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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100 D 09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T 7602019 代替 DB36/T 760-2013 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 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the work safety standarization of mining enterprise of mental and nonmental mines 2019-11-05 发布 2020-05-01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一般要求.1 3.1 原则.1 3.2 建

2、立和保持.1 3.3 自评和评审.1 4 核心要求.2 4.1 目标职责.2 4.2 制度化管理.4 4.3 教育培训.6 4.4 现场管理.8 4.5 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13 4.6 应急管理.18 4.7 事故管理.20 4.8 持续改进.21 前 言 本标准格式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6/T 760-2013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本标准与与DB36/T 760-201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标准整体结构框架由原来的 14 个要素整合为 8 个要素,

3、即: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及持续改进;新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条款;完善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增加“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要求。本标准由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 018)提出。本标准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理工大学、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江西铜业集团(德兴)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海港、徐永宁、陈勇、袁宝明、胥达广、邬长福

4、、朱纯富、李佳、黄德福、张勇、郑小龙、王清和、雷子懿、汪军武、王进、王建峰、蔡报珍、周升福、曹树强、耿柏华、文柏茂。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6/T 760-2013。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咨询、创建、自评及评审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158 工作场所

5、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 206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3 一般要求 3.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

6、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3.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按照本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3.3 自评和评审 3.3.1 企业管理层应定期组织实施管理评审,评价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实施状况,识别不足和需要改进的事项。3.3.2 管理评审应建立在真实

7、反映企业安全管理状态的有效信息之上。管理评审过程应文件化,评审结果应与责任人、员工及相关方沟通,并确保依据评审结果制定的行动计划得到有效实施。3.3.3 企业应保存管理评审的记录。4 核心要求 4.1 目标职责 4.1.1 方针 4.1.1.1 制定 4.1.1.1.1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4.1.1.1.2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风险特点与核心业务。4.1.1.2 内容 4.1.1.2.1 方针应阐明企业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和对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并简明扼要。4.1.1.2.2 方针的内容应体现: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持续改进。4.1.1.3

8、 沟通与传达 4.1.1.3.1 方针的制定应确保员工充分参与,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4.1.1.3.2 企业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员工传达所制定的方针,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4.1.1.3.3 企业应向相关方和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4.1.1.4 评审与修订 4.1.1.4.1 企业应定期对方针进行评审。4.1.1.4.2 企业应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宜性。4.1.2 目标 4.1.2.1 设立 4.1.2.1.1 企业应设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4.1.2.1.2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体现企业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及相关方的具

9、体情况;具体并可测量。4.1.2.2 实施 4.1.2.2.1 企业应制定目标实现计划并保证实施。4.1.2.2.2 企业应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4.1.2.2.3 企业应根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4.1.3 机构和职责 4.1.3.1 机构设置 4.1.3.1.1 企业及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1.3.1.2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4.1.3.1.3 主要负责人应在最高管理层中指定标准化系统专门负责人,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

10、建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4.1.3.1.4 项目部负责人应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经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4.1.3.2 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 4.1.3.2.1 企业及项目部应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主任(组长)、副主任(副组长)和委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的职责;成员应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成员应包括员工代表。4.1.3.2.2 委员会或领导机构应定期召开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的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任(组长)签发。会议纪要应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4.1.3.2.3 企业应确保所有

11、员工了解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组织机构、成员构成及其主要职责。4.1.3.2.4 施工项目的项目部负责人应纳入发包方安委会成员;分包方的负责人应纳入项目部安委会成员。4.1.3.3 特殊职位人员任命 4.1.3.3.1 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负责人、应急救援人员等特殊职位人员,应由主要负责人书面任命。4.1.3.3.2 被任命的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4.1.4 全员参与 4.1.4.1 安全生产责任制 4.1.4.2 建立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包括:企业应建立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的

12、描述应具体、简明、界定清晰并能考核。4.1.4.3 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4.1.4.4 沟通与评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贯与评审应包含以下内容: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责任人和管理层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4.1.4.5 员工参与 4.1.4.5.1 企业应建立员工权益保障制度,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特别是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

