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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3-425-2023 (备案号 J 16980-2023)福建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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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福建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准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evaluation of civilbuilding in Fujian2023-06-19发布2023-10-01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25-202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 69 80-20 23福 建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发 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准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evaluation of civil buildin

2、g in Fujian2023 年福 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25-202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 6 9 8 0-2 0 2 3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建筑节能中心批准部门:福 建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实施日期:2023年10月1日3前言前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 2020 年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办建科20203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

3、基本规定;4.测评与评估方法;5.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6.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7.居住建筑能效实测评估;8.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 242 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8-1号,邮编:350108)。本标准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建筑节能中心本标准参编单位:福建省龙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龙华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金名节

4、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建科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定艺蔡立宏林伟建吴柱张燕黄元珠胡达明黄丹青卢山叶明树王云新林泉来单平平林燕秋王文超林淑瑾朱峰磊林顺平魏贵珠张标富黄海波梁丽华郑孙旭曾碧青吴晓宁吕志刚本标准主要审查人:赵士怀缪小龙刘德明肖剑仁郭燕萍王亚平谢坤明5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4测评与评估方法.85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115.1基础项.115.2规定项.125.3选择项.156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186.

5、1基础项.186.2规定项.196.3选择项.247居住建筑能效实测评估.277.1基础项.277.2规定项.288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298.1基础项.298.2规定项.30附录 A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表.32附录 B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汇总表.34附录 C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汇总表.36附录 D居住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汇总表.37附录 E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表6附录 F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汇总表.41附录 G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汇总表.43附录 H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汇总表.45附录 J能效实测评估阶段比对建筑年能耗计算.46本标准用词说明.48引用标准名录.49附:条 文 说 明7

6、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12Terms.23Basic Requirements.44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Methods.85Theoretical Evaluation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Buildings.115.1Base Item.115.2Specified Item.125.3Optional Item.156Theoretical Evaluation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Buildings.186.1Base Item.18

7、6.2Specified Item.196.3Optional Item.247Field Evaluation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277.1Base Item.277.2Specified Item.288Field Evaluation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298.1Base Item.298.2Specified Item.30Appendix ATable of Theoretical Evaluation of EnergyEfficiency of

8、 Residential Buildings.32Appendix BSummary Table of Thermal Performance 8Residential Buildings Envelope Structure.34Appendix CSummary Table of Theoretical Evaluation of Energy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36Appendix DSummary Table of Field Evaluation of Energy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9、s.37Appendix ETable of Theoretical Evaluation of Energy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38Appendix FSummary Table of Thermal Performance of PublicBuildings Envelope Structure.41Appendix GSummary Table of Theoretical Evaluation of Energy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43Appendix HSummary Table of Field

10、Evaluation of Energy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45Appendix JEnergy Efficiency Field Evaluation Phase ComparedWith The Annual Energy Consumption Calculation of TheBuilding.46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48List of Quoted Standards.49Addition:Explanation of P11总则1.0.1为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

11、、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减少碳排放,规范福建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1.0.3民用建筑能效测评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语2.0.1建筑物用能系统 building energy system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的用能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集合。居住建筑的用能设备是指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系统等,公共建筑的用能设备是指供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和照明系统;配套设施是指与设备相配套的、为满足设备运行需要而设置的服务系统。2.0.2建筑能效测评 building

12、 energy efficiency evaluation对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计算、核查与必要的检测,并给出其所处等级的活动,简称测评。2.0.3建筑能效理论测评 theoretical evaluation of buildingenergy efficienc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筑物竣工验收之前,采用测评软件对建筑能耗水平进行模拟计算,核查各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性能,并对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等级进行判定的活动。2.0.4建筑能效实测评估in-situ test evaluation of buildingenergy effic

13、ienc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完成且投入使用,用能设备正常运行后,根据不少于 1 年的建筑能耗现场连续实测,获得建筑单位面积实际能耗水平以及各设备运行性能,并对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等级进行最终判定的活动。2.0.5比对建筑 comparitive 3一栋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假想建筑,其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与所进行能效测评的建筑完全一致,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及供暖通风、空调系统及照明节能性能满足节能设计标准。2.0.6相对节能率 relative energy saving rate测评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之间的差值,与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之

14、比。2.0.7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 reduction ratio of carbon dioxideemission测评建筑运行阶段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与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之间的差值,与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之比。2.0.8动力通风器 power ventilator依靠自身附带的动力装置(如风机)实现室、内外空气强制交换的设备,具有消音、空气净化、空气净化等功能。43基本规定3.0.1建筑能效测评可分为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和建筑能效实测评估两个阶段,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筑物竣工验收之前进行。2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在建筑

