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司机必需身体安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必需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必需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规定进展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学问,按规定对机械进展日常保养。 3、塔吊必需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需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驾驶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4、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去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5、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翻开,留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6多台
2、塔吊作业时,应留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7、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8、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需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必需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9、物件起吊时,制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展加工。 10、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展两个动作。 1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掌握缓慢下降。 12、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 卡紧夹轨钳,切断电源;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3、自升式塔吊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需移动至规定位置。 14、塔吊顶升时必需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上升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局部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15、塔吊安装后阅历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阅历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塔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