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目标
对供给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确保供给商提供给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适用于供给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经营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给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
3.2 质检部依据采购元器件和材料对认证产品质量影响程度编制《采购计划》。
4 程序
4.1 生产经营部依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经过对物资质量、价格、供货期进行比较,选择合格供给商,填写《供给商综合评价表》。对同类关键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供给商,生产经营部负责建立和保留合格供给商质量统计。
4.2 对有多年业务往来关键物资供给商,应提供充足书面证实材料。能够包含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确保能力。
4.3 对第一次供给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给商,除提供充足书面证实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经各相关部门提供评价意见,质量责任人同意即可列入《合格供给商名目》。
4.4 供给商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生产经营部应向供给商发出书面通知,如两次发出通知且没有显著改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5 生产经营部每十二个月对合格供给商进行一次跟踪复评。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它(如价格、售后服务)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供给商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质量责任人同意,但应加强对其供给物质进货验证并实施3.4、3.6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5 质量已录
5.1 Q/DQ·RH-QR05-01供给商调查表
5.2 Q/DQ·RH-QR05-02合格供给商名目
5.3 Q/DQ·RH-QR05-03供给商综合评价表
5.4 Q/DQ·RH-QR05-04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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