15、物用能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1年后,且入住率或使用率大于 30%时进行。3.0.2建筑能效测评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中的部分区域为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1对居住建筑群中的同类型建筑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时,可抽取有代表性的单体建筑进行测评,抽样数量不得少于建筑群单体建筑栋数的 10%,并不得少于 1 栋。同类型建筑能效等级应按抽样测评单体建筑能效等级的最低级别确定。2对建筑中的部分区域进行能效测评时,进行测评的区域应具有相对独立的暖通空调等设备系统,且其电、气、热具备独立计量条件。3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应对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进行测算,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对单位面积的碳排放强度进行测算。3.0.3建筑能效理论测评

16、时,应包括与该建筑物用能系统相连的管网和冷热源设备,并在对相关文件资料、构配件性能检测报告核查、现场核验及性能检测的基础上,依据全年建筑能耗计算结果进行测评。3.0.4建筑能耗计算应采用民用建筑能效测评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53.0.5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应包括基础项、规定项与选择项,并符合下列要求:1基础项测评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和方法,计算得到建筑物单位面积全年供暖、空调等综合耗能量,得出建筑相对节能率和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基础项测评采用的性能参数以施工过程中进场见证取样报告为主,必要时辅以现场抽查的检测数据;2规定项测评应除基础项外,按照国家和我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围护

17、结构、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和动力设备系统必须满足的要求。规定项测评采用的性能参数应以现场抽查为主,并辅以核查竣工图和施工现场检测报告;3选择项测评对象应是未包括在规定项中、且高于国家和我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用能系统和工艺技术加分的项目。对节能环保技术应用比例应达到 60%以上时,才能作为加分项目。选择项测评采用的性能参数应以现场抽查为主,并辅以核查竣工图和施工现场检测报告。3.0.6进行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土地使用证、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立项、审批文件;2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查意见;3全套竣工验收的项目资料(含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4与

18、建筑节能相关的设备、材料和部品的产品合格证;5由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项目围护结构、照明设备、生活热水设备和动力设备性能及产品节能性能检测报告;6节能工程及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7采暖空调系统运行调试报告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8生活热水设备、照明系统、动力设备运行调试报告;9节能新技术的应用情况报告。63.0.7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应确定建筑能效等级,建筑能效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3.0.7 规定。表 3.0.7建筑能效等级能效等级基础项相对节能率规定项选择项一星级015%均满足要求若得分超过 60 分,则再加一星二星级15%30%三星级30%3.0.8建筑能效

19、实测评估应包括基础项、规定项:1基础项指建筑物用能系统实测得到的全年单位建筑面积实际使用能耗和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强度,对于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还应包括实测全年分项用电量;2规定项应为按国家和福建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对能效测评结果进行符合性检查,其中包括热湿环境、供暖空调、照明系统需满足的要求。规定项实测结果应全部满足要求。3.0.9进行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时,在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提交资料的基础上,应补充提交下列资料:1建筑能源消耗种类及各类计量报告;2与建筑节能、碳排放相关的设备运行记录。3.0.10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确定建筑能效等级,建筑能效等级划

20、分应符合表 3.0.10 规定。表 3.0.10建筑能效等级能效等级基础项相对节能率规定项一星级015%均满足要求二星级15%30%均满足要求三星级30%3.0.11建筑能效测评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71建筑概况及用能情况1)建筑概况2)用能系统概况2能效测评内容1)基础项测评2)规定项测评3)选择项测评3测评结论4附录。84测评与评估方法4.0.1建筑能效理论测评的基础项应采用计算评估的方法,且计算评估的方法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软件进行计算评估时,测评建筑和比对建筑的建模和计算方法应一致。所采用的软件应具备以下功能:1建筑几何建模和能耗计算参数的输入与设置

21、;2逐时的建筑使用时间表的设置与修改;3全年逐时冷、热负荷计算;4全年供暖、空调能耗计算;5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强度计算。4.0.2测评建筑全年供暖、空调能耗计算所需基础数据应按下列方法获取:1建筑物构造尺寸应依据竣工文件;2建筑物外围护结构构造做法应依据竣工文件或建筑节能计算书;3建筑物外窗(幕墙)遮阳系数(SC)、太阳得热系数(SHGC)、可见光透射比,玻璃幕墙的传热系数依据进场复检报告;4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幕墙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及平面内变形性能依据进场复检报告;5外墙保温材料导热系数依据进场复检报告,保温材料厚度依据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6屋面及楼地面、楼

