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通风管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井下通风治理工负责煤矿井下测风、策尘,通风设施的设置、撤除、修理和风筒治理,瓦斯检查仪器的校核等工作。 2、 井下通风治理工负责井下10天测风一次。测总进、回风巷,采掘作业地点的风量,填写通风牌板报表,并报矿长、技术负责人签字批阅。3、 井下通风治理工负责井下测尘、测量井下空气成分,在缺乏测尘设备器材时,对井下有煤尘、岩尘的地点要做到先行洒水降尘,定时清洗、清扫。不准有煤尘、岩尘积累。4、 井下通风治理工负责井下风筒治理,对局部通风的地点按进度配送风筒,对完毕掘进后的地点要回收风筒。回收风筒在地面进展冲洗、晒干,补好破损后折叠入库存放。井下发觉有风筒破损,撕裂口较大时,要与当班瓦检员协作处理。5、 通风治理工负责井下通风设施治理: 井下临时停掘地点要设栅栏,挂制止人员入内的警示牌。 井下停掘、停顿使用的巷道和停采的采面要设永久密闭。 井下因通风需要设置的风门,要关启严密不漏风,要顺手关门,不许放开造成风流短路。 井下风桥要不漏风,风速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井下临时风障是安排风量的一项措施,未经允许不准拆掉。6、 井下通风治理工要检查局扇,安设位置是否有循环风,局扇要安放在架子上,做到挂牌治理。7、 井下治理工因通风治理没有尽到责任,造成瓦斯积聚或瓦斯超限引发瓦斯事故要追究责任。工作负责避开事故,要赐予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