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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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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环境的整洁、美观,依据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房屋装饰装修的程序 1、房屋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到物业公司领取《装修申请表》、《装修保证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按表中要求逐项填写。 2、业主确定装修方案后,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由装修施工单位指定一名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业接待处办理申报备档手续: ⑴填好装修申请表、装修保证书; ⑵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⑶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1寸照片1张; ⑷房屋装修施工图; ⑸装饰装修方案. 4、物业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⑴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⑵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立面,不能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 ⑶不能改动上下水主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消防管线、煤气管线、排烟系统、供电、通讯、智能化线路; ⑷厨房、卫生间等楼板的防水措施; ⑸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业办理证件领取和费用缴纳手续(详见附件三)后,方可进场. 6、装修过程中若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来物业公司办理,其他人员不予办理。 二、装饰装修的时间要求 1、房屋装修工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长的,应由业主或业主委托人办理延期手续; 2、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30(夏季15:00至19:00).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三、装饰装修中禁止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 4、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5、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6、严禁任意刨凿楼地面、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7、破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8、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9、严禁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电视通讯系统、智能化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10、禁止擅自改动煤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向煤气公司申请,由煤气公司组织实施; 11、装修单位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禁止野蛮施工; 12、禁止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四、现场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出入本小区必须佩带小区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得入内。 2、施工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在装修房屋内暂住,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3、施工人员只能在限定区域内作业,不得任意串户。 4、施工人员应遵守小区相关的管理制度及本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接受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如有破坏或盗窃等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施工人员应当遵守《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以保证施工现场良好的秩序.(详见附件一) 6、 如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应急事件处理办法》执行,及时采取措施。(详见附件二) 7、施工人员在进场后,应告知邻里,给予谅解。 8、施工人员在进场后,不得在小区内派发和张贴宣传单. 五、材料运送管理 1、装修材料进入小区时,必须持相应的《装修进料证》。 2、业主如运送大宗装修材料,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以便妥善提供配合服务。 3、进入小区的装饰材料一经卸下,应立即搬入业主的户内,不准占用公共区域。 4、在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楼梯间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妥善保护;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花岗岩地面上拖拉材料. 5、施工结束后,剩余材料搬离小区过程中同样要注意以上事项. 六、装饰装修要求 1、地面、天花板、屋面装修 ⑴住宅卫生间地面已做过防水处理,装修时禁止挖掘地面、墙面、墙角,以免破坏防水层。因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的,应重新做整体防水(防水层沿墙面四周上翻200毫米),并做24小时闭水试验,闭水试验时应通知物业公司现场监督、验收并记录。 ⑵房屋地面及天花板内已暗埋各种管线,铺设木地板或吊顶时要按图施工,打孔时切莫破坏暗埋的管路及线路,并注意打孔深度不得超过3公分. ⑶凡留有管道的顶面,需留出适当大的检查口,以方便上部管道的即时检修. 2、配套设施、设备装修 ⑴有线电视、电话接线位置及接口已固定,其维修、养护由专业公司负责,不得拆线、改线、加线; ⑵为确保正常用电,电器线路的改动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将改动图纸标清后交业主转物业公司备案; ⑶改动电气(强电、弱电)线路时,必须穿管敷设; ⑷为便于日后维修,原电气元件位置若弃用,必须用盖板封好,严禁用水泥砂浆糊堵; ⑸施工结束后,装修施工单位要给业主出具改动后的水、电平面图或改动情况的详细文字说明的复印件转交物业备档,以便日后维修。 3、排气、换气扇、抽油烟机安装 ⑴对已预留安装孔的,只限利用该孔安装,不另行开洞; ⑵抽油烟机排气管、排气扇只限向外伸出外墙面20厘米,并妥善处理排出油烟,不得影响公共卫生。 ⑶无法安装的请通知物业公司以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4、空调机安装 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需严格按原设计的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的排放按预留位置排放.