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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黑)06-2019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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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 龙 江 省 地 方 计 量 技 术 规 范 JJF(黑)06-2019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试行)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Integrity Measurement Demonstration Unit in Store&Supermarket(Proposed Regulation)2019-08-29 发布 2019-08-30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JJF(黑)062019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试行)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Integrity Measurem

2、ent Demonstration Unit in Store&Supermarket(Proposed Regulation)归 口 单 位: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计量协会 本规范委托黑龙江省计量协会负责解释JJF(黑)062019JJF(黑)062019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汤秀华(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安庆权(黑龙江省质量认证中心)吕 静(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苏 萌(林甸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陈 文(黑龙江省龙技检验校准认证中心)詹 扬(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中心)侯雨含(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参加起草人:刘 岩(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

3、究院)赵 鹏(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金 晶(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JJF(黑)062019 目录 引 言.()1 范围.(1)2 引用文件.(1)3 总则.(1)4 评价内容.(1)4.1 经营资质.(1)4.2 计量管理制度.(1)4.3 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2)4.4 计量单位管理.(3)4.5 商品及商品量管理.(3)4.6 人员条件.(3)4.7 诚信计量承诺制度.(4)4.8 投诉管理机制.(4)5 评价组织与实施.(5)5.1 评价组织.(5)5.2 评价实施.(5)6 复评与监督.(5)6.1 复评.(5)6.2 监督.(5)附录 A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

4、申请书格式.(6)附录 B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报告格式.(9)JJF(黑)062019 引 言 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构成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计量技术规范。本规范为首次制定。JJF(黑)062019 1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商店、超市(以下简称经营者)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2 引用文件 JJF1647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 75 号,2006 年 1 月 1 日实施)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

5、 66 号,2004 年 12 月 1 日实施)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62 号令,2007年 11 月 8 日实施)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3 总则 为贯彻实施 JJF 164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商店、超市行业的计量监督管理,规范商店、超市的计量行为,营造行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4

6、评价内容 4.1 经营资质 4.1.1 营业执照 经营者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4.1.2 经营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经营者应提供所经营项目的代理商的有效代理授权书或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4.2 计量管理制度 4.2.1 计量责任制度 经营者应建立、实施计量责任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员,保证商品计量准JJF(黑)062019 2确可靠,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2.2 周期检定/校准制度 经营者应制定、实施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制度,对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时进行检定/校准。4.2.3 计量检查制度 经营者应定期对水分挥发量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预称重零售食品进行检测并对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对现

7、场发现的问题以及消费者的计量投诉要及时分析原因,责任到人,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计量监督检查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对抽检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应及时改进。4.2.4 档案管理制度 经营者应保存商品量抽查记录、计量纠纷调解记录、计量投诉和举报记录、计量器具台帐(登记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及实施记录、计量违法行为登记表、计量检查记录等。4.3 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 4.3.1 计量器具配备 经营者应配备符合 JJF 164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等国家规定并与自身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计量器具。4.3.2 计量器具管理 经营者应建立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将计量器具登记造册,

8、并依法申请检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依法检定/校准;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应达到 100%;对在用计量器具实施标志管理,所有经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应加贴状态标识。4.3.3 计量器具的使用 经营者不得使用未经有效溯源的计量器具、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不擅自改动、拆装计量器具,不破坏铅封,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利用计量器具进行任何形式的计量作弊。4.3.4 公平秤设立 经营者应在零售商品销售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称量范围、最大分度值、准确度等级等应符合

9、JJF 164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JJF(黑)062019 3 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明示公平秤使用方法和国家规定的零售商品称重允许偏差。公平秤应有专人司秤、记录,为消费者复秤提供方便。4.4 计量单位管理 4.4.1 正确使用 经营者的文件、统计报表、促销活动公告等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正确书写、印制、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4.2 称重结算 经营者零售商品称重时,计量器具应显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结算。4.4.3 明码标价 经营者商品标价应使用统一的标价牌(签),明示商品价格,如实清晰标注商品的量。4.5 商品及商品量管理 4.5.1

10、商品零售称重 经营者应加强商品进货计量检验,保证与供应商的贸易公平。经营者销售商品采取现场计量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计量器具,并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称重前应当去除包装物(必要的内包装除外);对可复现的计量结果,消费者有异议时,应当重新操作并显示实际量值;商品结算量应当与计量器具显示的实际量值相符,商品的称重偏差应符合 JJF164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4.5.2 商品分装 经营者分装的商品,属定量包装商品的,其净含量标注及净含量应符合国家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11、非定量包装的,应加贴电子计价秤打印的标签,标签应包含商品名称、价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及商家字号等信息。4.5.3 商品质量验收 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商品质量进货验收制度,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相关标识。4.6 人员条件 4.6.1 经营者 JJF(黑)062019 4经营者应了解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4.6.2 计量管理人员 经营者应设立计量工作管理部门或人员,配备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熟悉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岗位职责明确并胜任。4.7 诚信计量承诺制度 4.7.1 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 经营者应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内容符合诚信计量有关规定。4.7

