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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甬DX-08 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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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2019 甬 DX-08 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Ningbo urban planning 2) 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构成危害的场所; 3) 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3 有雨水入渗系统的区域,应适当加强建筑墙体、地下室顶板等 的防渗措施。 4 建筑与小区内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附近应有相应的警示标 识。 5 建筑与小区的景观水体、调蓄池等水体深度应满足有关规范要 求,一般不应大于 0.5m,当水体深度大于 0.5m 时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6 海绵设施所选植被的根系不得对防水层、基础构造层的安全稳 定性构成不利影

2、响。 7 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制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医院、 油气库等特殊污染源地区,应采取以滞蓄、净化为主的设施,防止雨 水污染地下水。 8 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雨水回用 系统应采取防止误饮用措施。雨水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 识。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并有明显的“雨水” 标识。 5.3 城市道路城市道路 5.3.1 一般规定 1 城市道路海绵性设计内容包括道路高程设计、绿化带设计、道 路横断面设计、海绵设施与常规排水系统衔接设计。 2 城市道路应在满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 海绵城市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为保障城市交通安

3、全,在海绵设施的 建设路段,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 应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3 城市道路海绵设施的选择应以因地制宜、经济有效、方便易行 为原则,在满足城市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海 绵城市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4 城市道路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 理后引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并通过设置在绿地内的雨水渗透、 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海绵设施进行处理。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24 5 当城市道路(车行道)径流雨水排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时, 在海绵设施前端,应设置沉淀池(井)、弃

4、流井(管)等设施,对进 入绿地内的初期雨水进行预处理或弃流,以减缓初期雨水对绿地环境 及海绵设施的影响。 6 在满足同等道路功能的前提下,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充分考虑海 绵设施建设需求,优先选用含绿化带的横断面形式。道路横断面设计 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坡度,充分考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 的竖向关系,便于雨水径流汇入。 7 道路海绵设施应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相衔 接,保证上下游排水系统的顺畅。规划为超标雨水径流行泄通道的城 市道路,其断面及竖向设计应满足相应的设计要求,并与区域整体内 涝防治系统相衔接。 8 易积水路段可利用道路周边洼地与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间建设调 蓄设施,雨水调蓄

5、设施应与市政工程管线设计相协调。 9 城市道路穿越水源保护区或其他对水质要求较高的水域时,宜 结合道路竖向及断面形式,布置初期雨水弃流设施或对雨水径流污染 具有较强净化功能的海绵设施。 10 现状道路改造时,应对人行道、绿化带进行海绵性改造。条件 允许时,宜对现状道路横断面进行优化设计。 5.3.2 城市道路海绵性设计应遵循以下流程: 1 工程场地现状及项目设计条件分析; 2 确定项目海绵城市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3 结合道路竖向设计及雨水管网布置情况,划分排水分区; 4 结合下垫面解析和控制指标,根据海绵设施的服务范围选用适 宜的海绵设施,并确定其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 5 根据海绵设施的内容

6、和规模,复核海绵指标,并根据复核结果 优化调整海绵工程内容。 6 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竖向设计,绿地内竖向设计; 7 项目方案比选、技术经济分析。 5.3.3 技术措施 1 城市道路海绵设施的选用,应根据项目总体布置、水文地质等 特点进行,可参照选用如下: 1) 渗透设施:下沉式绿地;简易型、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透 水路面;渗井等。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25 2) 储存设施:雨水湿地;湿塘等。 3) 调节设施:调节塘;调节池等。 4) 转输设施:植草沟(干式、湿式、转输型)等。 5) 截污净化设施: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池、井) 等。 2 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人行

7、道可采用透水铺装路面,透水路 面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 当城市道路车行道部分采用透水路面结构时,其砾石排水层应 设渗排(管)设施,并接入排水系统。 4 道路红线内的机非分隔带宜建设为下沉式绿地、植草沟和生物 滞留设施; 道路周边绿地宜建设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雨水塘和人 工湿地。 5 道路范围内机非分隔带应适当做成下沉式。坡度较大的路段, 应采用梯田式绿化带。面积、宽度较大的绿化带、交通岛、渠化岛等 区域可依据实际情况采用雨水湿地、雨水花园、湿塘、调节塘、调节 池等设施。 6 城市道路绿化带内海绵设施(如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雨水 花园、湿塘、植草沟),应采取必要的侧向防渗措施

