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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方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4118155 上传时间:2024-07-30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3.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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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3—2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总包) 工程名称 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子元器件50亿只及电子陶瓷材料10吨的新建厂房项目 日 期 2017年12月05日 施工单位 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简述: 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能够满足设计及现行施工规范的要求,现场管理达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根据本工程的自身特点,结合我公司多年来的施工经验,编制了本群塔作业施工方案,作为指导该工程施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专项施工方案附在表后 编制人签名 审核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技术 安全 质量 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名: (总承包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电子元器件50亿只及电子陶瓷材料10吨 的新建厂房项目 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12.05 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正)国务院令第549号); 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5、《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B5144-2012);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建筑施工塔吊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6) 1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  11、塔机使用说明书、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二、工程简介 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电子元器件50亿只及电子陶瓷材料10吨的新建厂房项目,由苏州新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本工程位于苏州科技城吕梁山路北、浔阳江路西地块。 本工程计划选用2台塔吊(TC5010—4型、QTZ40F型)作业主要垂直运输机械,其两台塔吊超重大臂工作幅度范围存在一定交集,故编制了本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三、塔吊参数、位置及搭设高度   根据工程场地条件和施工实际需要各单体塔吊选型,两台塔吊的平面位置及高差详见附图,本工程塔吊的安装与拆卸现委托建湖县宏业塔式起重机安装有限公司负责作业。塔吊基本情况如下表: 塔吊名称 臂长 建筑物 顶标高 塔吊安装高 (吊钩底标高) 使用部位 TC5010-4型 50米 24.2 31。1米 生产研发会议楼 QTZ40F型 47米 27.95 36。4米 生产楼 四、塔吊的布置原则  (1)尽量避免塔身通穿结构,从而减少对结构施工的影响。多塔作业或同时作业,尽量减少群塔之间的相互影响,便于塔机的安装和拆除.  (2)考虑施工作业区域内的作业量、场地情况兼顾各大楼之间的相互关系,场地内钢筋加工和堆放大模板的位置,拆装场地、条件等因素,保证施工需求,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应使塔机的回转半径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作业区,减少塔机的作业盲区和提供尽可能多的材料堆放场地。  (3)保证塔机运动部分任何部件距离现场内及周边建筑物、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不小于1m。 (4)根据GB5144—2012标准规定多台固定式塔吊同时作业时,低位塔机臂端与高位塔机塔身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高位塔机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五、塔吊运行管理及防碰撞措施   1、塔吊运行的基本原则   (1)单个塔吊在界定的施工区域内规范运行的原则;   (2)相邻塔吊作业以“轻车让重车;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低塔让高塔”的运行原则;   (3)统一进行调度、指挥,协调管理的原则。   (4)在塔机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相邻塔机的动态。信号员在发出启动信号之前要观察相邻塔机臂是否在离自己的塔机臂较近的地方或正向自己的塔机臂方向移动,根据情况决定发出启动信号的时间;在塔机臂移动的过程中,塔机司机也要密切注意相邻塔机臂的移动情况,一旦发现两个塔机臂向一个方向靠近,应立即停止移动或向反方向移动塔机臂.   (5)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6)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每台塔吊配备2名塔机驾驶人员和2名指挥人员,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7)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8)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碰撞。   (9)塔吊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吊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再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   (10)塔吊达到起升高度之前,高位塔吊要始终比低位塔吊高出两节塔身的高度。   (11)塔吊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吊作业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12)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   (13)夜间施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和警示灯光。   2、水平方向相邻塔吊防碰撞措施   通过严格控制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可预防低位塔吊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低位塔吊大臂前端距离高位塔吊塔身2米以上,方能确保不发生此部位碰撞.   3、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的防碰撞措施   因施工需要,相邻塔吊之间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塔吊使用前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吊司机为现场服务.作业时,应时刻关注本塔吊及相关的塔吊,确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到高塔的起重钢丝绳;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者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及以上,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相邻塔吊的作业面交叉处,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塔吊使用前需综合考虑各种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础的高度,设定各塔吊相对高度,具体各塔吊安装高度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但首先要保证高位塔吊起重大臂的下限和低位塔吊起重大臂上限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2米。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12)中的10。5之规定:“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 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 (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3) 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防撞措施   塔吊在施工过程中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差,在升至最大高度时应确保与建筑面及外架高度差在5米,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4、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现场以外的情况,塔吊初次顶升要超过塔吊幅度范围内的建筑物、树木等实体结构2米以上. 附近电力及通讯设施应设置防护或警示牌,注意避让,尤其是高压输电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保持在一定距离以上。   5、群塔作业管理措施   (1)每台塔吊共配备2名塔机驾驶人员和2名指挥人员,同时注意同周边地块的协调,明确领导、施工组织、指挥和维护保养人员职责,对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和指挥。制定完善的群塔作业操作规程,相关人员均经过持证上岗,所有人员按照程序进行操作指挥。同时注意同周边地块的协调。   (2)群塔作业中对每台单机进行编号,确定每台单机的机组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现场为塔机组操作机相关指挥人员配备对讲机,每台机组的对讲频率锁定,每台塔机只接受本塔信号人员指挥。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的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3)对塔机的安装、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策划,对群塔作业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危险等级,并针对不同危险的因素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和措施。   (4)根据现场生产需求和风向气候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   (5)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并合理安排维修和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   6、群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6。1、“十不吊”的原则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拉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7)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8)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6.2、运行过程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 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信号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6.3、操作人员要求   (1)司机、信号工都必须持有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2)必须熟悉相同型号的塔机安全规程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每班作业前应保持充沛的精力,严禁疲劳作业,酒后作业,必须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   (4)塔机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塔机回转时,应注意避免碰撞周围建筑物(包括其它设备),另外塔吊臂不得在非工作区(如车辆大世界)上空旋转.   (5)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m。   (6)在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m。   (7)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8)信号指挥的对讲机频点不允许相互串台,必须有严格的分格措施.在设置频道时,需设置不同的频道,且每台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塔司必须固定,做到定机、定人、定制度,不允许擅自调换.信号工的服装要有区分,以便塔司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确认本塔信号工的旗语、手势和哨声.   (9)实时风速达到6级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4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顶升作业。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物钩升至顶端,并将起重小车行走至起重臂根部。   (10)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1)指挥时使用对讲机应保证电量充足,口齿清楚.   (1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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