22、梯间隔墙、地下室外墙、不供暖地下室上部顶板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依据进场复检报告,保温材料厚度9依据施工验收时的平均厚度;7供暖空调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和日运行时间表,可参照设计文件,当设计文件无法确定时,可依据福建省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确定;8当对进场复检报告存在异议时,应进行现场检测。4.0.3建筑能效理论测评的比对建筑计算条件应按下列要求设置:1比对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所测评建筑完全一致;2建筑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按国家或福建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值进行取值;3建筑的通风、室内得热平均强度设定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4室内热环

23、境设计计算指标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5供暖空调的年运行时间表和日运行时间表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6供暖、空调末端形式应与测评建筑相同,水环路的划分应与所测评的建筑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的划分一致。4.0.4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项的实测应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对设有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建筑,可利用能源消耗清单分析获得,统计分析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和福建省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规定;2规定项的实测应采用性能检测方法,性能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和福建省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规定。4.0.5建筑能效测评的规定项和选择项的测评方法宜采用文件核查、现场核验或性能测试,

24、其中以文件核查为主,现场核验为辅,必要时进行性能测试,并符合以下规定:1文件核查应对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科学性及时效性等10方面进行核查。2现场核验应采用现场勘验的方式,进行设计符合性核验。3性能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建筑节能检测标准规定。对有资质检测机构已出具检测报告的项目,可不再重复检测。115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5.1基础项5.1.1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基础项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夏热冬冷地区应以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和空调能耗为基础,计算相对节能率;2夏热冬暖地区的南区应以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空调能耗为基础,计算相对节能率;夏热冬暖地区的北区应以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和空调能耗为基础,计算相对节

25、能率。3应以建筑运行阶段年碳排放量为基础,计算与 2016 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相比的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测评方法:计算评估。5.1.2确定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基础项相对节能率时,应先分别计算测评建筑及比对建筑的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能耗,再按下式计算相对节能率:%100JL0JL10JLJLBBB(5.1.2)式中:JL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基础项相对节能率(%);BJL1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耗能量(kWh/m2);BJL0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耗能量(kWh/m2)。12测评方法:计算评估。5.1.3测评建筑和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

26、面积供暖空调耗能量,计算模型建立及参数输入应符合本标准第 4.0.14.0.3 条规定的计算条件。测评方法:计算评估。5.1.4确定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基础项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时,应先分别计算运行阶段测评建筑及比对建筑的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再按下列公式计算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100JL0JL1JL0JLCCCC(5.1.4)式中:JLC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CJL1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测评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kgCO2/(m2a);CJL0居住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kgCO2/(m2a)。测评方法:模拟分析、计算评估。5.2规定

27、项I围护结构5.2.1居住建筑外窗、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性能检测。5.2.2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保温应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施工,对于容易形成热桥部位均应采取保温措施,防止结露,确保热桥内表面温度高于房间空气露点温度。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外墙和屋面内表面最高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 的要求。13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计算分析。5.2.3建筑的卧室、起居室等主要房间的窗地面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计算分析。5.2.4居住建筑东、西向外窗、透光幕墙必须采取建筑遮阳措施,且建筑遮阳系数

28、应符合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计算分析。5.2.5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计算分析。II冷热源及空调系统5.2.6除当地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不应采用直接电热供暖。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2.7集中供暖或集中空调系统,应设置住户分室(户)温度调节、控制装置及分户热(冷)量计量或分摊装置。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2.8采用电机驱动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2.

29、9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性能系数(APF)和制冷季节能效比(SEER)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2.10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等级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2.11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14规定条件下的能效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2.12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避免多台相邻室外机吹出气流相互干扰,并应考虑凝结水的排放和减少对相邻住户的热污染和噪声污染;搁板构造应有利于室外机的吸入和排出气流通畅,以及缩短室内外机的连接管路,提高空调器效

30、率;设计安装整体式(窗式)房间空调器的建筑应预留其安放位置。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III照明系统5.2.13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2.14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应采用高效光源或灯具,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及停车库照明应能够根据照明需求进行节能控制。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IV生活热水系统5.2.15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所采用的集热器性能参数、气象数据以及设计参数计算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效率,且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效率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2.16当采用空气源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