8、,防止雨水径流 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对于底部不适宜下 渗的路段,还应采取底部防渗措施。 7 采用渗管(渠)时应采用透水土工布外包处理,防止管渠堵塞。 8 大型立交绿地内宜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雨水花园、湿 塘、调节塘、植草沟等设施。立交路段内的雨水应优先引导排至绿地 内。 9 城市高架路下应根据建设条件和水质监测情况设置雨水弃流、 调蓄、利用设施,如雨水桶、滞蓄池等。 10 下穿立交区的排水形式应采用泵站排水与调蓄相结合的方式, 雨水调蓄设施宜结合雨水泵站的前池进行建设。 11 海绵设施内植物宜根据绿地竖向布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 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淹、耐污、

9、耐旱等能力较强的本土植物。 12 设计道路宜采用孔口路牙、格栅路牙或其他形式,确保道路雨 水径流能够顺利流入道路红线内绿化带,人行道雨水通过表面径流、 透水路面排至下沉式绿地、渗管(渠)等。 路缘石开口的设计要点如下: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26 1) 路缘石的开口形式可以为垂直开口或者 45 度倒角开口。 2) 路缘石开口的底部应该朝向海绵设施,确保雨水能够顺流进 入。 3) 路缘石开口入口处应设置消能设施,以防止侵蚀。 4) 对于需要跨越步行通道的路缘石开口,应采取加盖等防护措 施。 13 管道集中入流方式进入海绵设施的, 入口处应采取散流和消能 措施,具体的方式包括:

10、前池溢流、卵石或者碎石、围堰、弯头消能; 14 雨水口宜设于绿化带内,雨水口高程宜高于绿地而低于路面; 雨水口宜采用环保型雨水口,雨水口内宜设截污挂篮; 15 雨水排出口处应设置物理截污设施,可采用截污格栅、初期弃 流、旋流沉砂等设施。周围场地条件充足的雨水排出口宜采取雨水塘、 雨水湿地、生物浮岛等措施,经上述设施滞留净化后再排入受纳水体。 16 路面雨水宜首先汇入道路红线内绿化带,当红线内绿地空间不 足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将道路雨水引入道路红线外城市绿地 内的海绵设施进行处理。当红线内绿地空间充足时,也可利用红线内 海绵设施处理道路红线外空间的雨水径流。 17 市政道路沿线可因地制宜建

11、设雨水调蓄设施。天然河道、湖泊 等自然水体应成为雨水调蓄设施的首选;也可在道路沿线适宜位置建 设雨水调蓄池。土地条件许可时,道路沿线可建设雨水湿地滞洪区, 道路雨水可引入其中处理、储存。雨水湿地滞洪区应兼有雨水处理、 调蓄、储存的功能。 18 道路雨水收集处理后优先用于道路周边绿化浇灌及路面冲洗。 5.4 城市绿地及广场城市绿地及广场 5.4.1 一般规定 1 城市绿地及广场应在满足自身功能条件下(如吸热、吸尘、降 噪等生态功能,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等功能),充分利用 大面积的绿地与景观水体,设置雨水渗滞、调蓄、净化为主要功能的 海绵设施,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雨水径流,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

12、控制 目标与指标要求。 2 规划承担城市排水防涝功能的城市绿地与广场,其总体布局、 规模、竖向设计应与城市内涝防治系统相衔接。条件允许时,城市广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27 场可设计为下沉式广场,作为超标降雨的调蓄空间。在符合景观要求 和微地形设计的基础上,城市绿地宜做成下沉式,以消减峰值流量, 延缓峰值时间,净化雨水径流。 3 城市绿地中的景观水体、草坪绿地和低洼地的建设宜和海绵城 市建设要求相衔接,设计为集雨水调蓄、净化和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多 功能生态设施。 4 城市绿地及广场应通过雨水湿地、湿塘等集中调蓄设施,消纳 自身及周边区域的径流雨水,构建多功能调蓄水体/湿地公园

13、,并通过 调蓄设施的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 统相衔接。 5 城市绿地与广场内湿塘、雨水湿地等雨水调蓄设施应采取水质 控制措施,利用雨水湿地、生态堤岸等设施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 6 在场地条件允许的地块,可将绿地周边道路和地块的雨水径流 引入绿地进行处理和调蓄,其汇水区范围应结合绿地的面积、场地竖 向和周边的河流水系等要素进行划定。周边区域雨水径流进入城市绿 地内的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前,应利用沉淀池、前置塘、植草沟 和植被过滤带等设施对雨水径流进行预处理。 7 城市广场和地面公共停车场的硬化地面应优先选用透水路面, 并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对经过分隔绿带和透水路面等海

