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招聘代理委托合同人事招聘代理委托合同代理机构:_(简称甲方)委托人:_(简称乙方)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三、乙方应在_年_月_日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要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转交甲方归档。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项目:1.人事政策咨询;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专业技术档案);3.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有身份;4.办理符合档案规定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人事档案手续,按规定向有关组织提供档案中的材料;5.
2、为委托人员参加当地招干、招工、出国(境)政审等出具有关证明;6.办理与委托人员有关的材料归档事宜;7.档案工资调整;8.代办养老保险;9.党组织关系挂靠;10.集体户口挂靠;11.医疗保险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_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六、甲方有如下责任: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3.甲方尽可能为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七、乙方有如下责任;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_2._3._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旅行签行签约手续。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 _乙方:_(盖章) (签字)签订日期:_签订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