31、,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制热条件下,性能系数(COP)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2.17采用户式电热水器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其能效指标应15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V动力设备系统5.2.18电动机的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根据负载的不同种类、性能采用相应的启动、调速等节能措施。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2.19住宅客梯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3选择项5.3.1根据福建省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按表 5.3.1

32、 对各项措施加分,最高加 55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表 5.3.1-1居住建筑可再生能源加分表可再生能源类型评价标准比例分数太阳能热水系统测评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户数占其总户数的比例30%且50%1050%15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安装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建筑配电装机容量的比例1%且2%52%10地源热泵系统地源热泵*设计供热(供冷)量占建筑热(冷)源总装机容量的比例50%且75%1075%且100%15100%20地源热泵*设计生活热水供热量占建筑生活热水总装机容量的比例50%且100%5100%10注:地源热泵包括土壤源、地表水、海水、污水、利用电厂冷却水余热等形式的热泵系统

33、。16表 5.3.1-2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分表可再生能源利用类型和指标得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Rhw20%Rhw30%630%Rhw40%740%Rhw50%850%Rhw60%960%Rhw70%1070%Rhw80%11Rhw80%12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Rch20%Rch30%630%Rch40%740%Rch50%850%Rch60%960%Rch70%1070%Rch80%11Rch80%12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Re1.0%Re1.5%61.5%Re2.0%72.0%Re2.5%82.5%Re3.0%93.0%Re3.5%103.5%Re4.0%11

34、Re4.0%125.3.2在居住建筑规划布局、单体设计时,对自然通风进行优化设计,实现良好的自然通风利用效果。加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居住小区规划布局时,进行室外风环境模拟设计,且小区内未出现滞留区,或即使出现滞留但采取了增加绿化、水体等改善措施,应加 5 分;2居住建筑每户至少应有一个居住房间通风开口和通风路径的设计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或通风路径设计不能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时,设置动力通风器;应加 5 分;173居住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在夏热冬暖地区达到 12%,在夏热冬冷地区达到 8%,应加 10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模拟分析。5.3.3居住建筑卧室、起居室的窗

35、地面积比不小于 1/5,或经采光模拟计算分析,卧室、起居室的采光系数不低于 2.2%,应加 5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模拟分析。5.3.4针对建筑不同使用功能和不利朝向,进行建筑遮阳一体化设计,且建筑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设计有可调外遮阳设施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30%,应加 5 分;不低于 50%,应加 10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3.5居住建筑选用的电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单元式空调机、多联机能效等级比现行国家标准的限定值高一个等级以上的产品时,应加 5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5.3.6其他新型节能措施,并提供相应节能技术报告。每项应加5 分,最高不

36、超过 15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186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6.1基础项6.1.1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基础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综合考虑围护结构和设备系统等因素,进行建筑物单位面积供暖空调、照明系统全年能耗计算及相对节能率的计算。2应以建筑运行阶段年碳排放量为基础,计算与 2016 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相比的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测评方法:计算评估。6.1.2确定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基础项相对节能率时,应先分别计算测评建筑及比对建筑的单位建筑面积全年单位面积供暖空调能耗、照明能耗以及生活热水能耗,再按下式计算相对节能率:%1000GL1GL0GLGLBBB(6.1.2)式中:GL

37、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基础项相对节能率(%);BGL1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测评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的供暖、空调、照明及生活热水能耗(kWh/m2);BGL0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的供暖、空调、照明及生活热水能耗(kWh/m2)。19测评方法:计算评估。6.1.3测评建筑和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计算应采用同一版本动态计算软件计算,计算模型建立及参数输入应符合本标准第 4.0.14.0.5 条规定的计算条件。测评方法:计算评估。6.1.4确定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基础项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时,应先分别计算运行阶段测评建筑及比对建筑的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再按下列公式计算

38、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100GL0GL10GLGLCCCC(6.1.4)式中:GLC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碳排放强度相对下降率;CGL1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测评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kgCO2/(m2a);CGL0公共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比对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kgCO2/(m2a)。测评方法:模拟分析、计算评估。6.2规定项I围护结构6.2.1公共建筑外窗、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性能检测。6.2.2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

39、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性能检测。206.2.3屋面、外墙和地下室热桥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应满足在室内空气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露点温度。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性能检测。6.2.4建筑外窗、透光幕墙应设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5建筑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小于 0.40 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 0.60;建筑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大于等于 0.40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 0.40。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II冷热源及空调系统6.2.6采用集中空调供

