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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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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算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对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行为联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良好建设环境。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12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原则实行意见》(建市〔〕20号)、《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措施(试行)》及其补充告知等文献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是对建筑业企业工程质量、安全、市场信用状况实行量化计分,即在考核时段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现行原则、对企业建筑市场行为(承接工程数量、社会和行业奖惩、投标活动、协议履约、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等)、施工现场行为(包括质量、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则化、人员管理等)进行量化考核后,建筑业企业获得信用考核得分。 第三条 当地(如下简称“市内”)及外地进徐(如下简称“市外”)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装饰、幕墙、安装)建筑业企业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活动合用于本细则。 第四条  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坚持依法、公开、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以市场信用建设为主导,以政府监督管理为重要手段,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实行“政府推进、权威公布、信息共享、统一原则、合理奖惩、社会监督”运作方式。 第五条  徐州市城镇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详细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信息搜集、录入和成果公布等工作。 受市城镇建设局委托建筑业管理、招投标监管、造价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等单位和各县(市)、铜山区住建局、贾汪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信息认定、采集单位。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管理电子管理平台为“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考核系统”;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电子管理平台为《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电子档案》。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计分措施 第七条  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由1、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分;2、业绩和获奖分;3、平常和综合考核三部分构成。 第八条  基本信用是在考核时段内,根据企业在建设活动中基本信息、奖励状况进行量化考核,满分为50分,详见《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措施》(附件1)。 第九条  平常和综合考核是指在全市建筑市场平常和综合大检查中,对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及实体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实名制管理等状况综合量化考核,(包括平常和综合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状况,满分为50分),详见《建筑业企业建筑市场平常和综合考核内容和计分措施》(附件2)。每次检查项目数不少于在建项目30%、企业覆盖面不少于企业数量20%。 第三章 考核录入和成果公布 第十条  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内容(波及信用分调整)由企业自行录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考核系统”,并保持及时更新,同步向市建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单位应及时将各类获奖状况告知企业,提醒企业及时录入“信用系统”。 徐州市级如下建筑业企业各类受惩信息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市级(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文献波及批评、惩罚等事项,对应信用分调整录入工作由市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城镇建设局及有关职能单位收到有关文献,应将信息及时传递给市建筑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建筑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扣除对应信用分,并告知有关企业。 第十一条  信用信息采集单位应根据各自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平常监督管理和各项检查、巡查、抽查制度,完善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措施,及时精确地采集记录各项平常考核信息。 第十二条 在徐监管平台登记后,持续二年未承接工程且无在建工程建筑业企业,初始信用分为每次参与评价企业最低分,时间以协议立案到信用评价时间上推两年为准。当地新办建筑业企业和新进本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初始信用分由本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得分和与其在徐施工企业中同序列、同类别、同等级建筑业企业平常和综合大检查考核得分之平均分相加为准。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归入相似专业专业承包资质计算平均分。 