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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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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标准适适用于平板玻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依法生产平板玻璃企业,在考评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能够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分为13项考评类目、46项考评项目和172条考评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依据评定标准相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尤其说明扣分(考评措施中加粗内容),应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累计66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以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66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终得分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标准化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申请评审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企业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组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企业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企业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组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不超出1人。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不超出2人。 8.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使用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根据《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措施》(安监总管四〔〕84号)中相关要求实施。 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关键组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一、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和指标制订、分解、实施、考评等步骤内容。 3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乏制订、分解、实施、绩效考评等任一步骤内容,扣1分;未能明确对应步骤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对应责任,扣1分。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制订文件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3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计划,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不得分。 1.2监督检验和考评 依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订实施计划和考评措施。 3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评措施,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指标实施计划或考评措施,扣1分。 根据制度要求,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并保留相关监督检验统计资料。 4 无安全目标和指标实施情况检验或监督统计,不得分;检验和监督不符合制度要求,扣1分;检验和监督资料不齐全,扣1分。 定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评定和考评。依据考评评定结果,立即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 评定汇报和实施计划调整、修改统计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留。 3 未定时进行效果评定和考评(含无评定汇报),不得分;未立即调整实施计划,不得分;调整后目标和指标和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扣1分;统计资料保留不齐全,扣1分。 小计 16 得分小计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和国家、地方等相关要求不符,扣1分。 按摄影关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或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3 未设置或配置,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不得分;设置或配置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依据相关要求和企业实际,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未设置,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扣1分;组员未包含关键责任人、部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扣1分。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三个月应最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留。 4 未定时召开安全专题会,不得分;无会议统计,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或未制订新工作要求,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方法,每一项扣1分。 2.2职责 企业关键责任人应全方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推行下列关键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保有效实施; (2)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3)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4)督促、检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立即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6)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 6 企业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不得分;没有推行关键关键,每缺一项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加扣12分。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评等步骤内容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步骤内容,扣1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3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责任制内容和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扣1分。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权限培训。 3 无该培训,不得分;无培训统计,不得分;每缺乏一人培训,扣1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每人扣1分。 定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和更新。 4 未定时进行适宜性评审,不得分;没有评审统计,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要求,每缺一次扣2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公布,扣2分。 小计 32 得分小计 三、安全投入 3.1安全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步骤、范围、检验等内容,每缺一项扣0.5分。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4 未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扣2分。 制订包含以下方面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置劳动防护用具;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定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抢救援器材、装备配置及应抢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它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 物品或活动。 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原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使用计划。 8 无该使用计划,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每一项扣1分;有超范围使用,每次扣2分。 3.2相关保险 建立职员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扣1分。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3 未缴纳,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不得分。 保障伤亡职员获取对应保险和赔付。 