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燃气条件预留 3
3.1 燃气预留范围 3
3.2 燃气预留要求 3
4 燃气设计操作流程 4
燃气设计操作流程关键点说明(1) 4
燃气设计操作流程关键点说明(2) 5
燃气设计操作流程关键点说明(3) 6
5 设计要点 7
5.1 用气量和用气标准 7
5.2 燃气调压站(箱) 7
5.3 室外燃气干管及引入管 8
5.4 室内燃气干管及燃气管井 9
5.5 燃气支管及计量表 11
5.6 安全措施 11
燃气设计标准
1 总 则
1.1 为保证我司项目中燃气设计符合安全经济、保证供应、合理美观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依据有关规范、规定制定此设计标准。
1.2 本设计标准中含有燃气设计操作流程,各项目公司应按操作流程关键点要求执行,设计院作相应了解并配合项目公司完成燃气设计。
1.3 本标准适用于在建和未建的吾悦广场项目。
1.4 吾悦广场燃气设计除了符合本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1.5 本标准中燃气安全措施应和当地燃气部门的要求一致。
2 术语
2.1 大商业
含有多样化、消费享受型业态的休闲商业聚集体。
2.2 “一拖二”商铺
通过户内楼梯连接首、二层,且首、二层做为一个独立单元同时销售的商铺,单个商铺间无连通。
2.2 分层销售商铺
各层独立销售的商铺,单个商铺间通过公共走道和连廊连接,每层商铺均独立对外开门。
2.3 一环商铺
与大商业贴临的外铺,属于大商业裙房。
2.4 室外步行街商铺
面向室外步行街的所有商铺(含一环商铺,范围以集团流转确认总图表示区域为准)。
2.5 底商
除一环商铺,室外步行街商铺之外其余的销售商铺。
大商业
底商
室外步行街商铺
一环商铺
图2.1 商业分类示意图
3 燃气条件预留
3.1 燃气预留范围
功能区
燃气条件预留
预留燃气区域
备注
大商业
★
业态落位的餐饮铺
1.底商原则上不预留餐饮条件。
2. 特殊业态燃气锅炉房需求应根据招商工程物业条件确定。
员工食堂
大商业燃气锅炉房
特殊业态燃气锅炉房
一环商铺
★
所有餐饮铺
室外步行街商铺
★
所有餐饮铺
底商商铺
注:★表示需要预留,空白表示不需要预留。
3.2 燃气预留要求
功能区
预留燃气压力
预留燃气接口位置
工程界面(含燃气管线及报警系统)
大商业
低压
餐饮铺厨房区域
完成主管线及阀门预留,铺内由商家自理
低压
员工食堂的厨房
完成全部燃气工程
中压
大商业燃气锅炉房
完成全部燃气工程
中压或低压
特殊业态燃气锅炉房
完成主管线及阀门预留,机房内由商家自理
一环商铺
低压
餐饮铺外公共区域
完成主管线及阀门预留,铺内由商家自理
室外步行街商铺
低压
餐饮铺外公共区域
完成主管线及阀门预留,铺内由商家自理
注:设计暂按此要求执行,商铺内燃气工程界面可根据商务合同签署后调整。
4 燃气设计操作流程
燃气设计操作流程关键点说明(1)
项目阶段
流程
关键点
设计研发中心
项目公司
(技术部 / 前期部)
支持文件
A: 方案设计阶段
A1:收集项目前期信息、征询内容
1、提供《项目前期市政配套征询工作表》、《燃气设计标准》和《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操作指引》。
2、配合征询并审核征询结果。
1、前期部联系燃气管部门,安排技术部、设计院进行征询沟通。
2、征询结果落实在 《项目前期市政配套征询工作表》中。
KGJD-009-02《项目前期市政配套征询工作表》
KGJD-009-02《燃气设计标准》
KGJD-009-03《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操作指引》
A2:收集各方意见和需求,对建筑设计院交底
1、提供《住宅项目机电设计任务书》、《住宅项目管控要点自审表》、《商业项目机电设计任务书》、《新城商业项目建造标准》、《商业项目管控要点自审表》。
2、参与交底会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复核餐饮区域及燃气条件预留是否合理,并提供技术支持。
1、技术部收集商管部门对餐饮区域预留及燃气需求。
2、方案设计前交底,将收集意见和需求反馈给设计院。
3、方案设计过程中与设计院对接,传达各方意见与需求,辅助设计院完成燃气方案设计。
KGJD-009-04《甲方向设计单位交底纪要》
KGJD-009-05《住宅项目机电设计任务书》
KGJD-009-06《住宅项目管控要点自审表》
KGJD-009-07《商业项目机电设计任务书》
KGJD-009-08《新城商业项目建造标准》
KGJD-009-09《商业项目管控要点自审表》
A3:提供燃气方案PPT和相关图纸
1、提供《室外综合管网方案PPT模板》。
