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专项方案分为两种:1.需要编写但不需要专家论证的技术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范围: 第3.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下); 4。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100KN以下); 4.2 采用起重机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00kN以下); 7.1 钢结构跨度36m以下、网架结构和索膜结构跨度60m以下安装工程。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2。需要专家论证的技术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范围: 2.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6。2 跨度大于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米及以上的网架结构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6。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需要专家评审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因此网架结构跨度大于60米及以上、跨度大于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要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