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横琴总部大厦二期项目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农民工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体系,优化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杜绝农民工群体事件的发生,按照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属于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中的第二层级,其上一级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国内工程项目第二章 实名制(一)项目经理部严格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实名登记。农民工入场前仔细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合同、联系电话、工资支付银行卡号、必要的岗位证书等。
2、(二)实名登记后,由项目经理部劳务员组织新入场的农民工到项目安保部门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合格后,采集相关信息输入现场门禁考勤管理系统.(三)分包单位如施工过程中增减农民工人数,应当随时将新的农民工名册、劳动合同、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报项目经理部备案.(四)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是指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采集个人身份特征信息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识别管理.第三章 考勤制管理(一)对于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全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门禁系统,采用脸部识别考勤,安装实时监控系统全天候记录门禁使用情况.农民工不得从其他通道或其他方式进出施工
3、现场。(二)对于不具备封闭管理的施工现场,必须在现场相对集中的位置设置脸部识别考勤系统,农民工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人脸考勤,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三)分包单位必须认可项目经理部安装的门禁考勤系统,以及由该系统记录生成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并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以书面文件形式承诺认可。(四)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必须分别建立考勤档案,农民工考勤记录必须每天如实记录,每月由门禁考勤系统导出的考勤记录由项目经理部劳务员和分包单位劳务管理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五)分包单位应及时上报进、退场人员信息,项目经理部劳务员依据上报资料及时更新门禁系统中在场人员清单。每月初,项目经理部劳务员应当及时检查门禁系统,对一定时间未考勤的人员进行核实,确保退场人员及时清理.(六)对于临时来访人员,必须由项目经理部劳务员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并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培训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工地。(七) 建筑工人每天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识别情况作为发放工资、建筑伤害保险的重要依据。系统设置欠薪预报警功能。(八) 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信息进行管理。系统设置资格证件过期预报警功能.(九) 与建设诚信管理系统、施工许可管理系统,珠海市其他部门相关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第七章附则(一)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二)本办法由横琴总部大厦二期项目经理部安保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