一种企业只能确定一种主项资质,申请一种信用考核得分。波及到企业多项资质时,主项资质为企业自主确定,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准。企业可以根据如下原则向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确定主增项资质(一种企业一年内只能申请确定一次)。 1、按等级高为主项进行核定。 2、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归入专业承包资质中。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分自公布之日起至下次公布之日前有效,并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 第四章 成果运用 第十四条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成果确认、生成后,参与信用考核建筑业企业可运用加密锁登录系统查询。 第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分作为本考核时段内建筑施工招投标“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中该企业信用原因根据。 第十六条 主项为房建、市政工程总承包建筑业企业,其他专业资质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0.85得分。 第十七条  建筑业企业整年信用考核成果作为对企业差异化监管根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录入应保证信用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第十九条  信用考核信息采集单位应加强建筑业企业平常考核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要做到全面、精确、及时、公正,要引导建筑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第二十条  建立信用考核管理考核、奖罚机制。 市城镇建设局对各信用考核信息采集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信用信息搜集、审核、上报、评价、公布等工作中,体现突出有关人员和单位,予以表扬;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徇私舞弊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将追究有关责任,波及弄虚作假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各企业自行查对信用分,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信用分查对申请。建筑业企业对信用信息采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本措施规定行为,可以向市城镇建设局反应、投诉 、举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徐州市城镇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徐州市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措施 2.徐州市建筑业企业建筑市场考核内容和计分措施 附件1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措施 一、基本信用计分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中央和省委规定设置党基层组织建筑业企业即计取基本分为30分。 对党基层组织,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设置党 基层组织条件(凡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都应成立党基层组 织)企业,由企业提供对应书面证明。如不符合设置党基 层组织条件企业不作规定,应设未设,扣5分。 二、业绩和奖励计分 业绩和奖励分,按企业承建工程业绩和获得奖励状况分别计分(企业同步具有多项资质,由企业自行确定一项资质计算业绩和奖励分),最高20 分。 1、业绩计分,按企业在全市辖区内承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数量及规模分别计分。最高10分。 (1) 承建工程项目数量,每个项目得 0.5 分,最高得 5分; (2)工程项目规模。对建筑工程,合计 万元得 0.5 分 (局限性 万按 万元计算、超过 万元局限性 4000 万元 按 4000 万元计算,以此类推);对市政公用工程及其他专题工程, 合计 500 万元得 0.5 分(局限性 500 万按 500 万元计算、超过 500 万元局限性 1000 万元按 1000 万元计算,以此类推),最高得 5 分。 企业承建工程项目数量及规模以徐州市建筑市场已进行有关立案数据为考核根据。工程规模按协议确定价格为准,时间节点按协议立案日期计算,有效期 24 个月(“有效期”是指信用综合考核时点 往前追溯时间,下同)。 2、 奖励计分,最高 10分。 (1)在全国行政区域内工程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表扬,每项得 1.2分,不设最高分,参建减半得分。有效期 24 个月。 (2)在全国行政区域内工程获国家3A级安全文明准化诚信工地表扬,每项得0.5分,不设最高分。有效期24 个月。 (3)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党组织称号,得0.8分;获市级先进党组织称号,得0.4分,有效期均为 24 个月。 (4)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获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表扬,每项得 0.8 分,不设最高分,参建减半得分。有效期 24 个月。 (5)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获江苏省建筑施工原则化文明示范工地表扬,每项得0.3 分,不设最高分。有效期12 个月。 (6)获江苏省住建厅、省记录局、省商务厅联合表扬“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得0.6分,有效期12个月。 (7)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获市优质工程古彭杯表扬,每项得0.5分,获市优质构造表扬每项得0.2分,不设最高分,参建减半得分。有效期12 个月。 (8)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获徐州市建筑施工原则化文明示范工地表扬,每项得0.2 分,不设最高分,有效期12 个月。 同一企业、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性质不一样级别表扬,按最高级别得分,不作合计。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及其他专题工程获奖按企业确定资质分别计算,不累加。时间以表扬文献签发时间为准。 