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研究所实验室过夜试验管理办法
为保证研究所研发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消除实验室过夜试验的不安全因素,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过夜试验安全风险分级定义:
项目是否可以考虑增加涉及安监局15种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及60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分级内容。
I级反应
II级反应
III级反应
常规反应
1、非恒定条件的常温常压反应。
2、所有公斤级实验室反应。
1、反应温度超过60℃或者不低于沸点10℃加热反应.
2、反应瓶超过500ml的恒定条件常温常压反应。
1、反应瓶不超过500ml,且反应温度低于60℃或者低于沸点10℃的恒定条件下的加热反应。
2、反应瓶不超过500ml的恒定条件常温常压反应。
氢化反应
1、非恒定条件下的氢化反应。
2、反应温度超过80℃的氢化反应。
3、反应瓶超过500ml的的氢化反应.
4、反应压力高于0。2MPa的氢化反应.
5、需要加热的氢化反应。
1、反应温度低于60℃的恒定条件加压反应。
2、反应瓶不超过500ml,且压力低于0.2MPa的恒定条件下常温氢化反应。
—
特殊反应
1、使用NaH、LiAlH4、NaN3、H2O2、正丁基锂、溴素等试剂可能造成危险的反应。
2、使用剧毒品的反应。
—
—
其他操作
1、产品在烘干温度下不稳定的真空烘箱干燥产品操作。
1、烘干温度不超过100℃且产品在烘干温度下稳定的真空烘箱干燥产品操作。
1、药品稳定性试验柜、电冰箱、通风橱等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2、烘干温度低于60℃,且产品在烘干温度下稳定的真空烘箱干燥产品操作。
2、Ⅰ级过夜试验必须由实验操作者本人值班.
3、Ⅱ级过夜试验无需实验操作者值班,但须由实验操作者填写工作联系单注明反应内容、应急预案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研究所领导批准后交生产转化组负责人安排车间带班人员定时巡视实验室运行情况并做好巡视记录。巡查人员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申请人联系,申请人夜间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
4、Ⅲ级过夜试验也需保持实验操作者手机畅通,以便随时处理突发状况。
无需实验操作者值班,但须由实验操作者报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
5、过夜反应装置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该反应装置所在通风橱内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放置任何易燃易爆试剂和物品.Ⅱ级、Ⅲ级过夜试验需反应稳定2小时后实验操作者方可离开。
6、过夜反应通风橱必须保持开启状态,柜门应关至10厘米门缝位置且严禁实验室中放置处于开口状态的溶剂。
7、过夜反应装置的冷凝水橡皮管末端须固定放入下水管,以防夜间水压不稳橡皮管跳出造成淹水。
8、科室每周组织实验室人员自查安全隐患,研究所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安全员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以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