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民间借贷和担保风险防范法律实务.pptx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227563 上传时间:2024-08-27 格式:PPTX 页数:31 大小:1.10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间借贷和担保风险防范法律实务.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民间借贷和担保风险防范法律实务.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民间借贷和担保风险防范法律实务.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民间借贷和担保风险防范法律实务.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民间借贷和担保风险防范法律实务.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上海普世(昆山)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和担保风险防范法律实务主讲人:殷忠刚 律所主任LOGO民间借贷的法律定义l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即: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否则视为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LOGO借贷的对象人民币债券LOGO如何进行借贷确定自己的借贷能力对借贷对象进行审核1、审核对方的信誉、品性、偿还能力、资产状况2、公司规模、经营时间、业务量、公司信用(法院、银行)3、是否有担保,担保人的实力打借条或签订借款协议借条:注明出

2、借人、借款人、出借行为地、借款方式、期限、利率、违约责任等。例/借条,今于昆山向某某借到人民币现金五万元整(¥50000元)定于2014年10月1日归还,利息按月2%计算。如不能按期归还,愿加倍支付未还期间利息,特此据。借款人:X年X月X日LOGO如何进行借贷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驾驶证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借款协议出借人:甲方、住址、身份证件借贷人:乙方、住址、身份证件担保人:住址、身份证号经双方协商,达成借款协议。1、出借款项;2、时间;3、利息;4、违约责任;5、发生纠纷约定哪个法院管辖;6、担保人责任;7、协议份数;8、未尽事宜担保合同:担保条款特别注明无论借款协议的效力

3、如何均承担担保责任,约定担保期限(这些条件没有约定的不利后果,案例)LOGO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l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LOGO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l民法通则意见民法通则意见:12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12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

4、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12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124.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12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LOGO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l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扣息证据情况进行认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

5、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LOGO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l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

7、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LOGO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

8、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十五、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LOGO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六、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

9、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LOGOl江苏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对外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可以认定该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1、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3、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例如用于公司经营,或为他人借款担保等)经借款人的配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追加配偶为第三人参加。L

10、OGO借贷的担保形式l借贷的担保形式有三种:保证质押抵押LOGO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LOGO保证的分类l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l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

11、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不再以债权人先诉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为前提。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最为重大的区别。可见,保证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承担的责任更重一些。LOGO保证的形式要件l保证应当通过订立保证合同的方式设立。l保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也

12、可以在主合同中约定保证条款而由保证人签字,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保函,也是保证合同的一种形式。l保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LOGO质押l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LOGO质押的分类质押分为:l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l权利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LOGO动产质押动产质权的设立(一)设立书面合同(二)交付标的物1交付是质权的

13、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付的为准LOGO动产质权的范围l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LOGO权利质押l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

14、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5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LOGO权利质押的成立要件权利质押以登记作为成立要件l担保法规定如下: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l物权法规定如下: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根据新法优于旧法

15、的适用原则,物权法优先适用于担保法。在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下,应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以保证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与统一性。LOGO抵押l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LOGO抵押的范围l为了保证债务人如期还债,往往以一些财产进行担保抵押。我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

16、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LOGO抵押的分类l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在中国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房屋、树木等)等;l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LOGO抵押的形式要件l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

17、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l是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LOGO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l办理抵押登记要区分如下部门:(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

18、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LOGO借贷注意事项l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虽然简便,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l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3)在有息借贷

19、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0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LOGO借贷注意事项(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LOGO借贷注意事项l注意辨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防止恶意借贷恶意借贷,是指借款人筹集资金所指向的对象为非法用途的借贷关系。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意见中都明确地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可牟利心切,认为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当他(她)借钱做了违法的事情,该不该还,也得法律说了算。上海普世(昆山)律师事务所感谢关注普世法律讲堂主讲人:殷忠刚主讲人:殷忠刚 律所主任律所主任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