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巴车管理办法 行销部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第一章 总则1.1 为加强项目部所属交通车辆(大巴车)的日常管理,保持车辆良好的使用状态,保证行车安全,更好的服务项目部职工和客户,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交通车(大巴车),车辆驾驶员管理、调度使用、安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管理人员与职责2。1 项目部交通车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与行销使用团队共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车辆安排调度、安全行驶、车辆车况、司机管理等。第三章 车辆及驾驶人员安全管理3.1交通车辆都必须配备专职驾驶人员,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的原则3.2在未得到项目部允许的情况下,严禁非本车驾驶员驾驶车辆,驾驶员不得将
2、钥匙交给其他人驾驶。如有违反,对驾驶员及违规驾驶人员一并处罚。如引起交通事故,辞退驾驶员,并对违规驾驶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辞退。3。3禁止驾驶人员带病驾驶、打瞌睡和饮酒驾驶。如发现违规必严厉处罚。3.4 专职驾驶人员遇有车辆车况较差、车辆损坏、自己身体不适等情况,有权拒绝出车。3.5 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驾驶人员的身体情况、车辆状况和车辆使用期间的天气、栈桥道路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安全使用,如遇有安全隐患又无安全保证措施的情况禁止派车。3。6 所有驾驶人员都应该坚持交通法规,安全常识、行车规定及机械常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驾驶技能及应变能力,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3.7 大巴车均由
3、专职司机驾驶,乘车员工和客户必须尊重司机并服从管理,行车途中不得影响司机驾驶;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定,认真负责,并接受职工监督。3。8 大巴车正常情况下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3。9 大巴车途中要在指定地点停靠,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指定上下车站点.3.10大巴车司机要保证准时正点发车,严禁因个人原因无故延误发车时间。3。11乘车员工要遵守乘车纪律,上下车时,互相礼让,有序上车.车上不准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吸烟等。乘车人员应有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严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3。12乘车员工要爱护大巴车的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要爱护大巴车卫生,不得随
4、意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3.13大巴车发出时间、乘坐人员、路线等根据实际情况,前一天报给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通知大巴车司机.3.14交通车辆如遇交通事故,驾驶员应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综合管理部人员.3。15 大巴车排班表: 班次时间第一班第二班第三班备注上午8:309:009:30使用大巴车各组根据目的地远近进行出发时间调整下午17:0017:0017:00下午统一时间17:00返回本部第四班机动,临时性用车。原则上四辆大巴车轮流临时性用车报备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调度第四章 使用排序4。1 先后顺序原则上按照前一天报备顺序安排,在根据实际路线进行调度。4。2 合理安排路线,节约成本。第五章 报备5.1 需要使用大巴车必须进行报备,区域、路线、人员、时间。5。2 使用前一天6:00前报备至综合管理部。6:00后报备视为临时性用车,每组原则上临时性用车一月不得超过3次。5.3 未进行报备原则上不许使用大巴车。5。4 报备后,填写派车单。第六章 物料准备6。1 使用大巴前一天必须做好物料准备工作,保证工作效率。第七章 附则4.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