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点后4位。相应上传项目区用地范围拐点坐标。 7.使用农用地面积:指设施农业项目使用土地总面积中的农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点后4位。 8.使用耕地面积:指设施农业项目使用土地总面积中的耕地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点后4位。 9.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指设施农业项目使用土地总面积中的永久基本农田血积。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点后4位。相应上传项目区用地范围拐点坐标。 10.直接用于作物种植用地面积:指设施农业项目使用土地总面积中的直接用于作物种植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点后4位。 11.生产设施用地面积:指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规定的用于设施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点后4位。 12.生产设施用地占比:指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规定的生产设施用地面积占设施农业用地项目使用土地总面积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表示,保留小数点后2位。 13.辅助设施用地面积:指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规定的辅助设施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点 后4位。 14.辅助设施用地占比:指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规定的辅助设施用地面积占设施农业用地项目使用土地总面积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表示,保留小数点后2位。 15.拐点坐标:采用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16.各部门意见为:依据规定、符合要求(标准)或同意备案。 附件1-14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XX市XX镇 农设备〔 〕第 号 类型 初始备案 延续备案 注销备案 原备案编号 用地单位 生产经营 项目名称 产业分类 土地座落 用途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土地权属 及利用现状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国有 亩 其中耕地: 亩 含永久基本农田: 亩 亩 亩 集体 亩 其中耕地: 亩 含永久基本农田: 亩 亩 亩 合计使用土地 亩 用地类型 合计 亩 生产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 亩 亩 村(居)委会意见 经核实,该项目符合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选址符合要求,面积适当,用地协议、土地恢复协议已签订,同意使用。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经核实,该项目符合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选址符合要求,面积适当,建设内容符合有关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使用。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要件清单: 1.营业执照(个人申请不用) 2.身份证明材料 3.用地协议(包括用地面积、地类、四至范围、用途、使用年限) 4.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意见及补划情况表(可选) 5.项目界址点坐标,使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坐标(2000直角坐标系,SHP格式) 注:①本备案表一式五份,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者各执一份; ②面积单位为平方米的数据填写时取整,单位为亩的数据填写时保留两位小数。 - 28 - 附件1-15 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备案通知书(供参考) (备案文号:新农设备【 】第 号) (村级组织或经营者): 你单位关于 农业项目申请备案的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条件。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 XX 镇 社区(村委会) 村民小组集体土地 亩(含耕地 亩、永久基本农田 亩)土地,作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其中 亩土地用于生产设施用地; 亩土地用于辅助设施用地。 二、你单位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设施建设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项目建设前,需按照备案范围进行施工放样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实施建设中,应通过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架空或预制板铺面隔离、搭建活动板房等工程技术措施,尽量减少设施农业对耕地耕作层的破坏。建设中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及消防、环保、建筑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实施及经营过程中须做好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范等工作。项目建设竣工完成,须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报备。 四、经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生产、辅助设施工程建设须在1年内须动工建设,须按照用地协议约定实施农业设施建设,经营者须在现场醒目位置制作告示牌公示备案信息以便巡查核验,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备案用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