三、扣减计分 按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分别扣减,可累加计算,不封顶。 1、重大事项扣分 (1)受到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惩罚,每次扣2 分,以惩罚文献为根据。 (2)企业有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行为被本省司法部门判决认定,每一起扣3 分,以司法部门判决文书为根据。 (3)因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引起群体事件,每一起扣3分,以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文献为根据。 (4)发生特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每一起扣12 分;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每一起扣6 分;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每一起扣4 分;发生一般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每一起扣2 分。以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通报为根据。 (5)企业被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起分别扣1.0 分、0.8 分、0.6 分。 (6)被社会信用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扣5 分,以省、市、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通报为根据。 以上同一事项受不一样部门惩罚,以最高扣分计算,不作合计扣分。时间以文献、通报等签发时间为准,有效期24 个月。 附件2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建筑市场考核内容和计分措施 一、建筑业企业综合考核是指在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中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筑市场行为、项目管理、质量行为、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实名制管理等进行量化考核,满分50分。 二、综合考核采用给分制,检查内容和评分原则见表之一~之六 徐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一(工程概况)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动工日期 形象进度 计划竣工日期 建筑层数(层) 构造类型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协议价(万元) 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 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 项 目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总包单位 施工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 检测机构 商品砼生产单位 预拌砂浆生产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 备 注 填表人签字: 检查人签字: 徐州市建筑市场考核用表之二 (建设单位考核状况)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建设单位(100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评分原则 得分 扣分 扣分原因 1 施工许可证 与否有施工许可证 10分 2 建设单位发包行为 与否存在违法发包 20分 3 质量安全责任制 贯彻状况 设计变更建设单位执行重大变更审批状况 10 “两书”签订状况: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10分 缺一种扣2分 文明施工长期有效管理及扬尘 控制 按规定设置围挡 5 按规定设置冲洗台 5 按规定设置沉淀池、排水沟 5 文明施工及长期有效管理对应措施 5 在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汇报中签注意见并贯彻措施 5 组织签订施工单位之间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 4 按协议约定 资金支付状况 工程款、监理费等支付凭证 20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得失分状况 徐州市建筑市场考核用表之三(施工单位考核状况)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100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评分原则 扣分 状况 得分 状况 扣分 原因 1 企业管理(5分) 《信用管理档案》使用(5分) 分包企业与否按规定办理 《信用管理档案》 每项扣5分,最多扣5分 2 项目部 管理 (60分)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到岗履职状况(15分) 项目经理应本人签订工程建设有关文献或参与例会 未参与或未签订文献扣10分;非本人签订扣15分 组织机构建立状况(10分)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班组长构成项目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未建立,扣10分,建立不完善,扣5分 项目部重要管理人员配置状况(15分) 项目应配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 缺一人,扣5分,最多扣15分 项目部重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状况(15分) 项目部人员应到岗履职。 一种人不到岗扣5分,最多15分 建筑市场管理台账使用状况(5分) 建筑市场管理台账填写应规范(3分)。 未使用或填写不规范,扣3分 波及市场管理有关附件应归档齐全(2分)。 未归档,扣2分,归档不全,扣1分 3 承发包行为(25分) “三包一靠”行为检查状况(15分) 施工项目发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 发现一起,扣15分 资质管理(5分) 总包单位与否对其分包单位状况进行核查,并报建设、监理审批。 未报审,扣5分,报审不全,扣3分 协议管理(5分) 分包协议与否按规定进行立案 一项未立案,扣5分,最多扣10分 4 劳务队伍管理 (10分) 农民工投诉处理网络建设(2分) 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网络状况 未建立扣2分,建立不完善扣1分 农民工权益义务告知(3分) 项目部应就农民工协议形式、考勤义务、投诉程序等权益和义务进行全员告知(3分) 未告知,扣3分,告知不全,扣2分。 