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瓦斯排放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 概述
1、排放瓦斯地点:()( )。
2、排放瓦斯巷道长度为( ),局部通风机功率为( ),风筒直径为㎜,风筒长度为 m。
3、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全风压风量为( )m3/min,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吸入风量为( )m3/min,排放巷道的瓦斯涌出量为 m3/min,排放巷道积聚的瓦斯浓度为( )以上,积聚瓦斯量约为( )m3。
4、是否有打算排放瓦斯: ( )打算排放瓦斯。
5、瓦斯积聚的缘由:
6、排放瓦斯撤人范围:
二、排放瓦斯预备工作
1、打算排放时间:( 2022)年 月 日( )时( )分。
2、在公司调度设立排放瓦斯指导小组,总指挥由( )同志担当,成员由值班领导、机电副总工程师及安检、通风、机电各一名干部组成,负责指挥、协调排放瓦斯工作。
3、现场参与排放瓦斯人员:矿山抢救队( )小分队,施工单位电工
( )同志,安检站( )同志,通风科长( )同志,施工单位( )人(其中电工一人,其他人员负责站岗)。
4、在排放瓦斯现场成立排放瓦斯领导小组,由抢救队 ( )同志任组长,通风科长( )同志任副组长。
5、参与排放瓦斯的全部人员由矿调度室召集,必需在( )日( )时( )分到( )集合,由本措施编制人负责贯彻传达排放瓦斯措施。
6、参与排放瓦斯的抢救队员必需按《煤矿抢救规程》的规定携带必需的仪器、仪表、工具、材料。
二、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当预备工作就绪后,由排放瓦斯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安排停电、撤人、设岗时,排放地点及所受排放瓦斯回风流影响的巷道(包括其中的独头巷道)均必需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在全部能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的通道内设置岗哨。
2、排放瓦斯工作由矿山抢救队负责,并由小队长以上的治理人员担当排放瓦斯领导小组组长,指挥详细排放瓦斯工作。
3、通风工区必需由技术员以上的干部担当排放瓦斯领导小组副组长。
4、站岗人员必需携带自救器,必需严守岗位,严禁让任何人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在未接到排放瓦斯完毕的通知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参与排放瓦斯的站岗人员就位后,必需在排放瓦斯措施上签字。
5、抢救队到达排放地点后,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必需带着全队队员作好排放前的预备工作,佩带好氧气呼吸器,对排放地点进展具体的侦察和检查,当发觉现场与措施不相符时,必需报告排放瓦斯指挥小组,排放瓦斯指挥小组必需马上召集有关人员讨论处理,否则不得进展瓦斯排放工作。
6、当负责停电、撤人、设岗的同志已将排放瓦斯回风流影响范围及其中独头巷道内的人员撤出、电源切断、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的全部通道设好岗哨,切且局部通风机位置、全负压风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四周10m范围内瓦斯浓度等都完全符合要求后,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先报告总指挥停电、撤人、设岗的状况,并请示是否可以排放瓦斯,经同意后才能下令开头排放瓦斯。
7、在排放瓦斯过程中,由( )同志随时检查局部通风机进风流瓦斯浓度和局部通风机是否吸循环风,假如进风瓦斯浓度到达0.5%或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必需停顿局部通风机运转,并向现场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8、排放瓦斯时,采纳“三通”的方法掌握风量,使排出的风流和全负压风流混合后的CH4、CO2浓度都不超过1.5%。严禁“一风吹”排放。
9、为了使排出的风流和全负压风流混合后的CH4、CO2浓度都不超过1.5%,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必需指派一名抢救队员检查混合风流中的CH4、CO2浓度,指派另一名抢救队员掌握供风量。
10、当排放瓦斯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全部降到1%以下稳定半小时后,现场领导小组确认已排放完毕,由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向总指挥汇报排放状况,并请示是否可以撤岗、恢复送电,经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撤岗、恢复送电,且恢复送电工作必需按“停送电制度”进展。
三、 依据实际状况需要补充的措施
1、戒备人员由( )指派。,戒备人员未得到调度室撤岗的通知,严禁脱岗。
2、停电范围按《排放瓦斯停电责任书》执行。
3、戒备点及戒备人员责任见附图
四、参与会审人员及会审意见
1、 参与会审人员:
(1) 主持人:
(2) 参与会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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