13、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4.1.4.5.2 企业应确保员工或员工代表参与安全活动,并建立收集、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事项的渠道。4.1.5 安全生产投入 4.1.5.1 安全投入 4.1.5.1.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并对因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负责。4.1.5.1.2 应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程度。4.1.5.2 工伤保险 4.1.5.2.1 企业应完善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4.1.5.2.2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4.1.6 安全文化建设 4.1.6.1 安全认可与奖励应

14、包括如下内容: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表现的认可与奖励制度;企业应确保所有层面的员工均能参与个人的认可过程;企业应通过公告牌或电子信息媒介,展示安全表现信息。4.1.6.2 工余安全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安全宣传资料应传阅或张贴,包括生活及公共场所;工余的事故应报告和分析;培训和宣传内容应包括如何预防工余意外。4.1.7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等信息化建设。4.2 制度化管理 4.2.1 法规标准识别 4.2.1.1 应确定渠道,获取

15、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4.2.1.2 企业应建立有效途径,及时获取员工或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需求。4.2.1.3 企业应将识别并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中。4.2.1.4 企业应根据识别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需求,对所有层次人员提供培训。4.2.1.5 企业应向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影响的人员,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或为其建立获取途径。4.2.2 规章制度 4.2.2.1 文件控制要求 4.2.2.1.1 应建立文件控制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产生、使用、评审、修

16、订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4.2.2.1.2 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或废除。4.2.2.1.3 安全规章制度应能被所需要的人员获取。4.2.2.2 安全规章制度 4.2.2.2.1 应根据风险和作业性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规章制度。4.2.2.2.2 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2.2.3 安全

17、记录要求 4.2.2.3.1 企业应对主要的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建立安全记录,并确保对安全记录的有效控制。4.2.2.3.2 安全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填写及时、签署完整;编号清晰、标识明确;易于识别与检索;完整反映相应过程;明确保存期限。4.2.3 操作规程 4.2.3.1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企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使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4.2.3.2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4.2.3.3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

18、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4.2.4 文档管理 4.2.4.1 记录管理 4.2.4.1.1 企业应建立承包合同评审与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资质和能力满足采掘(剥)施工项目的要求。4.2.4.1.2 企业应对承包合同进行评审,并保存评审过程的相关记录:承揽的采掘(剥)工程,其发包矿山企业及施工项目应合法;承揽的采掘(剥)工程及其矿山,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采掘施工企业承揽的采掘(剥)施工项目在资质范围内;承揽的施工项目数与企业专职安全管理员数相匹配。4.2.4.1.3 企业应对分包合同进行评审,并保存评审过程的相关记录:主体工程不得分

19、包;分包单位不得将承揽的分项工程再次分包;分项工程在分包商的资质范围内;承揽分项工程的分包商的能力满足要求。4.2.4.1.4 企业应对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实施过程实施有效控制。4.2.4.1.5 企业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下列内容:告知岗位职业危险、危害事项;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保险及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的权利;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4.2.4.1.6 企业应与发包方、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包括下列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事故应急救援;安全检查与考评;违约责任。4.2.4.1.7 在同一区

20、域有两个及以上采掘施工单位的,相互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报发包方备案。4.2.4.2 评估 4.2.4.2.1 企业应确保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变化进行识别、获取、评审与更新。4.2.4.2.2 企业应确保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有效性。4.2.4.3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4.3 教育培训 4.3.1 员工安全意识 4.3.1.1 意识的辨识与输入 4.3.1.1.1 企业应对员工的安

21、全意识进行辨识,考察员工对安全健康问题的掌握与熟悉程度。4.3.1.1.2 新员工在聘用后应首先接受安全意识的教育,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4.3.1.1.3 当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对工作现场特定要求进行培训。4.3.1.1.4 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应就安全意识提升进行工作现场特定要求的回顾。4.3.1.1.5 管理层特定意识应与其个人的安全管理职责相适应。4.3.1.2 意识提升 4.3.1.2.1 企业应建立监测、跟踪意识强化及深层次意识培养的需求机制,并确保该机制的有效运行。4.3.1.2.2 企业应建立全员安全意识宣传计划,并利用各种视听资料提高全员的安全意

