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昆山市盛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苏州博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晓园1#3楼大堂精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二、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 装修工程为
2、二 年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为总承包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24个月。三、 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0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保修款冲抵。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法,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 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
3、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工程价款总额的3%.五、 其他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各单位工程保修期满前,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由工程师发出整改指令,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的整改指令,对存在的缺陷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整改和修复,直至工程师满意为止.2、保修金返还时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