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爱护学生安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留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削减损失”的原则,依据学校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门、教师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展有关安全方面的学问训练,训练形式应多样化。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展安全训练。要对学生进展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训练。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消失的重大伤亡事故按规定报告,学生出走、失踪要准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
2、事故。 建立健全领导、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训练教学活动的治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进展。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训练,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留意观看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不得组织参与外单位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与庆典活动以及参与其他社会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救灾等活动。 学校还要训练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展安全检查,发觉隐患准时消退。状况严峻一时难以消退的要马上封闭,设立警示语,并上报训练局和有关部门。 学校要常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对有担心全因素的设施要马上予以修理和撤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