22、识。4.3.2 人员教育培训 4.3.2.1 需求识别与分析 4.3.2.1.1 企业应识别、分析培训需求。4.3.2.1.2 培训需求的识别应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并充分考虑以下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技术发展的需要;变化管理的要求;风险评价结果;相关方的要求。4.3.2.2 培训要求 4.3.2.2.1 企业应针对已识别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4.3.2.2.2 企业员工应接受发包方的培训与指导,并对分包方员工进行培训。4.3.2.2.3 企业应将所有培训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建档保存。4.3.2.3 培训评审 4.3.2.3.1 企

23、业应建立培训适宜性评估机制,对培训数量与培训效果等进行评估。4.3.2.3.2 评估的途径应包括:学员反馈;绩效改善调查;管理层反馈;测试结果的分析;现场应用能力的跟踪。4.3.3 项目部人员 4.3.3.1 发包方应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入矿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4.3.3.2 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入矿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4.4 现场管理 4.4.1 设备设施管理 4.4.1.1 基本要求 4.4.1.1.1 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符合 GB 50187 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应分

24、别符合 GB 50016 和 GB 50140 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4.1.1.2 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以有效控制发包方提供或租赁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及企业自身设备设施的规划、采购、安装(建设)、调试、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过程。4.4.1.1.3 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帐及其原始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的档案。4.4.1.1.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进行充分的安全论证。4.4.2 设备设施维护 4.4.2.1 维护制度 4.4.2.1.1 应建立设备设施维护制度,以确保系统的效率和效

25、力。4.4.2.1.2 应通过工艺流程和过程控制的系统评估,识别设备设施可能的故障类型,确定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4.4.2.1.3 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穿孔(凿岩)设备;铲装设备;(提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排水设备;照明、通讯设施;通风、防尘设备;供风设备;供配电设备、设施;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和自救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4.4.2.1.4 维护计划的完成情况应书面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相关人员沟通维护情况。4.4.2.1.5 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时,应识别异常情况。4.4.2.1.6 应评估设备设施维护系统的效力,并定期或在发生变化时对其进行更新。4.4.2.2 检测检

26、验 4.4.2.2.1 应根据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以及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列出需要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和器材清单。4.4.2.2.2 应按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保存检测检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4.4.3 作业安全 4.4.3.1 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4.4.3.1.1 应制定作业环境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作业环境满足规程要求:采掘(剥)作业现场安全通道应符合规定要求。作业现场应有紧急撤离路线的标识。有人作业或通行的场所与通道以及溜井和漏斗口等危险部位应有照明设施。粉尘浓度较大的场所应采取防尘措施。采掘(剥)作业现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应按计划对采掘(剥)作业环境实

27、施维护。采掘(剥)作业边界应设有围栏或警示标志。作业现场应有职业危害告知标识。4.4.3.1.2 现场作业应满足的主要要求:穿孔(凿岩)作业应采用湿式作业或其他防尘措施。爆破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无打残眼现象。在穿孔、铲装、运输、排土等设备的活动区域内无非操作人员滞留。爆破作业按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临近最终边界爆破宜采用控制爆破或减震措施。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爆破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立即处理。相邻作业时,采掘作业点布置符合规程要求。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运输限速行驶。排土作业时,有专人指挥。探放水作业应符合 AQ 206

28、1 相关要求。4.4.3.1.3 企业应建立采掘(剥)施工工艺管理制度,以确保:采用的施工工艺符合作业场所地质和环境条件;设备、设施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工序要求;各工序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企业生产要求。4.4.3.1.4 项目部应按照适当的采掘(剥)顺序进行作业,做到:地下矿山施工按设计要求布置采掘工程;地下矿山施工配合对地压活动进行有效检测,并及时处理采空区;露天矿山施工时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最终边坡角、安全平台宽度、清扫平台宽度和工作平台宽度符合设计规定;设备、设施和工序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工序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施工,并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4.4.3.2 生产保障系统 4.4.3.2.

