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合同(供分期付款买卖用)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1)前款元。(2)余款元。(3)月息元。第二条 乙方预付元予甲方,余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日前各支付元。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张交付甲方。第四条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第五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
2、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第六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第七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第八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出卖人(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甲 方:_乙 方:_代表签名:_代表签名:_电 话:_电 话: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