2、复审室外综合管网方案PPT中燃气部分PPT及相关图纸。
3、参加“方案内部评审会”,由项目公司召集,总部评审的形式确认室外综合管网方案(含燃气部分)。
1、技术部审核方案PPT及图纸内容并反馈意见。
2、技术部组织召开“方案内部评审会议”,邀请商管总部工程物业中心、新城物业总部和城市商管公司各部门参加。
KGJD-009-10《室外综合管网方案PPT模板》
B: 扩初设计阶段
B1:提供室外燃气总图、室外综合管网平面图及室内燃气原理图。
1、复审相关图纸,通过扩初评审会对扩初成果予以评判。
2、核实设计院回复并提供技术支持。
1、技术部审核图纸,结合设计研发中心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给建筑设计院。
2、技术部组织召开“扩初评审会议”。
3、前期部完成燃气设计立项,确认燃气设计成果获得通过。
燃气设计操作流程关键点说明(2)
项目阶段
流程关键点
设计研发中心
项目公司(技术部 / 前期部)
支持文件
C: 施工图设计阶段
C1:收集各方意见和需求,对燃气设计院交底
1、提供《室外综合管网管控要点自审表》。
2、复核招商业态及燃气需求,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1、将扩初阶段经燃气部门确认的成果对燃气设计院进行交底。
2、技术部收集住宅施工图及燃气需求,反馈给燃气设计院。
3、技术部根据“招商业态规划图“提供燃气需求,反馈给燃气设计院。
KGJD-009-04《甲方向设计单位交底纪要》
C2:完成住宅区域燃气施工图及大商业区域室内燃气管井布置及干线路由图
1、对住宅区域燃气施工图进行复核并反馈意见。
2、对大商业区室内燃气管井及干线路由进行复核并反馈意见。
1、技术部对住宅区域燃气施工图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
2、技术部协调燃气设计院,与大商业一版施工图同步完成室内燃气管井及干线路由,审核并反馈意见。
3、核实引入管的结构降板做法。
C3:提交大商业室内燃气施工图成果
1、复核餐饮业态及燃气需求,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2、对大商业室内燃气施工图进行复核并反馈意见。
3、对机电深化设计单位优化后的燃气路由进行复核并反馈意见。
1、技术部根据 “室内步行街餐饮业态点位图”提供燃气需求及大商业二版施工图给燃气设计院。
2、技术部对大商业室内施工图审核并反馈意见。
3、技术部组织机电深化设计单位对室内燃气路由结合室内装饰进行优化,并反馈给燃气设计院确认。
C4:完成室外燃气施工图调整并提交燃气部门确认
1、复核室外燃气施工图及室外综合管线施工图二版图的对应关系,并反馈意见。
1、技术部要求室外综合管线设计院在“室外综合管线施工图二版图”中完成室外燃气施工图调整并提交燃气部门确认。
2、校核室外燃气施工图及室外综合管线施工图二版图的对应关系,并反馈意见。
燃气设计操作流程关键点说明(3)
项目阶段
流程关键点
设计研发中心
项目公司(技术部 / 前期部)
支持文件
D: 施工及验收阶段
D1:组织各部门及单位安排燃气施工前技术交底
1、参与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2、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交底完成。
技术部主办,召集燃气施工单位、燃气设计单位、深化设计单位、装饰设计单位及工程部参加施工前技术交底,由设计单位讲解答疑。
KGJD-009-11《设计院向施工单位交底纪要》
D2:过程现场巡查并提交巡查报告
1、参与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2、不定期参与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3、审查项目公司技术部提交的巡查报告,关注跟踪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协助项目公司技术部落实巡查结果整改。
1、解决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2、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并尽量及时解决,记录在《现场巡查表》中,重大问题上报总部,并提供初步解决方案。
KGJD-009-12《新城控股持有型商业项目过程管理巡查表》
KGJD-009-13《新城控股销售型商业项目过程管理巡查表》
KGJD-009-14《新城控股住宅项目过程管理巡查表》
D3:根据业态调整及厨房落位图提交相应的燃气修改图
1、复核燃气修改图是否满足业态调整需求并提供技术支持。