5 相关保险评定、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每一项扣2分;未进行伤残等级判定,不得分;伤残等级判定每少一人,扣2分;赔偿每一人不到位,本项目不得分。 小计 26 得分小计 四、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缺乏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步骤要求和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扣1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扣1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3 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时识别和获取,扣1分;未立即汇总,扣1分;未分类汇总,扣1分。 企业应根据要求定时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公布其清单。 3 未定时识别和获取,不得分;工作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文本或电子版,扣1分。 立即将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4 未立即融入,每项扣2分;制度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不符,每项扣2分。 立即将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评。 4 未培训考评,不得分;无培训考评统计,不得分;每缺乏一项培训和考评,扣1分。 4.2规章制度 建立文件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公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4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不得分;缺乏步骤内容,每项扣1分。 按摄影关要求建立和公布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岗位达标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定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修及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具(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验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10 未以文件形式公布,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和实际不符,每项制度扣1分;无制度实施统计,每项制度扣1分。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职员进行培训和考评。 4 未发放,扣2分;无培训和考评统计,不得分;每缺乏一项培训和考评,扣1分。 4.3操作规程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特定风险辨识,编制齐全适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有下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原料混料、清理混料机、油加温、调压、气保应急、制氢、液氨装卸、更换喷枪、松紧拉条、抽穿大水管和搅拌器、热修、冷修、窑炉检验、换闸板、换水包、换唇砖、换拉边机、放锡水、加锡、断板和满槽处理、在线镀膜、制箱、装箱、倒运、分片等。 4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每缺一个,扣1分;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定和控制,每个扣1分。 编制安全规程应完善、适用。 4 岗位操作规程不适用或有错误,每个扣1分。 向职员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职员进行培训和考评。 4 未发放至岗位,不得分;每缺一个岗位,扣1分;无培训和考评统计等资料,不得分;每缺一个培训和考评,扣1分。 4.4评定 每十二个月应最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实施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验、评定。 5 未进行,不得分;无评定汇报,不得分;评定汇报每缺乏一个方面内容,扣1分;评定结果和实际不符,扣2分。 4.5修订 依据评定情况、安全检验反馈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5 应组织而未组织修订,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每项扣1分;无修订计划和统计资料,不得分。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步骤、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留要求等。 2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公布,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步骤、形式、权限等,扣1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留周期、保留形式等,扣1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效力。 2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实施,不得分;缺乏步骤统计资料,扣1分。 对下列关键安全生产资料实施档案管理:关键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件统计;培训统计;标准化系统评价汇报;事故调查汇报;检验、整改统计;职业卫生检验和监护统计;安全生产会议统计;安全活动统计;法定检测统计;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特种设备档案;应急演练信息;承包商和供给商信息;维护和校验统计;技术图纸等。 4 未实施档案管理,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扣2分;每缺乏一类档案,扣1分。 小计 64 得分小计 五、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公布生效,不得分;制度中缺乏一类培训要求,扣1分;有和国家相关要求不一致,扣1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要求及岗位需要定时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订各类人员培训计划。 5 未明确主管部门,不得分;未定时识别需求,扣1分;识别不充足,扣1分;无培训计划,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扣1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定和改善。做好培训统计,并建立职员培训档案。 8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扣1分;统计不完整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未进行效果评定,每次扣1分;未依据评定作出改善,每次扣1分;未实施档案管理,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每次扣1分。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必需含有和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任职。 6 关键责任人未经考评合格就上岗,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评合格或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再培训,每一人扣1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每次扣1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职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8 全教育培训人员未经培训考评合格就上岗,每人次扣1分;未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人次扣1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次扣1分;未按要求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考评合格就上岗,每人次扣1分。 5.4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不合理,每次扣2分;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但未配置对应作业人员,每次扣2分;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每人次扣2分;证书过期未立即审核,每人次扣2分;缺乏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每人次扣1分。 5.5其它人员教育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要求、可能接触到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安全教育和通知,并由专员率领。 2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通知,不得分;内容和实际不符,扣1分;未提供对应劳保用具,不得分;无专员率领,不得分。 5.6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个形式活动来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4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导则》(AQ/T 9004)不符,每项扣2分。 小计 42 得分小计 六、生产设备设施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制度不符合相关要求,扣1分。 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未进行“三同时”管理,不得分;没有建设或产权单位对“三同时”进行评定、审核认可手续就投用,不得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扣2分;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扣2分;安全投资没有纳入项目概算,扣2分;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扣2分;初步设计无安全专篇,扣2分;变更安全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每处扣1分;隐蔽工程未经检验合格就投用,每处扣1分;未经验收就投用,扣2分;安全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扣2分。 