14、绵设施过滤、 净化后的雨水进行收集。绿地与广场建成后应优先采用收集净化后的 雨水或就地取用河水作为浇灌、路面冲洗用水及景观补充用水,严格 限制使用自来水。 8 海绵设施内植物宜根据设施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 择,宜选择耐淹、耐污、耐旱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9 湿塘、雨水湿地、景观湖和下沉式广场等调蓄设施应建设预警 标识和预警系统,保障暴雨期间人员的安全撤离,避免事故的发生。 5.4.2 设计流程 1 依据规划明确项目的海绵城市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2 对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和规划下垫面进行解析; 3 根据控制指标和下垫面解析结果,确定城市绿地内海绵措施的 规模和雨水利用总量。 4 结合场

15、地竖向设计及雨水管网布置情况,划分排水分区; 5 结合上述分析,因地制宜,选用适宜的海绵设施,确定其建设 形式和布局;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28 6 根据海绵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复核海绵指标。 5.4.3 技术措施 1 应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及自身功能条件下,选择适宜于城市绿 地的海绵设施,针对城市绿地及广场的绿地、景观水体、低洼地、硬 化地面、内部道路等各方面设计,可以采取的主要设施包括:透水路 面、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井(管)、生态驳岸、蓄水池、 植草沟等。 2 透水路面 1) 城市绿地内的硬化地面应采用透水路面入渗,根据土基透水 性可采用半透水和全透水路面结构。

16、 2) 城市绿地中的轻型荷载园路、广场用地、人行步道和停车场 等可采用透水路面。 3) 非透水路面周边应设有收水系统或渗井。 3 下沉式绿地 下沉式绿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选用耐淹、耐污、耐旱的植物品种。 2) 下沉深度应根据土壤渗透性能确定,一般为 100-200mm。 3) 绿地内应设置溢流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 4) 与硬化地面衔接区域应设有缓坡处理。 5) 与非透水路面之间应做防水处理。 防护绿地应根据江河、湖泊、道路、高压走廊等不同防护用地类 别,确定是否采用下沉式绿地。改造项目应根据防护类型、现有植物 品种等因素确定具体下沉深度。广场用地宜选用下沉式绿地,但需与

17、 硬化地面及溢流设施相结合。 4 生物滞留设施 1) 按应用位置的不同,生物滞留设施又可称为雨水花园、高位 花坛、生物滞留带和生态树池等。 2) 生物滞留设施的蓄水深度应根据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 能确定,一般为 200-300mm,并应设 100mm 的超高。 3) 生物滞留设施内应设有溢流设施,可采用溢流竖管,盖箅、 溢流井和渗井等。溢流设施顶部一般应低于汇水面 100mm。 4) 公园绿地内生物滞留设施应根据地形、汇水面积确定规模和 形式。生态树池的超高高度可做适当调整,但需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 求。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29 防护绿地内的生物滞留设施应根据防护类型

18、合理选用。 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内的生物滞留设施设置,应在符合相关设计规 范的前提下谨慎选用。 广场用地的生物滞留设施规模应根据汇水面积确定,对于含道路 汇水区域的生物滞留设施应选用植草沟、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 处理。污染严重区域应设置初雨弃流设施,弃流量根据下垫面旱季污 染物状况确定。 5 水体 城市绿地中的水体应具有雨水调蓄和水质净化功能。公园内的水 体可根据需要适当收纳周边地块的地表雨水,但收纳车行道区域的雨 水需进行预处理,对于污染严重的区域必须设有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水体周边应根据水流方向、速度和冲刷强度,合理设置生态驳岸。 水体周边植物应结合区域污染源种类,选择具有特定净化功能的

19、植物。 6 蓄水池 无地表调蓄水体且径流污染较小的城市绿地,可设置蓄水池。根 据区域降雨、地表径流系数、地形条件、周边雨水排放系统等因素, 确定调蓄池的容积。蓄水池应设有净化设施。 7 植草沟 沿硬化地面布置的植草沟深度应控制在 200500mm。 汇水型植草沟深度控制在 200500mm。 8 植被缓冲带 植被缓冲带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的临水区域。 公园绿地内临水区域绿地与水面高差较小,植被缓冲带宜采用低 坡绿地的形式,以减缓地表径流。 防护绿地内临水区绿地与水面高差较大,植被缓冲带宜采用多坡 绿地的形式,以减缓地表径流。 9 绿色屋顶 根据整体景观风格和建筑构造确定是否建设绿色屋顶。