29、1 企业应建立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或生产保障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地下矿山施工应重点关注提升运输、供配电、通风、防排水和防灭火等系统;露天矿山施工应重点关注运输、排土、供配电、防排水和防灭火等系统。4.4.3.2.2 地下矿山施工用电应符合绝缘、接地、过流、漏电保护、安全电压及电缆阻燃等规定。露天矿山施工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移动式电气设备及照明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馈电,供电电缆的敷设应符合安全要求,保持绝缘良好,不与金属管(线)和导电材料接触,在横过道路、铁路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各级配电标准电压应符合规定。4.4.3.2.3 作业面通风防尘能力满足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时通风系

30、统应可靠运行。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局部通风,深凹陷露天矿山作业应采取通风措施。4.4.3.2.4 地下采掘施工应有预防和控制突水、透水的措施。4.4.3.2.5 采掘作业设备、设施和重要场所按规范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4.4.3.2.6 施工作业应确保排土(废石)场可能产生的滚石、滑坡和泥石流等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排土(废石)场工艺参数符合设计要求。4.4.3.3 关键任务识别与任务观察 4.4.3.3.1 关键任务识别与任务观察的基本要求:企业应建立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进行关键任务风险分析;企业应根据关键任务风险分析结果,编写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应简明扼要,突出关键步骤及要求。4.

31、4.3.3.2 许可任务管理:企业应认定需要经许可方可进行作业的范围,并对接受许可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能力评估;企业应定期对许可作业的范围进行评审与更新。4.4.3.3.3 任务观察应做到:企业应建立任务观察制度,对从事任务观察工作人员进行观察方式、方法的培训;企业应保存任务观察记录。4.4.3.4 作业行为 4.4.3.4.1 岗位应对本岗位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4.4.3.4.2 岗位自查的内容应包括:自身及互保对象安全着装及防护用品使用;工器具齐全及完好状况;设备振动、声音、温度、压力、电流、电压、制动、润滑等状况;顶板或边坡稳定性;供水、供电、照明;通风防尘措施;现场危险物品的

32、存放和处置;行人和设备通道。4.4.3.4.3 专业检查主要针对风险等级较高或对生产安全影响较大的危险单元,专业检查的对象主要有:露天矿山采剥施工:边坡;排土场;作业环境;爆破器材存放点;运输线路、设备、设施;供配电设备、设施;防排水设备、设施;应急装备与通信设备、设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其他重要设备、设施。地下矿山采掘施工:顶板检查;提升、运输系统检查;排水及供水施救系统检查;供配电系统检查;通风及压风自救系统检查;紧急通讯、联络系统、应急救援系统检查;监测监控系统及设施、人员定位系统检查;紧急避险系统检查;其他重要设备、设施。专业检查可由企业的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必要时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33、专业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影响系统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及时报告给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4.4.3.5 岗位达标 4.4.3.5.1 企业应制定班组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任务的作业指导书,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应适用操作且可行。4.4.3.5.2 班组应制定班组长、生产安全员、质量管理员、工会小组长、统计核算员、班组宣传员等岗位职责。4.4.3.5.3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班前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处置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分析处理制度、安全学习管理制度、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4.4.3.5.4 班组标准

34、化建设内容:应对班组作业环境、工艺、过程和设备设施进行风险辨识、评价;根据风险辨识评价结果编制作业指导书、岗位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工器具、备品备件、材料、设备、废品等做到定置管理;班组检查、学习、安全活动、交接班、设备运行等记录;班组成员岗位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上墙;班组应保存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作业指导书、岗位风险评价文件、相关学习材料等。4.4.3.5.5 班组建设应有专门的活动场所。4.4.3.5.6 班组应保持事故、事件处置情况记录。4.4.3.6 相关方 4.4.3.6.1 企业应建立供应商与分包商的选择、评价与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与分包商的资质和能力满足企业要求