安全预评价汇报、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汇报应该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 4 未立案,不得分;每少立案一个,扣2分。 厂址选择应遵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要求。 4 建厂设计文件中未按规范进行厂址选择论证,不得分。 厂区部署和关键车间工艺部署,应设有安全通道。 3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通道,每处扣1分;其设置不合理或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建设项目标全部设备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10分。 关键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灭火器配置设计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相关要求。氮氢站、调压配气室、天然气调压站和在线镀膜配气间建筑耐火等级应高于或等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二级。用电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防爆1区要求。 6 无公安消防机构完工验收文件,不得分;无立案文件,扣2分;无监督检验文件,扣2分;检验后未同意使用而投入使用,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12分。 平面部署应符合《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确保安全顺行。 3 未合理安排,每处扣1分。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4053.1-3)要求。 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配气室、电气室等关键场所,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 2 出口少于两个,每处扣1分;门向内开,每处扣1分。 配气室、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预防小动物进入方法;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4 未设装置,不得分;有一处少一项装置,扣1分;有一处未设防小动物进入方法,扣1分;未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穿线孔,每处扣1分。 关键生产车间及燃料、动力设施建(构)筑物、室外大型设备,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要求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时检验,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4 无主管机构验收文件,不得分;无定时检测汇报,扣1分;未定时检验,扣1分;防雷设施不完好,每处扣1分。 发生炉煤气站应满足《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95)、《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要求,并定时检验,确保仪器、仪表、设备完好。 8 由无资质及无许可证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不得分;无安监部门监察,扣2分;无质检部门定时检验、检测,每处扣1分;未定时检验,每处扣1分。 厂房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要求。 2 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电力装置接地应符合《工业和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GBJ 65)要求。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设有可靠防雷、接地、接零等装置. 3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分。 工厂供电系统符合规范.供电电缆敷设应符合对应安全要求;关键用电设备应有短路和过载保护潮湿或高温区场所,设备选型和电缆敷设应满足其特殊环境条件要求。 供电应有两路独立供电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应能确保车间正常生产用电负荷。 3 有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分 各车间、燃气(油)供配站、仓库等消防设计及建构筑物防火,应遵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灭火器配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相关要求,厂内是否设消防站,应结合工程情况和当地消防部门协商确定。 含有辐射源部位安全防护,应符合GB 18871相关要求。 8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组成重大火灾隐患,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16分。 燃油贮罐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远离明火及架空供电线路安全地段,且不得影响厂区周围地段安全; (2)应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 60074)相关要求; (3)应有油罐区专用消防系统; (4)油品装卸场所用于跨接防静电接地装置应采取能检测接地情况防静电接地仪器。 (5)易燃易爆油、气贮罐及其输送管道,均应有良好接地,符合GB 13348 和GB 50177等相关要求。 (6)燃油、燃气贮罐应依据油、气特点,设置温度、压力监测和报警装置。 8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16分。 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和场所应按国家要求要求,安装配置安全防护、监控和报警装置,并定时检验。如烧煤气熔窑烟道,应有煤气换向防爆装置;易燃、爆炸性气体和有毒物质场所,应安装易燃、可爆气体、有毒物质监测和报警装置;生产现场关键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急停等装置;余热锅炉应安装锅炉缺水、超压等联锁装置和安全阀;原料仓口和投掷玻璃仓口,应设置护板和网格。 10 未按要求配置安全防护、监控和报警装置,每一处,扣1分。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建立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缺乏内容或操作性差,扣1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订检修、维修计划。 2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不得分;资料不齐全,每次(项)扣1分。 按检修、维修计划定时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5 未按计划检维修,每项扣1分;未进行安全验收,每项扣1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方法,每项扣1分;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每次扣1分;失修每处扣1分;检修完成未立即恢复安全装置,每处扣1分;未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每处扣2分;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统计归档不规范、立即,每处扣2分;检修完成后未按程序试车,每项扣1分。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 15 每台套特种设备无出厂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实、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实等文件,缺1项扣1分;每台套特种设备无安全技术档案,扣2分;每台套特种设备无日常维护保养、定时自行检验统计,扣2分;每台套特种设备无检验检测机构定时检验检测文件,扣2分;每台套特种设备无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文件,扣2分。 对天然气和燃油设备设备设施应按要求定时进行检修并统计。 3 有一处不符合,扣1分;无统计,扣2分。 玻璃行业用核子秤、核子液面计等含有辐射性设备使用和安全防范: (1) 制订有完善设备操作规程; (2) 严格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统计; (3) 做好设备安全防护方法,以确保设备及人员安全。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氮氢气体生产设备及场所安全管理: (1) 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及定时测试;发觉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立即采取正确方法,消除隐患; (2) 严格根据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要确保设备运行环境通风情况良好,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应配置有灭火设备及防火器材。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表压超出0.1MPa设备和设施和厂区供油管道、压缩气体管道,氮氢气体输送管道、氧气输送管道应安装压力表,并按期检定,必需时还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对易燃易爆气体要设置快速切断装置。 多种管路应采取不一样颜色标志,多种阀们应有表明开、闭状态标志。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风机、皮带、油泵、水泵等通用设备安全管理: (1)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操作和维修空间,操作位置应有良好通道及可视性,传动皮带完好。 (2)设备应有总停开关及对应急停和安全装置,并定时进行检验。 (3)设备调整、维护、修理和清洁工作必需在停机时进行,并有预防未经许可开机方法。 (4)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5)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标准要求,全部开启和停止装置应有显著标志并易于靠近,并有必需预警信号。 (6)压力表、温度表保持清洁,安全可靠,并严格遵守在使用期内使用。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高低压供配电变配电系统: (1)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法等。 (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发电机室平面部署图;降压站、中央变电室、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站接地网络图。 (3)应相关键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试验汇报和测试数据。 (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 (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实体门。 (6)门、窗、自然通风孔洞全部应采取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 10㎜。 (7)应设有100%变压器油量储油池或排油设施。 (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及预防小动物进入装置,安全距离符合要求;遮拦高度不低于1.7m,固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40㎜。 (9)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 (10)保留完整要求存档期限内作业许可证、工作票、操作票等。 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 (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 (2)架空绝缘导线多种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3)断路器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装置 (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全部应穿管或采取其它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5)地下线路应有清楚坐标或标志和施工图。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动力照明箱(柜、板): (1)触电危险性小通常作业场所和办公室,可采取开启式配电板。 (2)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取密闭式箱、柜。 (3)危险品储库,必需采取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 (4)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靠,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5)多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烧、烧损或裸露带电表现象。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和配电装置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取网络埋设反复接地。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电焊机: (1)电焊机外壳必需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良好。 (2)电焊机二次线必需连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超出3个,长度不超出30m。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安全监控设备设施配置管理; 厂内铁路转运线、道路交通警示标志齐全,无违规现象,安全监控设备设施完好。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玻璃熔窑检验维护、热修、冷修管理: (1)油、气输送管路、阀门完好无泄漏,调整机构灵活好用。 (2)窑炉隶属风机、电机等传动部位有防护装置,备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3)窑炉观察孔完好,监视测量仪表仪器完好,密封装置完好无脱落。 (4)应有紧急情况声光报警装置(如传动系统故障、风机停机、停电等)。 (5)应建立窑炉点检巡检制度,其中要求检验内容和频次,定时检验并做好相关运行统计。 (6)熔窑冷修及停产止火要有对应安全方案,并严格实施。 (7)熔窑热修要有方案,并按摄影应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8)熔窑窑体和配套设施,在易受玻璃液侵蚀或易损部位应依据安全使用要求要求分别采取风冷、水冷或其它保护方法。 (9)熔窑外缘和周围平台应留出空隙,空隙间距应大于0.2m,空隙间距较大时应设置防坠落钢蓖。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锡槽运行应按要求定时检验并统计: (1) 设备检修时,必需挂牌表明,并做好统计。 (2) 加锡时必需带眼睛、手套。 (3) 巡检时注意机械、电器、仪表、微机、循环水及槽体设施运行情况。发觉不安全原因立即汇报处理。 (4) 严禁工具带水进入锡槽,以免引发飞溅。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退火窑及冷端设备: (1)设备检修时,必需挂牌表明,并做好统计。 (2)敲玻璃时必需带眼睛、手套。 (3)风机、输送辊道及碎玻璃皮带机要做好安全防护方法。 (4)定时对直流屏进行检验,立即更换不合格电池组,确保备用电源安全可靠。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关键通道及关键出入口、通道楼梯、变电所、中控室。 3 工作场所应设而未设应急照明,每处扣1分。 危险场所和其它特定场所,照明器材选择应遵守下列要求: (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择对应防爆照明器材; (2)有酸碱腐蚀场所,应选择耐酸碱照明器材; (3)潮湿地域,应采取防水性照明器材; (4)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应选择防尘型照明器材; (5)在烟道、料仓、地坑等受限空间检修设备时,应采取超低压照明器材。 4 选择照明器材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6.3设备设施验收及拆除、报废 建立设备设施验收、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不得分;缺乏内容或操作性差,扣1分。 按要求对新设备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设备。 5 未进行验收(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扣1分;使用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 3 未按要求进行,不得分;包含到危险物品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理方案,不得分;未实施作业许可,扣1分;未进行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扣1分;资料保留不完整齐全,每项扣1分。 小计 190 得分小计 七、作业安全 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建立最少包含下列危险作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 (4)高处作业; (5)大型吊装作业; (6)交叉作业; (7)窑炉事故抢修作业; (8)窑炉烤窑试运行作业; (9)煤气管道吹扫作业; (10)其它危险作业。 10 缺乏一项危险作业要求,扣1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差,扣1分。 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类和风险评定、分级,对隐患进行排查,并制订对应控制方法。 5 无风险和隐患辨识、评定分级汇总资料,不得分;辨识所包含范围未全部涵盖,每少一处扣1分;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评定分级,扣1分;缺乏控制方法或针对性不强,每类扣1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相关风险及其控制方法,每人次扣1分。 严禁未经许可和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区域。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安全路线,其宽度通常大于1.5m。 3 有未经许可和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区域,不得分;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安全路线,不得分;安全路线宽度通常小于1.5m,扣1分。 生产现场应实施定置管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区域划分科学合理。 2 未开展定置管理,不得分;定置管理不规范,每处扣1分;定置不合理,每处扣1分。 现场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无大面积积水、积料。 2 存在一处扣1分。 岗位作业人员应认真实施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程和设备检修、维护规程;应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安全关键指标,如压力、温度、流量、液(料)位等。富氧燃烧时氧气含量控制在安全限值要求范围之内,且不得泄漏。 10 发觉有不按规程作业,每人次扣5分,累计扣完本项分值后,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20分;生产工艺安全关键指标未按标准控制,每处扣5分。 7.2作业行为管理 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订对应控制方法。关键包含: (1)在没有排除故障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 (2)在不安全速度下操作; (3)使用不安全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 (4)处于不安全位置或不安全操作姿势; (5)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设备上; (6)在存在职业危害环境和场所中,未使用或正确佩戴劳动防护及品。 3 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扣1分;缺乏控制方法或针对性不强,每类扣1分;作业人员不清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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