20、5.5 城市水系城市水系 5.5.1 一般规定 1 城市水系海绵性设计对象包括城市江河、湖泊。 2 根据蓝线规划,保护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0 市自然水体。对于硬质护岸和河床的河道,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 应结合城市用地布局,进行生态修复和恢复。 3 根据城市水系的功能定位、水环境功能区划、岸线及滨水区利 用情况,充分利用滨河绿带、护岸、景观水体对雨水进行调蓄、净化 和安全排放,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海绵城市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4 城市水系海绵性设计内容包括水域形态保护与控制、河湖调蓄 控制、生态岸线、排口设置以及与上游城市雨水管道系

21、统和下游水系 的衔接关系。雨污分流地区的湖泊应承担雨水调蓄功能,雨污合流地 区的湖泊不宜承担管网设计标准内调蓄功能,但可作为超标雨水排放 的调蓄空间。 5 滨水道路与绿带,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合理的竖向设 计,使得城市雨水地表径流的方式排入河道。河道护岸宜优先采用生 态驳岸,设置滨水植被缓冲带;结合滨水公共绿地宜设置生物滞留设 施等具有净化功能的海绵设施。 6 城市水系海绵性设计应满足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805)中的相关要求。 7 滨水的调蓄空间应建设预警标识和预警系统,保障暴雨期间的 人员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5.5.2 城市水系海绵性设计应遵循以下流程: 1 资料收

22、集。收集水文条件、水质等级、水系连通状况、水系利 用状况、岸线与滨水带状况等资料; 2 流域分析。在流域洪水风险分析、水量平衡分析、纳污能力污 染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城市水系海绵性分析; 3 总体布局。确定平面总体布局,重点分析水域与绿化、道路、 广场、建筑物等其它配套要素的竖向关系; 4 工程规模。根据调蓄、排水、生态、景观、航道、雨水利用等 功能需求,确定工程规模,重点论证调蓄量、生态流速、污染削减量 等; 5 方案设计及选择。进行岸线设计、排口设计、水质净化设计、 以及滨水带的绿化景观、临水建筑物等的设计,并在设计过程中应优 先选用具有生态性、海绵性的措施。 6 指标核算及方案调整。对

23、方案设计进行海绵指标核算,对于不 满足要求的,应进行方案调整。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1 5.5.3 技术措施 1 滨水带 滨水带绿地空间宜选择湿塘、雨水湿地、植被缓冲带等措施进行 雨水调蓄、消减径流及控制污染负荷; 滨水带步行道与慢行道可采用透水路面;滨水带内的建筑物应符 合绿色建筑要求; 2 驳岸 江河、湖泊的岸线平面曲线应具有自然性与生态性; 城市江河宜选用安全性和稳定性高的护岸形式,如植生型砌石护 岸、植生型混凝土砌块护岸等;对于流速较缓的河段可选用自然驳岸; 城市湖泊设计流速小于 3m/s,岸坡高度小于 3m 的岸坡,应采用 生态型护岸形式或天然材料护岸形式,如

24、三维植被网植草护坡、土工 织物草坡护坡、石笼护岸、木桩护岸、乱石缓坡护岸、水生态植物护 岸等。 3 排口 城市水系禁止新增污水排口, 新增雨水排口应建设面源控制措施, 并进行水质监测,不超过受纳水体水质管理目标。 城市水系排口应采用生态排口,包括一体式生态排口、漫流生态 排口等。湖泊现有合流、混流排口整治设计中,应结合汇水范围内的 源头海绵性改造措施,设置初期雨水调蓄池、截污管涵等工程措施进 行末端污染控制。 4 水体 规划新建的水体或扩大现有水域面积,应核实区域海绵城市控制 目标与指标要求,并根据目标进行水体形态控制、平面设计、容积设 计、水位控制及水质控制。 对于城市水体水质功能要求较高、

25、排涝高风险区,可利用现有水 域设计自然水体缓冲区,缓冲区可分为湿塘、前置塘、湿地、缓冲塘、 渗透塘等。根据区域排水量、污染控制目标,确定缓冲区的面积、容 积;根据上游排口标高、下游水体水位明确缓冲区水域竖向标高; 自然水体缓冲区应设置水质污染风险防范措施,以防止发生上游 污染事件后对主水域的水质破坏。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2 6 评估指引评估指引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项目实施前评估(预评估)、 项目实施后评估(后评估)。 6.1.2 评估指标应结合住建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根据 当地突出问题确定,除技术评估分析外,