12、.2 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经营者应签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公开向消费者做出诚信计量承诺,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4.7.3 诚信计量承诺明示 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诚信计量公示牌匾,明示承诺内容。内容应包括:a)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b)健全和落实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并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c)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不使用未经有效溯源的计量器具、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使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不擅自改动、拆装计量器具,不破坏铅封,不

13、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利用计量器具进行任何形式的计量作弊。4.8 投诉管理机制 4.8.1 投诉制度 经营者应建立计量投诉受理制度。应设立计量投诉受理部门或人员,由专人负责计量投诉的受理、协调和处理。4.8.2 投诉方式 经营者应当建立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意见箱或网络投诉,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4.8.3 投诉处理 JJF(黑)062019 5 经营者应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提出合理解决办法。应制定违反诚信计量承诺的补偿规定,并做出相应的补偿。5 评价组织与实施 5.1 评价组织 5.1.1 申请、申报 申请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的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经营的资质,无计量、质量责

14、任事故。在自愿基础上,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申请申报,并提交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申请书(见附录 A)。5.1.2 推荐、受理 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对申请、申报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的经营者逐级审核、筛选、推荐,报送相关材料。由省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行业协会受理并承担评价工作。5.1.3 评价组织 评价单位制定评价方案,抽调选派评价人员,组成评价组。报备评价方案及评价组成员名单。5.2 评价实施 5.2.1 现场评价 评价组依据本规范附录 B 进行现场评价,填写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报告(见附录 B)。5.2.2 评价认定 评价结果达到规定分值并符合重要规则“*”号条款的,拟认定

15、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并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过后认定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有效期 2年。6 复评与监督 6.1 复评 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有效期满前 60 日,经营者提出复评申请。复评依据本规范进行。6.2 监督 在 2 年有效期内,原评价单位应组织不少于 1 次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按照附录 B执行;监督检查未达到规定分值或不符合重要规则“*”号条款的,取消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资格。在有效期内有严重违反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行为或被投诉、举报有严重计量违法、违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资格并列入诚信计量失信企业黑名单。JJF(黑)062019 6附录 A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

16、位评价申请书格式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 申请书 申报单位:申报日期:年月 日 JJF(黑)062019 7 基 本 情 况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地 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 系 人 联系电话经营范围 总营业 面积(m)计 量 管 理 计量分管领导职务 计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管理人员人数 计量器具总件数(件)强检计量器具件数(件)依法管理计量器具(件)上年度计量工作基本情况 计量器具配备率 强检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率 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 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率 依法管理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 JJF(黑)062019 8申请单位意见:法人代表签字:(

17、公章)年月日 推荐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 日 审批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 日 备注 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单位、推荐单位、评价单位、备案单位各一份。JJF(黑)062019 9 附录 B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报告格式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评价报告 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评价单位:评价组长:(签字)评价日期:年月日 JJF(黑)062019 10说 明 一、诚信计量示范单评价分值满分为 1000 分。分值达到 950 分(含 950 分)以上,并符合重要规则“*”号条款的,可评价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二、“*”号条款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重要规则条款,有一个“

18、*”号条款得 0分的,不能被评价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三、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组不少于 3 人,评价组成员、观察员、法人代表应在诚信计量评价报告记录每页中签名。四、现场评价时,各市、地计量行政部门均应派观察员现场观察。五、评价报告一式三份。申请单位、评价单位、备案各一份。JJF(黑)062019 11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记录 评价时间:年 月 日 对应规范条款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评价结果 评价说明满分 实际得分 4.1 经 营 资 质*4.1.1营业执照经营者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查看营业执照原件。有营业执照原件的,得 40 分。无营业执照原件的,此项为 0分。40 4.1

19、.2 经营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经营者应提供所经营项目的代理商的有效代理授权书或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查看所经营项目的代理商的有效代理授权书或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有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商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的,得 25分。没有的,得 0 分。25 4.2 计 量 管 理 制 度 4.2.1 计量责任制度 经营者应建立、实施计量责任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员,保证商品计量准确可靠,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查看是否建立、实施计量责任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员,保证商品计量准确可靠,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制度,得 30 分。制度制定的全面,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员的,得 30 分。60*4.2.2

