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业健康与职业危害防治培训 培训内容: 对职业病的初步了解 1、什么是(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肯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都是职业病。 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泛指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却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指政府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如何认定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或者是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中可以参照职业病防治法执行的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必需
2、是因职业活动引起的; 必需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必需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名目列入的。 3、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我国法定职业病主要有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10大类。 4、职业危害的后果 对人体的危害:假如作业场所中有大量粉尘,在此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呼吸时会吸入大量粉尘,当到达肯定数量时,会引起呼吸道疾病,肺组织发生纤维性病变,引发尘肺。 对生产的危害:空气的粉尘可使高级、周密仪器准确度下降;使油漆,胶片,微型仪器,电容器
3、等的产品质量下降;使机器,设备的磨损增快,工作寿命削减;使人的操作视线受影响,造成工作效率降低。 对大气的危害:大量粉尘悬浮于空气中可使其它有害物质附着于其上,人呼吸时吸入可引起各种相应疾病;有关文物,古迹会被腐蚀,污染;降低大气的可见度,促使烟雾的形成,使太阳辐射和传递受到不同影响。 3、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条件 接触时机,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不断接触或使用某些有毒害因素。 接触方式,经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途径可进入人体内或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病伤。如粉尘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引起尘肺病。 接触时间,即每天和一生中累积接触的总时间。 接触的强度(浓度),即每次或总接触的强度(浓度)。后两个方面是打算机体所受危害剂量的主要因素。 4、职业病发病的特点 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性有害因素,在掌握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消退或削减发病。 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和识别的,且其强度或浓度需到达肯定的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一般可有接触水平反响的关系,即接触强度(浓度)越大,机体反响越明显。 在接触同一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肯定数量的发病,很少只消失个别病人。 如能早期诊断、准时治疗、妥当处理,康复较简单。总之,明确了职业病的发病病因,并加以掌握,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