26、有条件的可结合建设和维护 费用进行投资效益分析。 6.1.3 评估工作应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评估报告, 特别重大的项目应组 织专家评审。 6.2 现状评估现状评估 6.2.1 现状评估一般用于海绵城市规划指标体系选取及建设用地适宜 性分析,是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的基础依据。 6.2.2 现状评估主要包括城市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及水安全现状评 估,评估因子主要为城市基本特征要素,包括降雨、土壤、地下水、 下垫面、排水系统、城市开发强度等。 6.2.3 水生态现状评估主要通过现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进行分析, 可采 用模型法、实测法及公式法,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模型法或实测法。 6.2.4 水环境现状评估主

27、要为根据水体外源污染现状, 计算水污染负荷 现状,并提出当地主要污染物指标,可采用模型法或公式法。 6.2.5 水资源现状评估主要用于计算可利用水资源现状、 现状污水再生 利用率、现状雨水资源化利用率、现状供水管网漏损率等,可采用统 计法、公式法,评估现状水资源是否可满足城市供水需求。 6.2.6 水安全现状评估主要为内涝风险评估,可采用历史灾情评估法、 指标体系评估法或情景模拟评估法,一般采用情景模拟评估法。情景 模拟评估法是借助于模拟软件,建立地形模型、降雨模型、排水模型 和地面特征模型,模拟内涝在发生的情景的动态内涝风险评估方法, 具体参考浙江省城镇防涝规划标准(DB33/1109)。

28、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3 6.2.7 基于现状评估结果,总结城市突出问题,提出海绵城市规划指标 体系选取建议, 科学评价海绵建设用地的适宜性, 并根据 “渗” 、 “滞” 、 “蓄”、“净”、“用”、“排”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用地的不同功能。 6.3 项目实施前评估项目实施前评估 6.3.1 实施前评估一般用于在实施前控制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可行性及 经济性。 6.3.2 实施前评估主要包括海绵城市指标体系可达性评估及经济性评 估。 6.3.3 海绵城市指标体系可达性评估主要包括水生态指标可达性评估、 水环境指标可达性评估、水安全指标可达性评估及水资源指标可达性 评估等,并提

29、出调整意见及建议。 6.3.4 水生态指标可达性评估主要是为进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达性 分析,可采用模型法和公式法,有条件地区的宜采用模型法。公式法 为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容积法进行核算; 模型法为采用模型软件,通过输入当地多年连续的降雨资料、蒸发量 数据、设计地块土壤渗透系数及设计方案中相关人工强化的入渗、滞 留、调蓄和收集回用的 LID 设施参数进行模拟核算。 6.3.5 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三方面的指标可达性评估方法与其现状 评估法类同。 6.3.6 经济性评估主要包括设计方案的工程量投资规模合理性分析, 投 资效益比分析,及与当地财政以及投融资情况的匹配性分析,并提

30、出 调整意见及建议。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4 6.4 项目实施后评估项目实施后评估 6.4.1 实施后评估一般用于海绵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建成后, 对其实施效 果的评价。 6.4.2 实施后评估主要包括实施效果评估及实施效益评估。 6.4.3 实施效果评估主要包括水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水环境整治效果评 估、水安全保障效果评估及水资源利用效果评估等。若评价结果未达 到已建成项目的规划控制指标,需提出效果提升方案,并为今后的海 绵城市规划设计项目提供借鉴经验。 6.4.4 水生态修复效果评估主要为进行年径流总量控制效果评价, 可采 用实时监测法和现场调研法,有条件地区宜构建城市

31、雨量、水量及水 质一体化监测体系,采用实时监测法开展评估工作。通过实测数据或 现场调研数据的分析,测算出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留、调 蓄和收集回用径流量等,区块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排入场地外) 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其值与项目规划的年径流总量控制 率进行比较,即可做出评价 6.4.5 水环境整治效果评估、 水资源利用效果评估和水安全保障效果评 估与其对应的现状评估法类同。 6.4.6 实施效益评估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前后的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及社 会效益评估。 6.4.7 经济效益评估可分析海绵城市建设前后的易涝点数量、 供水管网 漏损率、污水再生利用率、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住宅及商

