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1 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烯烃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行为,实现工程既定的计划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宝丰能源烯烃项目建设的各单位。2 职责2。1 项目部2.1。1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年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2。1。2 负责及时掌握施工单位的人工、材料、机械的组织情况和到场情况。2。1。3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人工、材料、机械不足情况及时督促到位,保证施工工作按施工进度计划实施.2.1。4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资料,确保与工程实体同步,并具有真实性、可追溯性
2、.2。1。5 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依据合同对施工单位因工程质量或其它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进行考核和处罚。2。2 监理单位2.2.1 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尽量减少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 2。2。2 熟悉工程合同,全面收集工程信息,及时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2。2.3 负责审核、控制进度计划,并提出施工滚动进度计划。 2.2。4 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和落实。 3.2。5 负责组织监理例会,根据监理例会的安排积极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2。2。6 对施工单位反馈的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理单位无法协调处理时应及时报业主
3、协调处理。 2.2。7 及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并按程序反馈到项目部. 2.3 施工单位2。3。1 根据项目施工年度计划编制周、月、年工程进度计划并及时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审核. 2.3.2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上报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并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工程计划管理部门审核。2。3.3 在工程施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而达不到施工进度要求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监理单位及项目部,以便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及时协调处理,促进工程进度。 3 工程进度管理 3.1 按总进度要求,设计单位应保证对施工图的供应,项目部技术部及时组织对施工图的审查。 3.2 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控制
4、细则,具体内容包括目标分解图,进度控制方法及具体措施等. 3.3 项目部应对各施工单位制订的各阶段、各级施工进度计划予以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3.3.1 项目划分合理与否,项目衔接是否周密; 3。3。2 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期要求; 3。3.3 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工序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3。3。4 人力、物力、供应计划是否能确保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3.4 各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尽量避免各时段、各专业在同一作业面上交叉作业。 3.5 项目部各部门按照每月下发的工程进度计划定期对实际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分析未完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6 项目部工程计划管理部门
5、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订年、月、周进度计划,并组织督促、实施。 3.7 定期组织工程例会,对本周施工进度进行总结,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解决;安排下周工作任务,贯彻会议对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的相关问题。3。8 依据合同对其自身因素造成延误工期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和处罚。 3。9 加强各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 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4。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合同进度以及项目部提供的年度进度计划、设备图纸、施工图纸,并结合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资源配置,并以此分解为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周施工计划及没日施工计划等四级施工进度计划
6、.4.2 每周五各施工单位向工程计划管理部门上报下周施工计划,内容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进度未完成原因分析及责任落实情况、下周计划安排、存在的问题、劳动力及施工机具情况等,周计划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4。3 每个月23日,施工单位向工程计划管理部门上报下月施工计划,内容包括劳动力安排、施工机具、乙供材料进场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此计划由建设单位审核后,进行实施。4.4 各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进行编制,当月度计划与年度计划不符时,并从未完成原因、劳动力安排、原材料进场进行说明,由建设单位进行审批。4。5 工程进度计划一旦被批准后,即作为现场施工协调的依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确需修改的要按照审
7、批程序逐级上报,经烯烃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4.6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按计划进度控制节点进行。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对未按时完成的工程计划,要在施工计划完成情况中注明原因.由于上道工序未完成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项目,必须反馈,制定措施,督促施工按时完成。 5 进度计划的检查5。1 烯烃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目标及月进度计划,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并要求各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实施,督促、跟踪、检查、落实日常进度的执行情况。5.2 每周五对周计划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计划内工程量完成情况、人员配置情况、原材料
8、进场情况,对未完成的施工计划进行原因分析,落实完成时间,督促施工施工单位完成。5.3每月20日对月度内控计划及经营计划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控计划及月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施工计划进行原因分析,落实完成时间,必须保证月度经营计划26日前全部完成,内控计划30日前全部完成。5。5 检查内容5.5.1 工程实际进度是否与计划进度相一致.5.5。2 主要人员、机具、材料、设备、图纸及其他因素是否满足施工要求。5.5。4 后续工序施工准备是否充分。6 施工进度考核6.1 各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施工范围,总体进度要求等,明确该工程项目关键进度控制点,一般应包括工程总进度、各专业主要施工
9、项目的开工节点、土建、安装重要的中间移交项目等,作为关健进度控制点考核. 6。2 因天气、图纸、设备、甲供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在进度计划表中予以明确,若无任何外界因素,施工单位都应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将周计划及月计划实施完成.6.3 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考核细则6.3。1 项目部每周五对本周的施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未完成周计划的各施工单位,除不可抗力原因及6.2条规定之外,视实际工作开展进度,项目部每项给予500元-5000元处罚。 6。3。2 每月25日对本月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月计划的各施工单位,除不可抗力原因及6.2条规定之外,每项给予2000
10、10000元处罚;施工单位在26日前针对本月未完成项重新提报赶进度计划补充至次月计划中,若该部分进度任不能按新进度完成,视严重程度,项目部每项给予4000元20000元处罚.6。3。3 各施工单位对于本月工程计划工程量,按要求进行必要的资源配置,其中在本月工程计划施工中,因人员不足,项目部下发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应人员到场抢工程进度,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执行,按照每人每延误1天处罚1000元5000元;因乙供材料或施工机械不足,项目部下发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乙供材料及机械数量组织到场,未按要求执行,每项每延误1天处罚1000元-10000元。6.4 每个月23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进度计划,未按下发的格式内容进行上报处罚5001000元,未按时间节点上报处罚1000元。6。5 施工单位不服从项目部协调,而影响施工进度,每次给予5000元处罚。6.6 对项目部相关部门的进度考核细则6.5。1 相关部门未按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计划,考核100元/次。6。5。2 每周五和每月20日,相关部门未对周计划及月度计划及时检查,考核100元/次。7 附则7。1 本办法由烯烃项目部负责解释。7.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7.3 如本办法与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制度发生冲突,以集团公司和建设管理部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