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务车辆是指我公司配备的行政公务用车。包括小轿车、商务车等车辆。第三条 行政部是公务车辆的主管部门,负责车辆购置、调配、维修、保养、审验、保险理赔等工作;负责研究和制定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保证车辆安全和正常运行;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办公室、部门及驾驶员管理。第二章 车辆配备第五条 公务车辆配置,由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编制和工作需要制定配备方案,经由公司批准执行.第六条 公务车辆配置、按照部门领
2、导职位、部门编制、工作职能配备,不得超标准、超编制配备。第七条 公务车辆配制,按照部门实际工作情况配制.外协工作较多、任务量大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配备公务车辆。第八条 公务车辆配备标准,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原则上小轿车排气量不超过2。5L,商务车不超过9座车型,其它特殊车辆由公司审定配备.第九条 公司中层领导干部配备的公务车辆原则上由本人自行驾驶,单位不配备驾驶员。第三章 车辆购置和更新第十条 车辆购置按照购车部门申请,行政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的程序实施。购车部门填写公务车辆购置审批表,报行政部审核。行政部根据购车部门实际情况、工作职责、任务以及原车辆配
3、备情况等综合因素,全面审核后,提出具体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第十一条 购车部门报送的公务车辆购置审批表,经行政部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由行政部按有关规定和车辆配置要求,负责车辆采购以及车辆移交。第十二条 因特殊需要购车,经公司领导批准,由行政部按照领导批示,办理车辆购置手续,购买车辆。第十三条 车辆购置必须按照审批的品牌、车型和排量采购,不得超标准购置和私自更改品牌、车型和排量,确因特殊需要更改时,必须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实施。第十四条 车辆购置应到专业4S店购置,新购车辆的各项手续齐全、完整,票据合法,保证车辆质量和优质的售后服务。第十五条 小轿车原则上使用五年以上或行驶里程超过30万km
4、,其它车辆使用10年或行驶里程超过30万km,车况明显下降,维修费用增高,可以提出车辆更换或报废申请.第十六条 车辆使用虽未达到以上条件,但因其它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或已达到报废条件的,由车辆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同意后,可以提出车辆购置申请,重新购置车辆。第四章 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七条 驾驶员及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建立公务车辆管理档案,对每辆车的运行状况和各种费用支出进行管理登记.第十八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购置费、维修保养费、装潢费、保险费等费用的统一审报和结算。第十九条 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油料费、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每月报销一次,报销时必须提供正规报销票据。原则上据实报销
5、,每月报销金额上限为:公司总经理级2000元以内,副总级1500元以内,中层干部1000元以内,普通职员500元以内.对于特殊岗位需要增加相关费用的情况,由公司领导针对具体情况单独核定。公司员工私车因工作而产生的油料、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由本人报申请,公司领导具体特批后依据公务用车辆管理办法.(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具体产生的费用如无正常票据且真实产生,由当事人提出具体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核备案。)第二十条 车辆管理采取统一管理与各部门管理相结合,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相结合的办法,遇有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各种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调配使用。第二十一条 调配到行政部使用的车辆,由行政部负责
6、管理使用,并确定一名车辆管理员,协调各部门临时用车事宜。第二十二条 公务车辆未经部门主要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如违反规定,发生车辆损坏、丢失或交通事故由肇事者承担。第二十三条 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因特殊情况外借应提前告知行政部,并填写公务车外借申请表,经行政部和公司领导批准方能外借.第二十四条 公务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行政部批准同意。第二十五条 重大节日和长假期间,所有车辆集中封停管理,需要用车的部门应提前向行政部书面报告,经行政部和公司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安排使用。第五章 车辆保养、装潢、维修及费用报销第二十六条 车辆保养
7、由行政部统筹计划,监督检查日常保养,建立一车一档保养维修档案。第二十七条 车辆装潢须填写车辆装潢维修审批表,报行政部批准后,到指定厂家按规定标准装潢.第二十八条 车辆维修、必须报经行政部同意,并领取维修通知单到定点修理厂维修。车辆异地维修,返回后须办理登记手续,凭故障发生地维修发票报销。第二十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5000元以内,装潢费3000元以内,由行政部审批,超过以上费用标准,须经行政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第三十条 公务车驶出西安市城区范围以外地区,产生的过路、过桥费,报销费用时必须在报销单据上附公务车因公外出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报销。第六章 车辆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行政部