32、业地价等, 用以分析其带来的具体经济效益。 6.4.8 生态效益评估可分析海绵城市建设前后的水环境质量、绿地率、 景观度等。 6.4.9 社会效益评估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 网络电话回访等方式调查周 边居民、游客海绵城市建设前后的舒适度提升感受等。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5 7 典型设施典型设施 7.1 技术类型分类与选型技术类型分类与选型 各类用地中海绵设施的选用应根据不同类型用地的功能、用地构 成、土地利用布局、水文地质等特点进行选择,可参照下表选用。 表表 7-1 各类用地中海绵设施选用一览表各类用地中海绵设施选用一览表 序 号 技术 类型 单项设施 用地性质 建筑与

33、 小区 城市 道路 绿地与 广场 城市 水系 1 渗透 技术 透水砖铺装 2 透水水泥混凝土 3 透水沥青混凝土 4 绿色屋顶 5 下沉式绿地 6 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 7 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 8 渗透塘 9 渗井 10 储存 技术 湿塘 11 雨水湿地 12 蓄水池 13 雨水罐 14 调节 技术 调节塘 15 调节池 16 转输 技术 转输型植草沟 17 干式植草沟 18 湿式植草沟 19 渗管/渠 20 截污净 化技术 植被缓冲带 21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22 人工土壤渗滤 注: 宜选用; 可选用; 不宜选用。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6 7.2 生物滞留设施生物滞留设

34、施 7.2.1 一般规定 1 生物滞留设施由蓄水层、覆盖层、滤料层、过渡层和排水层五 部分组成。生物滞留设施侧面及底部应根据实际需求设置防渗或透水 土工布。 图图 7-1 生物滞留设施构造图生物滞留设施构造图 2 生物滞留设施设计时应考虑排入生物滞留设施雨水对滤料层的 冲刷,防止滤料层被破坏,缩短处理雨水的寿命。 3 生物滞留设施的边壁可有多种选择。其边壁可以是采用斜坡, 也可采用直边壁。斜坡最大坡度选用 1:3,如采用斜坡,应考虑砂粘土 边坡的稳定。 4 生物滞留设施每隔一定间距应设置集水井,及时排出排水层中 过滤后的雨水和蓄水层中的溢流雨水。井口至少低于蓄水层顶面 10cm,保证有适当的水

35、头差方便暴雨时期积水溢流进井内。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7 图图 7-2 生物滞留设施排水流程图生物滞留设施排水流程图 7.2.2 滤料层设计 1 滤料层应能保持植物的生长和提供设计所需的渗透率,滤料选 用的材料需要在渗透能力、过滤净化效果以及适合植物生长方面作出 平衡考虑,因此宜采用砂粘土。砂粘土中的土壤、砂土或粘土的比例 由实验确定。 2 一般来说滤料层越厚,其除污能力越高,但需考虑到当地的地 形和雨水管道系统的限制。滤料层厚宜500mm。 3 滤料层渗透系数应控制在50 mm/h(1.3910-5m/s)之间。 4 滤料层土壤应含有 5%至 10%的有机成分。 5

36、滤料层土壤混合物的 PH值在铺入滤水带前应调整到 6 至 7.5 之 间。 6 滤料层土壤混合物的盐分应小于 0.63dS/m。 7.2.3 蓄水层设计 1 蓄水层在滤料层表面以上,其可以提供蓄水能力以增加被过滤 水的容量,并把粗颗粒截留在表面。 2 蓄水层深度越大,能处理水的容量也越大,但应考虑地形和周 边小区地面标高的限制。 7.2.4 过渡层设计 1 过渡层是介于细沙滤料层和砾石排水层之间的砂层,其作用是 防止渗流出口处土体由于渗透变形或流失而引起的破坏,及防止细砂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8 和淤泥进入排水层。 2 过渡层厚度宜取 10cm。 3 过渡层的砂石粒径应

37、沿渗流方向逐渐加大,级配应满足被保护 滤料的稳定性,且过渡层的颗粒级配曲线应大致与被保护滤料颗粒级 配曲线平行,过渡层还应具有良好的排水过滤能力。 7.2.5 排水层设计 1 排水层由直径介于 2mm 与 10mm 之间大小均匀的砾石组成。 2 排水层厚度应至少能包围该层内的透水管。透水管应设置足够 的坡度保证暴雨期间排水的顺畅。 7.2.6 生物滞留设施的植物选择 1 滤料层上生长的植物可提高生物滞留设施的功能。植物不仅能 防止滤料层的流失,而且植物生长时连续性的分裂土壤能防止系统被 阻塞。此外植物根系上生长的生物膜可吸附污染物。通常来讲,植物 越密过滤效果越好。 2 滤料层上所种植被应具有