20、周期检定/校准制度 经营者应制定、实施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制度,对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时进行检定/校准。查看是否有制度;查看 3 个检定/校准周期的检定/校准证书,查看周期检定/校准制度的落实情况。有制度,得 20分。全部计量器具严格执行检定/校准周期的,得 20 分;部分按照检定/校准周期执行的,得 10 分;没有进行周期检定/校准的,不加分。40 评价组长:组员:观察员:法人代表:JJF(黑)062019 12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记录(续)评价时间:年 月 日 对应规范条款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评价结果 评价说明满分 实际得分 4.2 计 量 管 理 制 度 4.2.3 计量检查制

21、度 经营者应定期对水分挥发量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预称重零售食品进行检测并对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以及消费者的计量投诉要及时分析原因,责任到人,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计量监督检查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对抽检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应及时改进。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员的,得 30 分;部分落实到部门、人员的,得 10 分;没有登落实到部门、人员的,不得分。查看是否定期对水分挥发量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预称重零售食品进行检测并对相关记录进行检查,有检查的并改进的,得 30 分;有检查、未改进的,得 10 分。60 4.2.4 档案管理制度 经营者应保存商品量抽查记录

22、、计量纠纷调解记录、计量投诉和举报记录、计量器具台帐(登记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及实施记录、计量违法行为登记表、计量检查记录等。查看是否保存商品量抽查记录、计量纠纷调解记录、计量投诉和举报记录、计量器具台帐(登记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及实施记录、计量违法行为登记表、计量检查记录等。有记录的,得 30 分。记录的信息全面、正确的,得 20分;一般的,得 10 分;有错误的,不加分。50 4.3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与 管 理*4.3.1计量器具配备 经营者应配备符合 JJF 164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等国家规定并与自身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计量器具。查看是否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自身经

23、营业务相适应的计量器具。符合得 50 分。缺少 1 件扣 10 分,扣至 0 分为止。50*4.3.2 计量器具管理 经营者应建立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将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依法申请检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依法检定/校准;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应达到 100%;对在用计量器具实施标志管理,所有经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应加贴状态标识。检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检定/校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是否达到 100%。强检项目有检定证书的,得40 分;非强检项目有证书的,得 20 分。60 评价组长:组员:

24、观察员:法人代表:JJF(黑)062019 13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记录(续)评价时间:年 月 日 对应规范条款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评价结果 评价说明 满分 实际得分 4.3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与 管 理*4.3.3计量器具的使用 经营者不得使用未经有效溯源的计量器具、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不擅自改动、拆装计量器具,不破坏铅封,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利用计量器具进行任何形式的计量作弊。查看在用计量器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得 40 分。有上述1 项不符合要求的,此项不得分,为 0 分。40*4.3.4公

25、平秤设立 经营者应在零售商品销售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称量范围、最大分度值、准确度等级等应符合 JJF 164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明示公平秤使用方法和国家规定的零售商品称重允许偏差。公平秤应有专人司秤、记录,为消费者复秤提供方便。查看公平秤的设立是否符合标准。设立得 30 分,符合标准得 10分。40 4.4 计 量 单 位 管 理 4.4.1 正确 使用 经营者的文件、统计报表、促销活动公告等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正确书写、印制、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查看计量单位的使用是否正确。符合要求得 40 分,有一处错误扣 5 分,扣至 0 分为

26、止。40 4.4.2 称重 结算 经营者零售商品称重时,计量器具应显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结算。查看商品零售称重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结算。符合要求得 40 分,有一处错误扣 5 分,扣至 0 分为止。40 评价组长:组员:观察员:法人代表:JJF(黑)062019 14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记录(续)评价时间:年 月 日 对应规范条款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评价结果 评价说明满分 实际得分 4.4 计 量 单 位 管 理 4.4.3 明码标价 经营者商品标价应使用统一的标价牌(签),明示商品价格,如实清晰标注商品的量。查看商品标价是否使用统一的标

