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HBHJ/ZLXX-2014三检制实施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三检制执行力度,提高作业员、班组长和专职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意识,强化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防止不合格品产生。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过程自检、互检、专检制度的管理。3.术语3.1自检:作业员按照产品图纸、工艺过程卡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本工序所加工或制造的产品质量符合性的评价.3.2互检:3。2。1下道工序作业员按照产品图纸、工艺过程卡等文件的要求,对相邻的上道工序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性的评价.3。2。2班组长按照产品图纸、工艺过程卡等文件的要求,对本班组作业员完工产品的
2、质量符合性的评价。3.3专检:由专职检验员对交检验产品进行的质量符合性的评价。3.4首件检验对于批量生产的产品中的第一件产品的质量符合性的评价。 4。检验依据4.1自检、互检依据自检及互检的检验依据主要为产品图纸、工艺文件。4。2专检依据专检的检验依据主要为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国标和行业标准或检验规范等.5. 管理要求5。1 自检作业员应按照4.1规定的检验依据,对其完工的产品逐件进行质量检验,即对本序产品实施100自检,在逐件确认其批量产品符合要求后,作业员应在本工序产品对应的工艺过程卡或产品流程卡上签字,然后将工艺过程卡或产品流程卡提交给下道工序或班组长。5。2互检下道工序在接收到上道工序
3、提供的批量产品时,在开始用于本工序生产以前,生产部各班组长应按照4。1规定的检验依据对其实施抽检,每批产品抽检数量不少于1件,抽检确认转序产品符合要求后,下道工序作业员在上道工序对应的工艺过程卡或产品流程卡上签字确认,然后才能进行生产作业。5.3专检管理5。3。1产品转序报检管理(1)每个工序生产的批量产品完工并完成作业员自检确认、班组长互检确认后,应由作业员或班组长提供工艺过程卡或产品流程卡向专职检验员报检,专职检验员按照4。2规定的检验依据对产品进行检验,关键控制点必须全检,批量产品可以抽样检验,每批产品的抽检数量规定如下: N10时,n=N N10时,n=10或n10(N表示批量,n表示
4、抽检数量)。 (2)专职检验员抽检确认报检的产品符合要求后在工艺过程卡或产品流程卡上签字确认,下道工序作业员方可接收上道工序转序的产品。(3)转序报检的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应由专职检验员记录于生产过程检验记录。5。4不合格品管理(1)在批量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论是自检、互检、还是专检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均应立即停止生产,将不合格品隔离、标识,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纠正措施,按照纠正措施纠正已产生的不合格品,最终经过专职检验确认纠正的产品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批量生产。(2)出现不合格状况时,针对不合格所进行的原因分析,所制定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验证情况等,均应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
5、施处理单,最终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应由专职检验员回收保存于质量安全部。5。5其他5.5。1生产作业人员必须做到不生产不合格品、不接受不合格品、不传递不合格品5.5。2完工产品的工艺过程卡或产品流程卡由生产部统一收集后,交质量安全部留存,以作为工时统计和过程质量监控记录,及统计分析的依据。6。考核6.1 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此三检制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不执行本规定或者自检、互检、专检过程执行不力,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责任对象考核标准处罚内容考核频度自检作业员不合格品流出一次“三检制”强制性学习业余时间1 H1周/次不合格品流出超出1次的扣罚金额10元/次互检班组长不合格
6、品流出一次“三检制强制性学习2 H1周/次不合格品流出超出1次的扣罚金额20元/次专检质检员不合格品流出一次“三检制强制性学习2 H1周/次不合格品流出超出1次的扣罚金额20元/次6。2 分设汽车板块和环保版块的质量标兵奖一项,奖励流动锦旗和奖金若干,具体标准如下:奖励对象考核标准奖励内容考核频度生产部班组/工序自检/互检连续三个月未有不合格品流出的质量标兵锦旗1面500-2000元/次3月/次奖励金额质量安全部专检/质检员连续三个月未有不合格品流出的奖励金额200元/次3月/次6。3 以上质量处罚和奖励方案由质量安全部负责根据每月的不合格品通知/处置单的统计分析数据来具体落实,最终的质量考评结果统一通报相关部门执行。7.相关文件和记录(1)工艺过程卡(2)首件检验记录(3)生产过程检验记录(4)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巡检记录(5)不合格品通知/处置单(6)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编制审核批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