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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和休假管理暂行办法(办公室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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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职工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建立良好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二、工作时间 (一)公司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日制度. (二)日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 下午 夏时令 8:30—12:00 14:30-17:30 冬时令 8:30-12:00 13:30—17:30 三、考勤管理及程序 (一)以部门为考勤单位,各设1名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日常考勤工作。每月28日至次月27日为1个考勤周期,考勤员在每月28日前将本部门的考勤记录表报办公室. (二)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审核、汇总各部门的考勤记录。 (三)办公室每月30日前将考勤汇总表报送财务部。 四、考勤记录 考勤记录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医疗期)、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和年休假等内容。缺勤记录应附相应请销假审批单(附件1)和有关证明材料. 五、请销假程序 (一)职工请假必须填写“请销假审批单",经批准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征得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二)职工返岗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不能按期返岗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方可续假。 (三)批假管理权限 1。一般职工和部门副职连续请假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2.部门正职连续请假2天,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2天以上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报总经理审批. 3。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审批。 5。董事长请假需报中心领导批准。 六、迟到和早退 (一)非因公未按上班时间到岗的视为迟到,非因公未按下班时间离岗的视为早退。 (二)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50元。 七、旷工 (一)职工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旷工处理: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计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的计旷工一天. 2.考勤周期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每三次计旷工一天。 3。未按规定办理请假(续假)手续、或请假(续假)未准,不按时到岗的,按实际脱岗时间计旷工天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4。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期报到上岗的,按实际脱岗时间计旷工天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5.其他应按旷工处理的。 (二)每旷工一天扣发本人当月半月工资. (三)连续旷工两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三天者,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事假 (一)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职工请事假原则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5天。 (三)事假扣减本人日均应发工资,公式如下: 扣减工资=应发工资÷21。75 ×事假天数 (四)事假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九、一般病假及医疗期 (一)职工因患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持本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急诊可凭就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请病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住院治疗或在家休养的,根据其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职工应持本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申请医疗期,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医疗期满后,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对于期满后仍不能到岗工作或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公司视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职工为了休病假或医疗期而开假证明和小病重养者,一经查明,解除其劳动合同。 (五)病假扣减本人日均应发工资,公式如下: 扣减工资=应发工资÷21。75 ×病假天数 (六)职工休医疗期内,月工资执行应发工资的80%,但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医疗期间,职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七)职工每年可享受3天(可累计)带薪病假,即该病假不扣减工资。 (八)一般病假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医疗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十、婚假 (一)职工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凭当地政府部门开具的结婚证明,可休婚假3天.男职工年满25周岁,女职工年满23周岁视为晚婚,可奖励15天婚假。 (二)再婚职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 (三)职工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原则上一次性连续休假。 (四)婚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五)职工婚假期间享受正常薪资待遇。 十一、丧假 (一)正式职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 (二)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职工丧假期间享受正常薪资待遇。 十二、产假和哺乳假 (一)孕产期假 1。女职工产假为98天,晚育(女24周岁以上)奖励产假4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分娩时如遇有难产或双胎,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产假为15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产假为42天。 3.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 哺乳假 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含人工喂养),每次30分钟,两次时间可合并使用。多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三)职工产假及哺乳假期间享受正常薪资待遇。 十三、年休假 (一)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各部门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时间,但不得跨年度安排。 (三)职工可以用年休假冲抵事假。 (四)年休假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五)职工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薪资待遇。 十四、考勤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相者,扣除双倍为他人隐瞒填报应扣发的工资,情况严重的年终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 十五、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六、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 附件:1.职工请销假单 2.职工考勤记录表 3.职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1 职工请销假审批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第一联 部门留存 休假类别 事假( ) 病假( ) 婚假( ) 丧假 ( ) 产假和哺乳假 ( ) 年休假 ( ) 其他( ) 休假事由   是( )否( )离开石家庄 请假日期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假期 天数 销假日期 年 月 日 董事长: 总经理: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职工请销假审批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第二联 公司办公室存 请假类别 事假( ) 病假( ) 婚假( ) 丧假 ( ) 产假和哺乳假 ( ) 年休假 ( ) 其他 ( ) 请假事由   是( )否( )离开石家庄 请假日期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假期 天数 销假日期 年 月 日 董事长: 总经理: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注:休假结束请及时销假;此联作为当月考勤表附件,月末一并报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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