27、价牌(签),是否明示商品价格,如实清晰标注商品的量。符合要求得 40 分,有一处错误扣 5 分,扣至 0 分为止。40 4.5 商 品 及 商 品 量 管 理 *4.5.1商品零售称重 经营者应加强商品进货计量检验,保证与供应商的贸易公平。经营者销售商品采取现场计量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计量器具,并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称重前应当去除包装物(必要的内包装除外);对可复现的计量结果,消费者有异议时,应当重新操作并显示实际量值;商品结算量应当与计量器具显示的实际量值相符,商品的称重偏差应符合 JJF164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28、。查看商品零售称重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符合要求得 50 分,有一处错误扣 5 分,扣至 0 分为止。50*4.5.2商品分装经营者分装的商品,属定量包装商品的,其净含量标注及净含量应符合国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非定量包装的,应加贴电子计价秤打印的标签,标签应包含商品名称、价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及商家字号等信息。查看商品分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符合要求得 40 分,有一处错误扣 5 分,扣至 0 分为止。40 评价组长:组员:观察员:法人代表:JJF(黑)062019 15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记录(续)评价时间

29、:年 月 日 对应规范条款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评价结果 评价说明 满分 实际得分 4.5 商 品 及 商 品 量 管 理 4.5.3 商品 质量 验收 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商品质量进货验收制度,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相关标识。查看是否严格执行商品质量进货验收制度,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相关标识。按要求执行验收制度的,得 40 分。40 4.6 人 员 条 件 4.6.1 经营者 经营者应了解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经营者对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掌握情况,以及组织实施情况。基本掌握计量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30、得 10 分。对相应法规掌握较好的,得 20分;对相应法规特别熟知的,得 20 分。40 4.6.2 计量管理人员 经营者应设立计量工作管理部门或人员,配备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熟悉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岗位职责明确并胜任。查看是否设立计量工作管理部门或人员,配备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是否了解岗位职责并胜任。配备计量管理部门或人员的,得 25 分。了解岗位职责并胜任的,得 20 分。45 4.7 诚 信 计 量 承 诺 制 度*4.7.1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 经营者应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内容符合诚信计量有关规定。查看是否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查看内容是否符合诚信计量有关规定。建立

31、诚信计量承诺制度的,得20 分。内容符合诚信计量有关规定。得 20 分。40 评价组长:组员:观察员:法人代表 JJF(黑)062019 16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记录(续)评价时间:年 月 日 对应规范条款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评价结果 评价说明 满分 实际得分 4.7 诚 信 计 量 承 诺 制 度*4.7.2 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经营者应签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公开向消费者做出诚信计量承诺,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查看是否签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公开向消费者做出诚信计量承诺,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签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的,得 30 分。没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的

32、,此项为 0分。30*4.7.3诚信计量承诺 明示 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诚信计量公示牌匾,明示承诺内容。诚信计量承诺内容包括:见本规范 4.7.2 条款。查看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匾,明示诚信计量承诺内容。诚信计量承诺应包括内容见本规范 4.7.2 条款。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包含有诚信计量承诺内容公示牌匾的,得 25 分。诚信计量承诺内容符合本规范4.7.2 条款要求的,得 20分。没设置公示牌匾的,此项为 0 分。45 评价组长:组员:观察员:法人代表:JJF(黑)062019 17 商店、超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记录(续)评价时间:年 月 日 对应规范条款 评价内容 评

33、价分值 评价结果 评价 说明 满分 实际得分 4.8 投 诉 管 理 机 制*4.8.1投诉制度经营者应建立计量投诉受理制度。应设立计量投诉受理部门或人员,由专人负责计量投诉的受理、协调和处理。查看是否建立受理计量投诉受理制度。是否设立计量投诉受理部门或人员,由专人负责计量投诉的受理、协调和处理。有受理计量投诉受理制度的,得 20 分。设立计量投诉受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计量投诉的受理、协调和处理的,得 10 分。无制度的,此项为0 分。30 4.8.2 投诉 方式 经营者应当建立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意见箱或网络投诉,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查看是否建立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公开

34、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意见箱或网络投诉,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的,得 10分;设立投诉意见箱或网络投诉的,得 15 分。25*4.8.3投诉处理经营者应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提出合理解决办法。应制定违反诚信计量承诺的补偿规定,并做出相应的补偿。查看是否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提出合理解决办法。是否制定违反诚信计量承诺的补偿规定,并做出相应的补偿。及时处理各类投诉的,得 15分;制定违反诚信计量承诺的补偿规定并做出相应补偿的,得 15 分。30 评价组长:组员:观察员:法人代表:JJF(黑)062019 18评价条款对应得分统计表 评价时间:年 月 日 条款号 满分 实际得分 4.1 65 4.2 210 4.3 190 4.4 120 4.5 130 4.6 85 4.7 115 4.8 85 合计 1000 评价组长:组员:观察员:法人代表:JJF(黑)062019 19 评价结论:评价组长:年 月 日 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 月 日 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备案编号:备案材料明细:JJF(黑)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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