35、。4.4.3.6.2 企业应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与分包商,并保存批准过程的相关记录。4.4.3.6.3 企业应对供应商与分包商的供应及承包的服务过程实施有效控制。4.4.3.6.4 供应商与分包商在项目施工现场活动时,应遵守企业的安全要求。4.4.3.6.5 企业应识别供应商与分包商工作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并在允许分包商的员工使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前应对其进行培训。4.4.3.6.6 外部联系 在外部联系方面,应做到如下要求:企业及各项目部应建立外部联系渠道,明确职责,确保与发包方、分包商、相关外界就有关安全事项进行及时有效的联系;企业应采用文件化的形式,及时向外界披露重大安全事项,特别是可能影响

36、施工项目(发包方)周围居民安全健康及相关方的事项。4.4.3.6.7 内部沟通 在外部联系方面,应做到如下要求:企业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沟通制度,明确沟通的方式、时机、内容、职责及信息的处理;企业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定期与员工就安全问题进行沟通;企业及各项目部应召开安全事项讨论会,收集员工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处理;企业应制定合理化建议制度,听取员工和相关方的意见及建议;合理化建议制度应有效地执行,以确保管理层是以公平的方式来评审所提出的各项建议。4.4.4 职业健康 4.4.4.1 基本要求 4.4.4.1.1 需求评估 需求评估应包含如下方面:企业应通过作业场所的风险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

37、的需求;参加识别过程的人员应包括: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或员工代表。4.4.4.1.2 提供程序 应包含如下方面:企业应为员工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穿戴、使用的培训;应确保劳动防护用品正确地使用与维护。4.4.4.1.3 检查与维护 应包含如下方面:企业应建立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清单;企业应建立检查、维护和存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系统,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功能;企业应定期评估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依从水平;企业应保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维护的记录。4.4.4.2 健康监护 4.4.4.2.1 健康保护程序应包含如下方面:应建立健康保护制度,并任命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负责健康监护管

38、理工作;应对采掘(剥)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应对企业及周边地区可能的传染疾病进行识别,并加以控制;应识别需要定期进行身体、心理及生理监测的工种和员工;应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保密。4.4.4.2.2 设施及服务应包含如下方面:应按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配备职业卫生设施;职业健康服务应满足认定风险的要求,包括紧急救护情况;医疗设备应进行维护及校验;职业病防治设施应进行维护;应配备急救员及急救设备、设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自救器;工作场所应设置足够的急救箱,并按标准和风险放置急救用品,急救箱由合格急救员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和补充;急救箱位置及急救员名单应张贴。4.4.4.3 职业

39、危害控制 4.4.4.3.1 应建立职业危害控制制度。4.4.4.3.2 职业危害控制方法的选择,应突出预防性,并遵循下列原则:消除;替代;工程控制、隔离;管理控制;个体防护。4.4.4.3.3 应对员工进行有关职业危害的专门培训,以满足职业危害控制的意识、知识和能力。4.4.4.4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4.4.4.4.1 企业应对识别出的职业危害实施有效监测,包括粉尘、噪声、高温、振动、辐射和有毒有害气体等。4.4.4.4.2 企业应制定监测计划,并确保其有效执行。4.4.4.5 预警标志 4.4.4.5.1 采掘(剥)作业边界应设有围栏或警示标志,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 GB

40、 2893 和 GB 2894 的规定。4.4.4.5.2 作业现场应有职业危害告知标识,职业病危害标识应符合 GBZ 158 的规定。4.5 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4.5.1 总体要求 4.5.1.1 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4.5.1.2 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参照 GB 6441,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安全风险等级进行评定。4.5.1.3 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实施。4.5.1.4 实施安

41、全风险公告警示。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4.5.1.5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控制体系。4.5.2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5.2.1 一般要求 4.5.2.1.1 制定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所进行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覆盖企业所有的作业场所、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4.5.2.1.2 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渠道。4.5.2.1.3 对所有执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类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方法和技巧。4.5.2.1

42、.4 执行各项检查前,应遵循下列原则制定相应的检查与隐患排查表:根据风险辨识结果,确定重点检查部位与环节;内容应做到对象明确、标准具体;文字精炼,含义准确。4.5.2.1.5 在检查与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未彻底消除前,应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临时措施,以避免隐患被触发引起事故。4.5.2.1.6 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5.2.1.7 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4.5.2.1.8 应定期对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进行评审,并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更新检查与隐患排

