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肥项目工程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201301号甲方: 王荣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刘明真 、胡明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方为共同合作建设 工程(以下简称“合肥项目”),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一、 合作方式1、合作股份比例: 甲方共为一股,占 45 %; 乙方合为一股,占 55 %,其中刘明真占45%,胡明占10%。2、根据项目进展适时成立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双方透明运作,互通、协作。3、项目部设立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任何资金的使用均需双方代表人签字方可入账。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
2、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二、甲方责任1、 甲方负责工程项目关系的运作和联系。2、 甲方负责工程项目工程款结算。三、乙方责任1、 乙方负责所有合作项目的运作管理,甲方协助。2、 乙方负责工程建设承建队伍的选任与管理,甲方协助。四、管理人员的选用、待遇1、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使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总工、施工员、采购经理的聘用、工资待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2、 该项目的财务人员由双方各自委派或由双方负责。3、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施工班组的技术水平、工资的审定、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利润、风险分配 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股份比例分享承担。六、 资金和管理1、
3、 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2、 在本项目前期运作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刘明真按实际需要先行垫支给甲方进行运作,由甲方出具相应收款收据,如项目运作不成功,此款则由甲方归还于刘明真。当前期项目运作成功,在项目建设阶段仍需垫付工程资金时,由刘明真垫付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垫付资金或借贷所产生的利息等费用计入成本。3、本项目运作过程中根据中标情况,如果包工包料中标,则主要的原材料(如钢材、水泥、黄沙、门窗等)必须由合作体(合伙体)采购,不得由施工队采购。七、资质和施工承包队伍选定 资质由乙方优先选定,甲方协助。施工承包队伍由乙方选聘并经各方核定后由项目部(公司)与之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如乙方选聘不成功,则由甲方选聘并经各方核定后由项目部(公司)与之签订施工承包合同。选聘的原则是质量、经验及合适的承包价。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各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合作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未竟事宜补充协议。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