1、复核确认业态调整及厨房落位图,并提资给燃气设计院。
2、协调燃气设计院完成燃气修改图。
D4:竣工图绘制及竣工验收
1、参与竣工验收。
1、审核竣工图。
2、参与竣工验收。
E: 商管运营阶段
E1:组织工程移交
要求项目公司技术部督促工程部完成各系统交底(含燃气),并参与重要系统交底工作。
1、工程部主办,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操作运营手册,并对物业进行交底培训,主要对系统原理和运营基本常识进行交底和操作培训。
2、要求在开业3个月内完成。
E2:商管运营反馈
1、设计研发中心协调商管公司提供开业半年或一年后的运营数据或报告。
2、对反馈意见进行评估论证,
根据论证结果,修编及完善标准化文件。
5 设计要点
5.1 用气量和用气标准
地块内设计用气量应根据当地供气原则和条件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用气量:1.居民生活用气量 2.商业用气量 3.燃气锅炉用气量。
5.1.1 居民生活用气量
用气标准根据当地居民用气统计数据选取,采用同时工作系数法算得;
5.1.2 商业用气量
1 商业总用气量估算按0.05Nm3/m2·h乘以餐饮面积算得。
2 估算时,大商业餐饮面积按30%建筑面积比例取,室外销售型商铺(含一环金街)餐饮面积按50%建筑面积比例取。
3 单铺燃气用气量为0.14Nm3/m2·h乘以商铺建筑面积,用于已知餐饮铺建筑面积时向燃气设计院提资和对招商工程物业条件中燃气预留量进行校核。
5.1.3 燃气锅炉用气量
1 燃气锅炉用气量根据项目中所选燃气锅炉的用气参数确定。
5.2 燃气调压站(箱)
5.2.1 位置要求:
1 尽量靠近地块周边市政燃气管网;
2 宜露天设置在绿化带中,周围采取护栏围挡;具体位置须经建筑、景观、设备专业会签确认。
3 调压站(箱)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应满足规范要求;
4 设置位置需征得当地燃气部门的同意。
5.2.2 其他要求:
1 大商业和住宅燃气调压站(箱)应考虑分开设置;商业燃气调压站(箱)出管为一路中压,一路低压,住宅燃气调压站(箱)出管为一路低压;
2 商业燃气调压站(箱)低压出管供应大商业、室外商铺等低压商业用气;商业燃气调压站(箱)中压出管供应大商业燃气锅炉中压用气;
住宅燃气调压站(箱)出管供应住宅低压用气;
3 以上燃气调压站(箱)的设置要求和数量需经过当地燃气部门同意。
5.3 室外燃气干管及引入管
5.3.1 室外燃气干管:
1 室外燃气干管与地块内其他管线及构筑物距离应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2 室外燃气干管路由方案由建筑设计院完成,并在我司机电策划方案中体现。
3 室外燃气干管路由应与室外综合管线图中路由一致,且征得当地燃气部门同意。
5.3.2 引入管:
1 大商业燃气引入管的位置应结合地块室外燃气干管路由及大商业外墙燃气管井或燃气表间的位置考虑。采用凹入式接法(建筑靠外墙设燃气管井或,管井底板降至燃气引入管管底以下,管井侧面设百叶通风,出地面后的燃气阀门及立管均设置在管井内,建议阀门安装平行于百叶)。
凹入式接法示意图
2 室外商铺(含一环商铺)燃气引入管,有条件时均采取凹入式接法,若无条件时,在室外商铺背立面阴角处,沿外墙设燃气立管引入。
3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外走廊、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应设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5 燃气引入管接入时应尽量减少破路面、破坏建筑立面和整体商业氛围等情况。
5.4 室内燃气干管及燃气管井
5.4.1 室内燃气干管:
1 大商业室内低压燃气干管设置要求如下:由一根燃气引入总管引至大商业屋面,在屋面架空敷设燃气干管,根据大商业内燃气管井和用气点位置设置燃气立管,由上往下供气(如图示1);若当地燃气部门不允许此做法时,可根据大商业内用气点及防火分区,设置多根燃气引入管引至大商业内燃气管井,分区域由下往上供气(如图示2);
图示1:由上往下供气
图示2:由下往上供气
2 大商业中压燃气干管根据锅炉房的位置设置在大商业屋面,其引入管与大商业低压引入管合用管井。
3 大商业室内低压燃气横干管应设于后勤走道或室内步行街之外的公共走道内,结合装饰要求,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n型管槽内敷设管线,管槽底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4 室外步行街燃气干管设置要求参见我司“室外商铺机电设计标准”第4.6.4条要求。