8、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状况进行认真检查,不开“带病车”,不开“凑合车”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第三十三条 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章守法,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行车、文明驾驶,杜绝超速行驶。因违章造成的罚款,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第三十五条 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正常工作时间驾驶员因公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驾驶员夜间连续驾车超过23点,第二天上午安排驾驶员休息2-4小时。因个人原因疲劳驾驶,造成车辆事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其驾驶的
9、车辆,收车后,按规定停放车辆。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停到规定地点时,应请示行政部同意后,将车辆停放在有安全保障的场所.第七章 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第三十七条 所有公务车辆按照有关规定,由行政部负责办理车辆保险,按期缴纳保险费用,并建立费用登记.第三十八条 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予以处理。第三十九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交管部门的裁定处理。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并负次要责任者,按损失费用的10%对驾驶员进行处罚;负有半责任并造成损失的,按损失费用的15%进行处罚;负有全部责任并造成
10、损失的,按照损失费用的20进行处罚.发生以上责任事故,除对驾驶员经济处罚外,视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因违章驾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第四十条 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或车辆使用部门主要领导批准私自驾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均由本人承担,并立即停止驾驶工作,驾驶员立即辞退。第四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告行政部,以便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凡隐瞒不报者,临聘驾驶员立即辞退,已签定劳动合同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报公司主要领导处理,造成的其它损失及赔偿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第四十二条对丢失车辆的驾驶人员,根据有关部门对事件的鉴定结论,
11、按照责任轻重,进行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责任严重者,承担全部经济赔偿或法律责任.第九章 驾驶员管理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选聘由行政部统一招聘、被录用上岗的驾驶员由行政部管理。第四十四条行政部制定驾驶员行为准则和管理制度。第四十五条行政部每年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对驾驶员实行全方位安全责任管理。第四十六条 驾驶员工资福利,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公务车辆购置审批表;2、公务车外借申请表;3、车辆装潢维修审批表;4、公务车因公外出申请表5、驾驶员职责中投公司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1公务车辆购置审批表申请部门日 期申请事由车辆类型数量使用部门
12、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董事长备注:附件2公务车外借申请表车牌号码使用日期使用事由往返时间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备注附件3车辆装潢维修审批表申 请 人申请部门车牌号码车 型维修时间维修金额故障原因维修项目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董事长备注附件4公务车因公外出申请表外出部门日期车牌号码驾驶员外出事由外出路线往返时间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行政部总经理董事长备注附件5驾驶员职责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调动,工作尽职尽责。2、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不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穿插、紧跟、争道、挤车等).3、爱护车辆、注意车容车貌,保持车辆性能时刻处于良好的状态
13、,严禁车辆带病行驶.4、增强时间观念,保持通讯畅通,严格遵守出车时间。5、做好保密工作,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6、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借给他人使用。7、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不做损害集体和他人的事情,不擅离职守。驾驶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同行业收入水平,现制定驾驶员补贴发放办法:一、 月工资:月工资标准 元起(不含试用期),工资晋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二、接待补助(一)市内接待公司驾驶员配合公司市内接待任务,造成误餐、加班的,按50元/次发放接待补助;若被接待者自带车辆有驾驶员随同时,按80元/次发放随同驾驶员接待补助,发放接待补助后,由驾驶员自行解决就餐问题。接待补助当日(或隔日)由安排接待任务的领导签字,每月由行政部进行统计,经审核后,当月发放。(二)市外接待驾驶员配合公司任务到市区以外时,按80元/天发放出车补助,就餐及住宿按公司差旅补助办法。四、公司驾驶员驾车出长途时,只计算出车公司补助,不再另行发放出差补助。五、法定节假日值班(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十一)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司安排驾驶员值班,仍按原标准每天发放日工资200的加班费,值班期间不另行计算公里补贴。此办法实行后,因已考虑到驾驶员加班、误餐等问题,故不再另行发放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值班除外).此办法自二0一二年五月 日起执行。-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