40、暖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7集中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末端设备容量的选择确定应以热负荷计算值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值作为基本依据。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8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1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2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采用燃气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3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非常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4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小,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但可以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

41、,且电锅炉不在用电高峰21和平段时间启用的空调系统;5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9锅炉的选型,应与当地长期供应的燃料种类相适应。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锅炉的设计热效率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10采用电机驱动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11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性能系数(APF)和制冷季节能效比(SEER)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12采用电机驱动的蒸

42、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等级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13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14采用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其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15空气源、风冷、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式机组室外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确保进风与排风通畅,在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不发生明显的气流短路;2应避免污浊气流的影响;3噪声和排热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224应便于对室外

43、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16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Ws)应符合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17锅炉房和换热机房应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18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应进行能量计量,能量计量应包括下列内容:1燃料的消耗量;2制冷机的耗电量;3集中供热系统的供热量;4补水量。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19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公共建筑的冷源和热源入口处,应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20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室温调控装置;散热器及辐射供暖系统应安

44、装自动温度控制阀。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21空调水系统布置和管径的选择,应减少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当设计工况下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超过 15%时,应采取水力平衡措施。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22集中供暖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设有监控系统。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23III照明系统6.2.23建筑内部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24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应采用高效光源或灯具,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及停车库照明应能够根据照明需求进行节能控制。大型公共建筑的公用照明区域应采取分区

45、、分组及调节照度的节能控制措施。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IV生活热水系统6.2.25热水系统应合理选择热源,优先选用废热、余热、可再生能源或空气源热泵等。除下列情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热源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1按 60计的生活热水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小于 5m3时;或按 60计的生活热水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 5m3,但当地供电部门鼓励用电,且利用谷电加热时。2无集中供热热源和燃气源,采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限制,且无条件采用可再生能源制备热水的建筑。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26以燃气或燃油锅炉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其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

46、件核查、现场核验。6.2.27当采用空气源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制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246.2.28采用户式电热水器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其能效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2.29生活热水供、回水管道、水加热器、贮水箱(罐)等均应有保温措施。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V动力设备系统6.2.30电动机的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根据负载的不同种类、性能采用相应的启动、调速等节能措施。6.2.3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设置控制其启、停的感应传感器及

47、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电梯应配置轿厢无人自动关灯、驱动器休眠技术等节能控制措施。当 2 台及以上的客梯集中布置时,客梯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3选择项6.3.1根据福建省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按表 5.3.1 对各项措施加分。6.3.2公共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经采光模拟计算分析,其采光系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规定要求的面积比例不小于 80%,得 5 分。测评方法:施工图纸审查、模拟分析。6.3.3公共建筑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

48、于 2 次/h 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95%,得 5 分。测评方法:施工图纸核查、模拟分析。6.3.4针对建筑不同使用功能和不利朝向,进行建筑遮阳一体化25设计,且建筑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设计有可调外遮阳设施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30%,应加 5 分;不低于 50%,应加 10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3.5利用排风对新风预冷(预热)处理,且能量回收比例不低于 60%,应加 5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3.6采用适宜的蓄冷技术达到调节昼夜电力峰谷差异,应加 5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3.7选用空调冷凝热等方式提供 60%以上建筑所需生活热水负荷,或集中空调系统空

49、调冷凝热全部回收用以加热生活热水时,应加 5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3.8空调系统能根据全年空调负荷变化规律,进行全新风或可变新风比等节能控制调节,并满足系统最大新风比能够达到设计总送风量的 60%以上;数量达到全部全空气空调系统数量的 60%以上,应加 5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3.9空调系统采用水泵变流量或风机变风量节能控制方式,并具有节能效益,应加 10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3.10供暖空调水系统的设计供回水温差大于 7,应加 5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3.11楼宇自控系统功能完善,各子系统均能实现自动监测与控制,应加 5

50、 分。测评方法:文件核查、现场核验。6.3.12对建筑空调系统、照明等部分能耗实现分项和分区域计量与统计,并满足 3 项或 3 项以上下列节能控制措施时,应加 5分:261冷热源设备采用群控方式,楼宇自控系统(BAS)可根据负荷的需求自动调节冷热源机组的启停控制。2进行空调系统设备最佳启停和运行时间控制,进行空调系统末端装置的运行时间和负荷控制。3根据区域照度、人体动作或使用时间自动控制公共区域和室外照明的开启和关闭。4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采用新风需求控制。根据室内二氧化碳浓度监测值,实现新风量控制。5停车库的通风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采用机械通风方式,应采取下列措施:1)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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