如有冲突,则按物业统一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支架、膨胀螺丝均要采用不锈钢材料. 5、房屋外观要求 ⑴天面雨蓬:天面不得私自搭建,私自架设雨蓬。不得对天台花园进行封闭,加建围栏。 ⑵一层花园:不允许在一层花园私搭乱建,不得种植农作物,种植花草必须与小区整体绿化保持一致.在私家花园搭建建筑物必须经过物业公司许可. ⑶窗玻璃:禁止更换其它颜色的玻璃或喷漆或张贴广告等有碍小区整体形象的行为。 ⑷防盗网:如需要安装防盗网,到物业公司咨询后,在窗扇内侧,安装统一款式、颜色的防盗网。 ⑸阳台栏杆:原则上不允许对栏杆进行改造,因其设计已经考虑了安全问题.如确需改造,改造后栏杆的颜色、材料、形式要按物业公司要求进行。 七、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1个2公斤灭火器。如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2、装修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凡因违反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业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理 1、装修垃圾袋装后按物业公司指定的时间堆放在指定位置上,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违者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违约金,每次200-500元,直至禁止装修人员进场。 2、如出现损坏公共设施、污染道路和墙面、装修人员随意抛洒以及乱倾倒等现象,如经通告后,装修施工单位未做出恢复或清理,物业公司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将从装饰管理保证金中扣除,并处以每次200—500元,直至禁止装修人员进场. 3、严禁高空抛物,违者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九、违章处理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将每天不定时对装修户进行巡查,对装修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对业主或装饰施工单位的违章施工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制止,违规者除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附件四中的标准承担相应的处罚外,物业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十、装修施工单位离场手续的办理程序 1、装修竣工后,由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三方对装修是否违规进行共同验收。并将相关变更管线图和文字说明交物业公司备案。 2、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装修现象,装修施工单位需按物业公司要求进行整改。 3、整改完毕3个月后,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带相关施工证件及办证收据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证手续. 十一、说明 本《办法》是为了协助业主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手续的办理,恳请您仔细阅读本《办法》内容,并遵照执行。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附件一:《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参与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2、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禁止随地便溺。 3、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余食物,不在小区内晾晒衣物。 4、不得在室内动用明火操作,或用木块、刨花煮饭、取暖,并禁止吸烟。 5、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从事机电安装、电焊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物业管理人员查看时出示。 6、装饰施工应在室内(施工期间应关闭房门)进行,不得在公共部位(小区道路、楼梯间等)搅拌水泥、和灰,以免造成水泥凝结难以清理。 7、为避免管道堵塞,禁止将剩余装修材料(涂料、漆等)倒入下水管道,顶层装修时,不准向雨水管内倾倒任何废料。 附件二;《应急事件处理办法》 如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如液化气泄漏、水淹、火灾或民工殴斗等,现场施工人员应当按以下办法处理: 1、保持镇静,不要慌张。 2、在自身安全条件下,采取可能采取的措施,阻止事态发展或减少不良后果。 3、尽快通知相关单位(110、119、120)及物业公司前来处理。 4、撤离现场,并劝阻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附件三:装修项目及费用标准 序号 费用项目 费用标准 说明 1 装修施工许可证 55元/证 1、此证在装修进场后,置于进户门上; 2、此证含押金50元,工本费5元,装修竣工后即可按规定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证手续。 3、办证时此项费用由装饰施工单位缴纳。 2 施工人员出入证 15元/证 1、施工人员在进入小区,必须佩戴,违者将以无证拒绝进入小区; 2、此证含押金10元,工本费5元,装修竣工后即可按规定到物业办理退证手续; 3、办证时此项费用由装饰施工单位缴纳. 3 装饰管理保证金 2000元 装饰施工单位缴纳2000元,此费用装修完毕后,确定无违章施工,三个月后退还。 4 垃圾清运费 2。5元/平方米 装修垃圾由物业统一清运,费用为2。5元/平方米;也可自行清理(必须严格遵守《装修垃圾自运承诺书》)。 附件四:相关法律规定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施工单位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业主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施工单位的,业主可以向装饰施工单位追偿。 3、施工人员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⑴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业主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⑵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业主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⑶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业主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施工单位处以1000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5、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6、装饰施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资源联盟 筑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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