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密山市2017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呈报材料
编 制 单 位(公章):密山市人民政府
编 制 时 间:2017年7月
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呈报说明书
单位:公顷、万元
呈报单位
密山市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密山市人民政府
总面积
18.2046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18.0677
12等别面积
18.0677
金额
361.354
**等别面积
金额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属
地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 计
18.2046
18.2046
1. 农 用 地
18.0677
18.0677
耕 地
17.1099
17.1099
基本农田
林地
草地
2. 建设用地
0.1369
0.1369
3. 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拟转征区片名称
所在县(区)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区块一
密山市
17.9989
工矿仓储用地
区块二
密山市
0.1972
交通运输用地
区块三
密山市
0.0085
住宅用地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批准文号
批准林地(草原)面积
是否涉及临时用地
是/否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编号
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是/否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文号
是否涉及缴纳新增建设
用地有偿使用费
是/否
是否涉及其他市、县
是/否
功 能 分 区 名 称
区 片 编 号
用 地 面 积
二、农 用 地 转 用 方 案
单位:公顷
现状地类
转用面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18.0677
18.0677
其中:耕地
17.1099
17.1099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家级
规划级别
国家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2017
18.0677
17.1099
(若使用结转计划指标,请予以说明)
三、 补 充 耕 地 方 案
单位:公顷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密山市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密山市人民政府
占用耕地情况
图幅号及地块编号
地类(二级类)
面积
等级
L52G061093
水田
4.0132
10
L52G061093
水田
12.5360
11
L52G059094
旱田
0.5607
11
补充耕地情况
项目名称
密山市土地开发项目
补充耕地方式
缴纳耕地开垦费
缴纳金额
42.7747
位置
大成村、长林子村
项目编号
23038220030001
建设规模
2542.7065
项目确认号
230000201703777376
新增耕地
2542.7065
补充面积
17.1099
验收单位
及文号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229号
验收时间
2012.8.1
图幅号及地块编号
地类(二级类)
面积
等级
L53G059001
水田
4.0132
10
L53G060001
水田
12.5360
11
L52G064090
旱田
0.5607
11
四、土地征收方案
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
地涉及的
权属单位
乡(镇)
密山镇、连珠山镇
村
铁西村、新鲜村、新发村、新治村、密山镇砖厂
权属性质、
面积、状况
拟占地为集体土地,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土地权属明确,无争议。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费 用
土地权利人
土地证号
占用面积
区片
编号
区片综合地价
补偿金额
铁西村民委员会
密集有【2012】第20121336号
0.1972
密山-1
79
15.5788
新鲜村民委员会
密集有【2012】第20120564号
15.4689
密山-1
79
1222.0431
新发村民委员会
密集有【2012】第20120754号
2.3875
密山-2
66
157.575
新治村民委员会
密集有【2012】第20120490号
0.1425
密山-1
79
11.2575
密山镇砖厂
0.0085
密山-1
79
0.6715
合计
18.2046
1407.1259
地 上 物 补 偿 费 用
青苗补偿费
无
地上附着物
补 偿 费
无
征地补偿
总费用
1407.1259
人均耕地
情况
密山镇铁西村征地前人均耕地1.46亩,征地后人均耕地1.46亩
密山镇新鲜村征地前人均耕地4.65亩,征地后人均耕地4.65亩
密山镇新治村征地前人均耕地4亩,征地后人均耕地4亩
连珠山镇新发村征地前人均耕地5.5亩,征地后人均耕地5.5亩
安置人数
55
安置劳动力人口数
27
安
置
途
径
社会保障安置
需安置55人,其中劳动力27人
货币安置
支付农民安置补助费988.1347万元,占征地补偿费总费用70%。养老保险用在区片价之外,按每人5.9150万元落实325.3250万元。
备 注
如未发证要在此说明未发证原因
县(市)人民
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
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
人 民 政 府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