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发201210号中共某某镇委员会 某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某某镇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办法的 通 知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全镇村干部工资待遇工作,特制定某某镇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办法,现将某某镇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某某镇委员会 郧县某某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中共某某镇委员会 某某镇人民政府关于某某镇某某镇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
2、规范全镇村级干部工资报酬管理,保障村干部工资待遇的落实,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两委”成员等村级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村干部)。村干部身份确定,一般以乡镇党委、政府任职文件或党委会议讨论干部任职记录为准。第三条政府负责管理与考核,按照考核事项发放相关报酬补贴.第二章考 核第四条工作考核。镇党委、政府组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要按照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3、绩效挂钩的原则,对村主要干部进行考核,对各村完成工作实绩及群众对村干部述职评议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对照考核标准逐项核实,按实绩计算报酬,考核结果由考核组出具手续方可兑现.第五条 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每年年初与各村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分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和临时工作,细化、量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村干部工作实绩进行统一考核,确定考核档次,为核发村干部奖励工资提供依据.第六条考核的方法1、基础工资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与平时抽查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按月计酬、年终发放.2、计划生育:计划生育达标的按600元/人/年发
4、放,不达标的不予发放,计划外出生的每例扣400元/人,但及时做工作处理结案的扣200元/人.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的发放绩效工资400元/ 人/年,不达标的不予发放.4、信访:县级集体上访每次扣200元,越级集体上访每增一级增扣200元,以信访部门认定为准。5、每发生一起重大事故(安全生产、交通、火灾、防汛、滥砍滥发、610、特大刑事案件)扣除200元。第七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内容: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村级班子团结情况;3、镇党委政府组织会议到会情况;4、对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配合情况;5、计划生育工作情况;6、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
5、效、农民增收的情况;7、社会事业发展情况;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9、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10、招商引资情况;第八条考核的程序。除平时工作考核之外,镇党委每年应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量化评分.第九条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次确定。工作态度表现按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工作作风、出勤情况、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等情况按系数考核确定等级。由考核组会同驻村干部定性评定等级,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及差四个等级,95分以上为优秀(含95分)按照100发放,90分至95分为良好按照90发放,80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一般按照8
6、0%发放,80分以下为差按照70发放。第三章 工资发放第十条 村干部工资的主要来源原则上以上级财政村级支出缺口转移支付资金为主、村集体经济收入为辅。对一些集体经济发展较快、收入较好的村,也可以村集体经济收入为主、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辅支付村干部工资。第十一条 村干部的工资由各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发放,对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的转移支付资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村干部工资原则上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足额发放.第十二条 村干部工资报酬基数和实发金额应在每年末或次年初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或降低村干部工资报酬以及无故拖延村干部工资报酬的,应追究有关领导及
7、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基本工资发放标准。按照组织部要求,以主职干部不低于6000元/人/年,副职干部不低于48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发放。工资分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误工补贴 、岗位补贴、电话交通补贴)三类; 基础工资,村主职干部(书记、主任)按照3600元/人/年,副职干部按照3360元/人/年发放;第十条津补贴发放标准1、村主职干部,误工补贴按照600元/人/年发放,岗位补贴按照300元/人/年发放,电话交通补贴按照,500元/人/年发放;2、村副职干部误工补贴按照220元/人/年发放,岗位补贴按照100元/人/年发放,电话交通补贴按照,120元/人/年发放;第十一条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对任职满10年农村主职干部,按县委组织部相关文件执行,对任职满10年的离任主职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给予1000元/人/年的定额补助。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某某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考核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试行。 中共某某镇委员会 郧县某某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