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计量、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计量工作的管理,使计量支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工程计量规定:
二、计量日期
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上报计量月报(过期视为本月无计量),由监理审核后(5日内审核完毕)报送业主审批.
三、计量要求
1、所计量的分项、分部工程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所用材料无检验资料或检验不合格,不予该项工程验收计量。此项工作由监理每月计量时进行核实,业主进行抽检.
2、所计量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合格的产品不予计量。
3、隐蔽工程应有三方签认的隐蔽验收会签单,合格产品才予计量.须要施工或监理出具记录的,必须无条件出具,记录以原始记录为准。
4、属于重点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合格方可计量。
5、属于变更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合同外的工程量,须有业主、监理(或设计院)签认的书面材料,如变更、签证等。
6、主体工程单位进行计量,分项工程未全部完工(或全部合格)不予计量,待全部完工(或全部合格)后方能一次计量。
7、施工单位所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应按实计算,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所报分项工程不予计量。
8、如需作价格调整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出具有效手续。
9、每期所报计量报表一律采用计算机输入生成,除签名、审核意见外不准用手工填写.
10、报表的审核、签名必须按要求进行审核、签名,不得在所报原始数据上进行审核或在不恰当的位置上签名。签署意见应注明签署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字。签名必须是本人签署,不得代签或冒签。如有代签或冒签本表无效。
11、每期计量报表一式伍份,业主三份,施工、监理各一份。
四、计量格式及所用表格
为方便审阅及统一管理,现规定统一计量格式。每月所报计量月报组成如下:
从前到后分别为:封面、计量支付报表审批传递单、计量支付报表传递单、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合同工程清单支付报表、工程计量支付汇总表、工程量计量表、变更签证相关表格、甲共材料相关表格。以上所用表格均应为统一指定用表。
五、各施工单位及监理须按上述规定,每月准时上报计量月报。
第二部分、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审批管理办法
一、工程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原则进行,任何与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原则相违背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的内容一概不予认可。
二、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应在签证内容发生后3天以内办理完毕。签证内容工作持续发生的,如发电机台班、抽水机台班等,可以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及现场专业工程师工作日记记录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合并签认,签证须附前述记录资料。
三、项目开发中现场发生的以下情况不得对签证予以认可:
1、场地原始标高未经项目监理单位使用仪器进行复核的;
2、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项目监理单位和建设方项目代表认可的;
3、因施工质量问题及承包人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
4、因监理和施工单位交接工作未形成书面签字记录,交接后发生的返工、对已完工产品造成损坏、交接后施工费用增加的签证(责任人书面声明愿意承担责任的除外);
5、因监理或项目经理部管理不当发生的费用损失签证;
6、因施工单位不按相关施工依据进行施工发生的费用损失签证。
四、签证的价款按下列原则进行确认:
1、合同已有适用于变更内容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执行。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内容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工程的价格,按合同计价依据确认价格,或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办理。
五、经济签证应由各单位具有合同授予合法权利的人签署,除非另有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施工单位签署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签署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署人为项目经理.
六、 经济签证在各单位之间的传递应办理相关收发文登记手续,并由专人负责收发,收发负责人由各单位协商后书面明确.
七、 以下经济签证属无效的变更、签证:
1、内容违背施工合同中确定原则的;
2、 经济签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的;
3、未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同时签署的;
4、签署各方中有任何一方超越权限的;
5、经济签证内容重复的;
6、直接签定金额但无组价依据或详细情况说明的;
7、经济签证内容在竣工结算时发现与其它竣工结算资料相矛盾的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8、对同签证内容在正常情况下可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合理理解的;
9、 超过时限办理的;
10、未编号的及未办理相关收发文登记手续的;
属以上无效签证内容的,竣工结算审查时公司有权将其在结算中进行合理调整或不予认可,并追究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 经济签证资料一式陆份,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二份。所报的报表除相关责任人签署意见外一律采用计算机输入以A4纸打印。
九、所发生的签证不进入当月计量月报进行支付。
十、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时应提交一整套原始的经济签证资料。
十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深入地进行图纸审查、设计优化,力争将设计图纸上的设计缺陷解决在施工之前,避免返工导致增加工程造价、延长工程工期。若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认真审图、及时发现设计缺陷而产生的变更、签证相关费用,施工单位承担50%,其余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担。
十二、工程变更、技术经济签证须按《工程量现场签证表》(见附表一)进行填报,并由中劲地产项目部统一进行编号。
十四、工程变更、签证审批流程:(见图一)
图一:现场签证审批流程图
审批时限5日。
项目部审核
审批时限2日。
监理审核
签证发生后三日内(甲方同意延期的除外)。
施工单位提交签证
工程量现场签证表 第 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部位
签证内容及原因: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项目经理:
监理
单位
审核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方
项目部
审批
意见
甲方代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