38、防止滤料层介质的侵蚀和松散土壤以 防止滤料堵塞的能力,且能经受旱期和雨季,并应能提供广泛、均匀 分布的根系组织。 3 滤料层上植物选择种类可以是地被植物、草本植物、灌木和乔 木,但占主导地位的植物应为地被植物及草本植物。且应满足以下要 求: 1) 滤料层上主导植物的具体要求:具有广泛的根系组织,扩散而 不是丛生的生长方式;垂直向上生长且成熟后的高度应高出蓄水层顶 部;能承受沙质土壤,承受较长的干旱期和偶尔的浸泡;具有稠密的 线状叶子;具有抗霜性。 2) 滤料层上非主导植物的具体要求:临近地面具有稀疏的叶子使 地被植物能在其树枝下良好生长;四季常绿品种,有周期性落叶的树 木落叶需要及时清除;应能

39、经受旱期和雨季。 4 采用合理的方式保证苗木移植到生物滞留设施后的成活率。 7.2.7 透水管开孔率 透水管开孔率应由计算确定,并满足生物滞留设施的排空时间要 求。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9 7.3 植草沟植草沟 7.3.1 植草沟类型 植草沟一般分为草渠、干草沟、湿草沟和渗透草沟四类。草渠只 用作传输设施;干草沟的种植土层渗透性相对较好,底部埋有渗排管; 湿草沟作用与线性浅湿地相似,种植湿地植物,具有较好的污染物去 除效果;渗透草沟可大量传输和入渗径流,占地面积较大,通常设置 在市郊公路旁边。 图图 7-3 植草沟植草沟 7.3.2 适用条件 植草沟适用于建筑与小区内道

40、路、广场、停车场等不透水地面的 周边,城市道路及城市绿地等区域,也可作为生物滞留设施、湿塘等 海绵设施的预处理设施。植草沟也可与雨水管渠联合应用,在场地竖 向允许且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也可代替雨水管渠。 7.3.3 不适用条件 植草沟不适用于地下水位高、坡度大于 15%的区域。 7.3.4 预处理设施 在植草沟入口处宜设置植草过滤缓冲带去除雨水径流中粒径较大 的污染物。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40 7.3.5 尺寸设计 植草沟的上游收水区面积不应大于 0.8ha,植被草沟宽度宜为 0.62.4m,深度宜为 0.10.3m,沟长不宜小于 30m。 7.3.6 断面形式 断面形式

41、宜采用倒抛物线形、三角形或梯形。 7.3.7 坡度要求 植草沟的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不宜大于 1:3。纵向坡度不宜超 过 4.0%,超过 4.0%时,应设置分级控制结构将坡降控制在 4.0%以内。 7.3.8 介质层设计 植草沟介质层通常包括种植土壤层、过滤层、入渗/存储层。种植 土壤层设计深度应不小于 300mm、过滤层设计深度宜取 100mm、入渗 /存储层设计深度应不小于 450mm。 7.3.9 土壤属性 植草沟内土壤介质的渗透能力应不低于 1.3cm/h。 对于种植草的植 草沟,土壤层的厚度最低为 0.6m;对于种植树木和灌木的植草沟,土 壤层厚度最低为 0.9m。 7.3.10

42、流速要求 植草沟覆盖层入流速度不宜大于 0.3m/s,植被层的入流速度不宜 大于 0.9m/s。植草沟内最大流速应小于 0.8m/s,曼宁系数宜为 0.2-0.3。 7.3.11 溢流设计 植草沟应设置有分流或内部溢流措施。 7.3.12 排空时间 植草沟内蓄积雨水应在 24 小时内入渗到土壤层, 对环境品质和安 全要求较高的地区,宜采用 12 小时完全入渗。 7.3.13 种植要求 植草沟宜种植密集的草皮草,不宜种植乔木及灌木植物,植被高 度宜控制在 0.10.2m。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41 7.4 绿色屋顶绿色屋顶 7.4.1 适用范围 绿色屋顶适用于结构安全、符合