43、查内容和方法。4.5.2.1.9 所有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均应记录存档,并可获取。4.5.2.1.10 检查与隐患排查的结果应作为安全考评的依据。4.5.2.2 企业检查与隐患排查 4.5.2.2.1 企业应对各级管理机构的检查与隐患排查路线、时间做出规定,并考虑各级检查与隐患排查之间的联系。4.5.2.2.2 检查与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检查与隐患排查表,检查内容包括: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和持证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设备、设施检测与维护保养情况;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发放、职业危害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主管部门布

44、置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具有季节性特点的事故及灾害的防控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4.5.2.3 项目部检查与隐患排查 4.5.2.3.1 项目部应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与隐患排查。4.5.2.3.2 项目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内容应包括: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安全着装及防护用品使用;协同作业的统一指挥和信息联络;危险作业的保护措施;现场危险物品的存放和处置;行人和设备通道;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作业人员的操作程序。4.5.2.4 班组检查与隐患排查 4.5.2.4.1 班组应对本班组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与隐患排查。4.5.2.4.2 班组检查与隐患排查

45、的内容应包括:班组成员健康及精神状况;酒后上岗;违章作业;安全着装及防护用品使用;采掘(剥)作业面空气质量;顶板或边坡稳定性;供水、供电;通风防尘措施;现场危险物品的存放和处置;行人和设备通道。4.5.2.5 隐患治理 4.5.2.5.1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4.5.2.5.2 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责任、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限时和要求、应急预案。4.5.2.5.3 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46、,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4.5.2.6 验收与评估 隐患排查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4.5.2.7 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4.5.2.7.1 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4.5.2.7.2 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该、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

47、计分析,每半个月至少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5.3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4.5.3.1 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求 4.5.3.1.1 企业应建立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度:对发包单位、施工项目的合法性及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风险辨识、评价;系统地对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价,特别是重大危险源。4.5.3.1.2 企业应确保不同层面员工参与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过程。4.5.3.1.3 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应考虑施工项目相关的所有活动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包括:正常和异常的情况;现在和将来的生产活动;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变化。4.5.3.1.4 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应文件化,并定期进行风险辨识与风险评

48、价的回顾。4.5.3.1.5 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应选择与企业相适应的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并确保方法的适应性、一致性、可重复性及可评价性。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应能提供充足的信息。4.5.3.1.6 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应包括如下过程:准备;划分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单元;分单元进行风险辨识,确定可能的危险模式;定性或定量评价危险模式的风险,并确定其风险等级;依据危险模式的最高风险等级,确定单元的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分级结果,在企业总平面布置图、企业周边环境等图纸上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针对危险模式和风险等级,提出风险控制措施。4.5.3.2 风险评价 4.5.3.2.1 企业、项

49、目部应进行初始风险评价,初始评价内容应综合考虑:生产工艺过程风险;危险物质风险;设备、设施风险;环境风险:职业卫生风险;管理风险;法律、法规、标准需求;相关方的观点。4.5.3.2.2 企业应持续进行风险评价,及时处理重大风险。4.5.3.2.3 持续风险评价常用方法包括:使用前检查;计划任务观察;设备检查;工前危险预知;交接班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定期检修;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价。4.5.3.2.4 风险评价结果应包括单元可能的危险模式、事故类型、事故后果、风险等级、控制措施等。4.5.3.2.5 项目部应依据风险评价结果进行风险分级管理,并将结果上报企业和法宝单位。4.5.3.3 风险控制

50、4.5.3.3.1 企业应根据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4.5.3.3.2 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4.5.3.3.3 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应遵循下列原则:消除;替代;工程控制、隔离;管理措施;个体防护。4.5.3.3.4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明确管控各等级风险相对应的管控措施、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形成风险分级实施管控措施表。4.5.3.3.5 企业应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标明危险有害因素、事故类型、影响范围、风险等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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