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面房租赁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售房协议书面积)。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1、该房屋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则应如期将该门面房及电表卡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 月内通知甲方。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先
2、交租金后使用,乙方按 支付租金。首付租金 (大写 ,其中有 元作为押金至承租期满退还)给甲方后方可装修使用。后续租金应提前 日交付,如到时不交付乙方每日应加收应交付租金的5%作为滞纳金。如超过租期仍未交付房租,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租权,且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第五条 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第六条 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第七条 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后,由乙方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卫生费、水费、电费、工商税务、房屋保养维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3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国家政策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第十条 乙方的装修费用全部自理,承租期满后应将房屋恢复原状。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注: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住址: 住址: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