43、防水条件的平屋顶和坡度不大于 15的坡屋顶建筑,优先布置在多层建筑及面积较大的建筑裙楼。 图图 7-4 绿色屋顶绿色屋顶 7.4.2 绿色屋顶的构成 绿色屋顶的基本构造(自上而下)包括植被层、种植土、过滤层、 排(蓄)水层、保护层、耐根穿刺防水层、普通防水层、找坡层、保 温 (隔热)层、找平层和结构层。 7.4.3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绿色屋顶时,必须经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 和检测部门鉴定,核算结构承载力,并根据结构承载力确定其构造及 种植形式,应选用轻质种植土和地被植物。 7.4.4 绿色屋顶设计的基本规定 绿色屋顶设计应遵循“防、排、蓄、植并重,安全、环保、节能、 经济,因

44、地制宜”的原则,并考虑施工环境和工艺的可操作性。种植 设计应与生态和景观相结合。 绿色屋顶种植土宜选用改良土或无机复合种植土,禁止使用三合 土、石澄、膨胀土等土壤作为栽植土。种植土厚度不宜小于 150mm。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42 绿色屋顶的雨水排水系统设计应满足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设计规 程(CJJ142)要求。 绿色屋顶的排水坡度不宜小于 2%,单向坡长大于 9m 时宜采用结 构调坡。 7.4.5 绿色屋顶的材料要求 防水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GB50345)、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 耐根穿刺防水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5、的规定,并由具有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排(蓄)水材料不得作为耐根穿刺防水材料使用。 7.4.6 绿色屋顶植物选择 遵循植物多样性和共生性原则,以生长特性和观赏价值相对稳 定、滞尘控温能力较强的本地常用和引种成功的植物为主,优先选择 低矮灌木、草坪、地被植物等。 应尽量减少对屋面排水系统的影响,宜选择四季常青、落叶较少、 易于维护的植物。 不宜选用根系穿刺性较强的植物,防止植物根系穿透建筑防水层。 选择抗污性强,可耐受、吸收、滞留有害气体或污染物质的植物。 7.4.7 绿色屋顶排水设计 绿色屋顶应按规范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和溢流系统。 屋面雨水管排入绿地等设施时,应视具体情况设置减少

46、雨水冲击 力的缓冲消能措施。 绿色屋顶的排水收集口应能有效排除屋顶表面径流和种植土下的 排水层的渗流,可设置在雨水收集沟内。 7.4.8 绿色屋顶安全性要求 1 植物荷重设计应按植物在该环境下生长 10 年后的荷重估算。 2 花园式绿色屋顶种植的布局应与屋面结构相适应,乔木类植物 等荷载较大的设施,应设在承重墙或柱的位置。如不可能,则必须采 取相应的结构安全措施。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43 3 屋面坡度大于 20%时, 应采取防滑构造; 屋面坡度大于 50%时, 不宜采用种植屋面。 7.5 透水路面透水路面 7.5.1 透水路面按照面层材料可分为透水铺装路面、透水水泥混凝

47、土路 面和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嵌草砖、园林铺装中的鹅卵石、碎石铺装 等也属于透水铺装路面。 图图 7-5 透水路面透水路面 7.5.2 透水铺装路面和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适用于广场、停车场、 人行道以及车流量和荷载较小的道路,如建筑与小区道路、市政道路 的非机动车道等。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还可适用于轻型荷载的机动车 道和非机动车道。 7.5.3 透水面层渗透系数应大于 110-4m/s,可采用透水砖、透水混凝 土、草坪砖等,当采用可种植植物的面层时,宜在下面垫层中混合一 定比例的营养土。透水砖的有效孔隙率应不小于 8%,透水混凝土的有 效孔隙率应不小于 10%。 7.5.4 透水找平层宜采用细

48、石透水混凝土、干砂、碎石或石肩等,渗透 系数及有效孔隙率应不小于面层,厚度宜为 2050mm。 7.5.5 透水垫层厚度应根据蓄存水量要求及蓄存雨水排空时间确定, 透 水垫层厚度不宜小于 150mm,孔隙率不应小于 30%。 7.5.6 透水路面坡度不宜大于 2.0%。当透水路面坡度大于 2.0%时,沿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44 长度方向应设置隔断层,隔断层顶端宜设置在透水面层下 23cm,隔 断层可采用 PVC 防渗膜或者混凝土或者管径大于 16mm 的 HDPE 管。 7.5.7 道路雨水径流进入透水路面前,应利用小型沉淀池、前置塘等进 行预处理,防止雨水径流对透水路面造成堵塞。 7.5.8 透水路面结构应便于施工, 利于养护并减少对周边环境及生态的 影响,应满足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透水沥 青路面技术规程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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