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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 3 页 共3页
编号:GFJJ-AQ-2008
A版0次修改
2020.9.1生效
XXXX有限公司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试行)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伤保险,明确管理职责,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伤保险管理。
3.管理职责
1.综合部:
1.1负责制定工伤保险的投保名单和交退保作业;
1.2负责员工工伤申请、认定、鉴定和待遇赔付等手续的办理;
1.3协助员工办理由于第三方造成的责任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1.4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做好员工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1.5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1.6负责工伤保险的按时缴纳和交退保作业;
1.7负责有关工伤保险的支付及结算。
2. 调委会(工会):
负责员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3.公司各部门:
3.1负责及时申报本部门投保人员名单;
3.2协助做好工伤申请、认定、鉴定等手续的办理;
3.3协助做好员工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做好员工工伤的争议调解;
3.4负责事故发生后的防范措施和整改事项。
4.管理内容
1.投保办理:
1.1每月办公室将交退保人员名单上报总经理审核;
1.2综合部根据审核后的人员并按交退保流程及时办理。
2.保费支付:
2.1综合部收到当月缴纳通知单后,(由财务部)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申报:
3.1综合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按漳州市工伤申报要求准备资料;
3.2综合部在事故发生30日之内,必须完成工伤申报工作。
4.伤残鉴定:
4.1根据申报资料,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在伤情治愈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4.2经漳州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工致残等级或死亡的,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伤残待遇或死亡赔偿;
5.工伤理赔
5.1经伤残鉴定后,如因工致残等级符合1-10级或死亡的员工,可获得相应赔偿;
5.2由综合部负责向社会保险局进行理赔,确保员工及时得到赔偿。
6.附 则
1.本制度将附着国家政策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变化,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做相应修改;
2.本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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