九牌一图(5分) 九牌一图应设置齐全,其中:农民工权益告知牌中项目经理手机应公告(5分) 设置不齐全,一项扣0.5分,权益告知牌手机未公告或公告错误扣3分,最多扣5分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得分扣分状况 “三包一靠”指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九牌一图”指工程概况、项目组织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农民工权益告知、农民工工资投诉、建筑节能、安全应急预案牌、施工平面布置图。 总包单位核查分包单位状况包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企业信用档案等。 徐州市建筑市场考核用表之三(分包工程)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100分) □装饰装修 □幕墙 □安装 □劳务 分包单位 分包 内容 项 目 经 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评分原则 扣分 状况 得分 状况 扣分 原因 1 企业管理(5分) 《信用管理档案》使用(5分) 分包企业与否按规定办理 《信用管理档案》 每项扣5分,最多扣5分 2 项目部 管理 (60分)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到岗履职状况(15分) 项目经理应本人签订工程建设有关文献或参与例会 未参与或未签订文献扣10分;非本人签订扣15分 组织机构建立状况(10分)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班组长构成项目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未建立,扣10分,建立不完善,扣5分 项目部重要管理人员配置状况(15分) 项目应配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 缺一人,扣5分,最多扣15分 项目部重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状况(15分) 项目部人员应到岗履职。 一种人不到岗扣5分,最多15分 建筑市场管理台账使用状况(5分) 建筑市场管理台账填写应规范(3分)。 未使用或填写不规范,扣3分 波及市场管理有关附件应归档齐全(2分)。 未归档,扣2分,归档不全,扣1分 3 承发包行为(25分) “三包一靠”行为检查状况(15分) 施工项目发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 发现一起,扣15分 资质管理(5分) 总包单位与否对其分包单位状况进行核查,并报建设、监理审批。 未报审,扣5分,报审不全,扣3分 协议管理(5分) 分包协议与否按规定进行立案 一项未立案,扣5分,最多扣10分 4 劳务队伍管理 (10分) 农民工投诉处理网络建设(2分) 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网络状况 未建立扣2分,建立不完善扣1分 农民工权益义务告知(3分) 项目部应就农民工协议形式、考勤义务、投诉程序等权益和义务进行全员告知(3分) 未告知,扣3分,告知不全,扣2分。 九牌一图(5分) 九牌一图应设置齐全,其中:农民工权益告知牌中项目经理手机应公告(5分) 设置不齐全,一项扣0.5分,权益告知牌手机未公告或公告错误扣3分,最多扣5分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得分扣分状况 “三包一靠”指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九牌一图”指工程概况、项目组织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农民工权益告知、农民工工资投诉、建筑节能、安全应急预案牌、施工平面布置图。 总包单位核查分包单位状况包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企业信用档案等。   徐州市建筑市场考核用表之四(工程质量一)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100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原则 扣分 得分 扣分原因 1 工程质量行为及工程资料 (45分) 总分包管理资料及措施(5分) 缺一项扣2分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题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状况;质量技术措施制定及质量技术交底状况(5分) 缺一项扣2分 设计审图、设计变更文献手续与否符合有关规定(2分) 缺一项扣2分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原则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序资料同步、真实、规范、齐全(5分) 缺一项扣2分 对进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查;原材料进场验收资料完善、规范(6分) 缺一项扣2分 对波及构造安全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数量及检测成果状况(6分) 缺一项扣2分 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参与地基基础、主体构造等分部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献上签字,不得签订虚假文献。(4分) 缺一项扣2分 定期组织质量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状况;贯彻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提出质量隐患整改状况(4分) 缺一项扣2分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教育组织状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审核状况(4分) 缺一项扣2分 严重质量问题按规定处理状况;质量事故按规定汇报状况(4分) 缺一项扣2分 2 实物质量(50分) 抽查工程实体质量 (50分) 违反强制性条文一处扣18分 违反强制性原则一处扣12分 观感质量较差扣5分 其他质量问题扣5分 3 创优治劣状况 (5分) 根据创优申报及质量通病防治贯彻专题施工方案及现场实行状况(5分) 未制定创优方案扣3分 未按创优专题方案贯彻施工扣2分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得分扣分状况 徐州市建筑市场考核用表之四(工程质量三 分包工程)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100分) □装饰装修 □幕墙 □安装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原则 扣分 得分 扣分原因 1 工程质量行为及工程资料 (45分) 分分包管理资料及措施(5分) 缺一项扣2分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题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状况;质量技术措施制定及质量技术交底状况(5分) 缺一项扣2分 设计审图、设计变更文献手续与否符合有关规定(2分) 缺一项扣2分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原则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序资料同步、真实、规范、齐全(5分) 缺一项扣2分 对进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查;原材料进场验收资料完善、规范(6分) 缺一项扣2分 对波及构造安全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数量及检测成果状况(6分) 缺一项扣2分 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参与地基基础、主体构造等分部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献上签字,不得签订虚假文献。(4分) 缺一项扣2分 定期组织质量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状况;贯彻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提出质量隐患整改状况(4分) 缺一项扣2分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教育组织状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审核状况(4分) 缺一项扣2分 严重质量问题按规定处理状况;质量事故按规定汇报状况(4分) 缺一项扣2分 2 实物质量(50分) 抽查工程实体质量 (50分) 违反强制性条文一处扣18分 违反强制性原则一处扣12分 观感质量较差扣5分 其他质量问题扣5分 3 创优治劣状况 (5分) 根据创优申报及质量通病防治贯彻专题施工方案及现场实行状况(5分) 未制定创优方案扣3分 未按创优专题方案贯彻施工扣2分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得分扣分状况 徐州市建筑市场考核用表之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安全履责状况100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及扣分措施 扣分 得分 扣分 原因 1 施工企业管理(20分) 每缺一项安全制度扣2分 每缺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扣3分 未按规定实行安全原则化扣5~10分 未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扣10分 2 项目部管理 (20分) 企业与项目部未签订安全责任书,未签订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扣5分; 未制定各类制度与操作规程,缺一项扣1分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原则化自评扣5分。未贯彻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未定期或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扣5分,上级文献未贯彻,扣5分 未在规定期间内将隐患整改到位扣5~10分。安全资料中项目经理有代签字现象发现一起扣2分。 3 持证上岗(10分) 未如实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司索信号工)名册扣5分。 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发现一人扣2 分 4 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行(10分) 未编制教育培训计划扣5分; 未贯彻人员岗前培训教育(无照片,影像等证明材料)扣2~5分。 5 原则化施工(20分) 无绿色、文明施工创立计划,扣5分 无扬尘控制措施,扣5分 原则化施工台帐不齐全扣5~10分 无绿色、文明费用投入清单扣2分 6 验收及设备登记 (10分) 未提供钢管、扣件、安全网等验收、检测及应有有效证书但未办理,每项扣5分; 设备、设施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机械设备未按规定检测和办理使用登记扣10分。 7 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 (10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方案扣10分,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并按规定完善方案扣10分。审批手续不规范扣3分;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得分扣分状况       徐州市建筑市场考核用表之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二)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工程实体安全(100分) 检查部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及扣分措施 扣分 得分 扣分原因 1 安全防护 设施 (15分)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每一处扣2分。 临边洞口不符合规范每一处扣2分 基坑支护不符合规范扣每一处扣3分 人行通道无防护每一处扣5分 工具式脚手架未按规范安装与使用每一处扣2分 满堂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每一处扣2分。 卸料、移动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每一处扣2分。 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未使用发现一人扣2分。(其他隐患酌情扣分,直至扣完15分)       2 模板支撑工程(10分) 模板未按方案或规范搭设每一处扣2分 施工现场无验收工具扣2分 3 机械设备 使用管理 (10分) 起重设备作业区内有其他设施而无防护措施扣3分;未执行机械平常验收、保养制度每台次扣2分;起重机械未规范使用吊索具一处扣2分;附墙装置不按规定设置扣4分;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失灵一处扣4分;存在其他隐患酌情扣分,直至扣完10分。       4 安全用电 (10分) 外电防护措施不到位私自施工扣2分;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不到位扣4分;电气元件不齐全一处扣1分;接零保护系统未形成扣4分;保护零线未接到用电设备外壳每一处扣1分;导线随意拖地、架设在金属物上无瓷瓶绑扎一处扣1分;存在其他隐患酌情扣分,直至扣完10分。       5 消防管理 (10分) 施工现场无消防平面布置图扣2分;防火重点部位消防措施不到位一处扣2分;施工作业面无消防措施扣3分;现场使用劣质易燃安全网扣5分,存在其他隐患酌情扣分,直至扣完10分。 6 标志标牌 (10分) 安全标志设置不全每一处扣1分 图牌不全每缺乏一块扣1分。 7 文明施工 (15分) 未贯彻门卫制度及负责人扣2分;出入口未贯彻文明措施扣3分;冲洗设备损坏或不使用扣5分;材料堆放无序扣2~5分;建筑垃圾未集中堆放、覆盖扣3分;无采用有效措施实行降尘扣5~10分;存在其他问题酌情扣分,直至扣完15分。       8 后勤管理 (10分) 食堂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扣3分;无淋浴设施扣3分;宿舍中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扣5~10分;生活垃圾未入箱每一处扣1分,未做到日产日清扣3分;排水不畅有积水扣3分;无季节性劳动防护措施扣3分。直至扣完10分。       9 违反强条 (10分) 违反强制性条文状况,一次扣10分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得分扣分 情 况       徐州市建筑市场考核用表之五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 分包工程) 分包单位: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安全履责状况100分)□装饰装修 □幕墙 □安装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及扣分措施 扣分 得分 扣分 原因 1 施工企业管理(20分) 每缺一项安全制度扣2分 每缺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扣3分 未按规定实行安全原则化扣5~10分 未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扣10分 2 项目部管理 (20分) 企业与项目部未签订安全责任书,未签订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扣5分; 未制定各类制度与操作规程,缺一项扣1分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原则化自评扣5分。未贯彻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未定期或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扣5分,上级文献未贯彻,扣5分 未在规定期间内将隐患整改到位扣5~10分。安全资料中项目经理有代签字现象发现一起扣2分。 3 持证上岗(10分) 未如实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司索信号工)名册扣5分。 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发现一人扣2 分 4 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行(10分) 未编制教育培训计划扣5分; 未贯彻人员岗前培训教育(无照片,影像等证明材料)扣2~5分。 5 原则化施工(20分) 无绿色、文明施工创立计划,扣5分 无扬尘控制措施,扣5分 原则化施工台帐不齐全扣5~10分 无绿色、文明费用投入清单扣2分 6 验收及设备登记 (10分) 未提供钢管、扣件、安全网等验收、检测及应有有效证书但未办理,每项扣5分; 设备、设施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机械设备未按规定检测和办理使用登记扣10分。 7 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 (10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方案扣10分,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并按规定完善方案扣10分。审批手续不规范扣3分;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得分扣分状况       徐州市建筑市场考核用表之六(实名制管理)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原则 扣分 1 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20分) 按照徐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统一使用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 未办理扣20分 施工单位未配置劳务员或未履行职责 扣5分 实名制管理人数和工程进度不符 扣5分 考核近3天没有考勤记录或记录不全 扣5分 考核近10天没有考勤记录或记录不全 扣10分 企业不配合主管部门实名制管理工作 扣10分 考核现场通道没有佩戴安全帽进行考勤 每发现1人扣1分 未建立工人工资支付台账并公告 扣5分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最终得分 徐州市建筑市场考核用表之六 (实名制管理二 分包工程)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原则 扣分 1 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20分) 按照徐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统一使用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 未办理扣20分 施工单位未配置劳务员或未履行职责 扣2分 实名制管理人数和工程进度不符 扣2分 考核近3天没有考勤记录或记录不全 扣2分 考核近10天没有考勤记录或记录不全 扣5分 企业不配合主管部门实名制管理工作 扣3分 考核现场通道没有佩戴安全帽进行考勤 每发现1人扣1分 未建立工人工资支付台账并公告 扣3分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最终得分 三、在建筑市场综合考核中,建筑业企业在单个项目上之得分按照下列措施计算: 无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得分=表三×24%+表四(一)×28%+表五(一)×16%+表五(二)×12%+表六。 有分包工程总承包建筑业企业项目得分=表三×16%+表四(一)×24%+表五(一)×12%+表五(二)×12%+∑(分包单位平均得分)×16%+表六。 分包建筑业企业项目得分=表三(分包工程)×24%+表四(分包工程) ×28%+表五(分包工程) ×28%+表六(二)。 四、在建筑市场综合考核中,无法综合考核在建项目之施工企业在单个项目上得分,延用施工企业该项目上次综合大检查得分;第一次列为综合大检查且无法综合考核在建项目之施工企业在单个项目上得分,取该施工企业本次其他综合考核项目上施工企业平均分;施工企业只有一种在建工程,且为第一次列入大检查无法综合考核在建项目,其施工企业得分取本次所有检查项目上施工企业考核得分之平均分。(以上延用、取平均分最多不超过三次) 五、建筑业企业综合考核得分按该企业参与在建项目综合考核所有项目平均得分50%计入。 六、在建筑市场综合考核中,工程项目被徐州市城镇建设局通报批评,其所有参建建筑业企业各扣5分,工程项目被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其所有参建建筑业企业各扣4分,有效期为一种综合考核时段。 七、建筑市场综合考核通报批评项目数量原则控制在受考项目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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