5.4.2 室内燃气管井
1 燃气管井大小应满足燃气立管安装、检修的空间需要,且需符合当地燃气部门要求;
2 燃气管井每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防火分隔。
3 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报警探测器应设在不燃楼板底部;
4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O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5 管道井的顶部应设置百叶窗与大气相通,防火检修门的下部应设置带有电动防火阀的进风百叶。当有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中心应能联动控制防火阀的关闭。
5.5 燃气支管及计量表
5.5.1 燃气支管:
1 用户内燃气支管在开户后由业主和燃气公司完成设计和施工;
2 用户燃气支管的设置应符合燃气公司要求;
5.5.2 计量表:
1 住宅每户独立设置燃气表,向燃气公司缴费。
2 商铺根据需求开户并设置燃气表,向燃气公司缴费。
3 燃气表宜安装在不燃或难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和便于查表、检修的地方;
4 住宅内燃气表可安装在厨房内,当有条件时也可设置在户门外。
5.6 安全措施
5.6.1 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2 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 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4 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三方面的要求: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3)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5 当有吊平顶时,应在吊平顶下适当设置可靠的能检测燃气泄露的报警器。报警器应与紧急切断阀联动,当燃气泄露浓度达到爆炸下限25%时报警,持续报警一分钟后应自动切断气源。
5.6.2 报警器的设置:
1 在下列场所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1)建筑物内专用的封闭式燃气调压、计量间;
2)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的用气房间;
3)燃气管道竖井;
4)地下室、半地下室引入管穿墙处;
5)有燃气管道的管道层。
2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检测比空气轻的燃气时,检测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8m,安装高度应距顶棚0.3m以内,且不得设在燃具上方。
2) 当检测比空气重的燃气时,检测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m,安装高度应距地面O.3m以内。
3)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的报警浓度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CJ 3057的规定确定。
4)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宜与排风扇等排气设备连锁。
5)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宜集中管理监视。
6) 报警器系统应有备用电源。
5.6.3 紧急切断阀的设置:
1 在下列场所宜设置燃气紧急自动切断阀:
1)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的用气房间;
2)大商业的燃气引入管、干管和总管上;
3)有燃气管道的管道层;
2 燃气紧急自动切断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紧急自动切断阀前应设手动切断阀;
2)紧急自动切断阀应采用自动关闭,当浓度达到设定值时,报警后关闭。
5.6.4 燃气管道及设备的防雷、防静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出建筑物的燃气管道的进出口处,室外的屋面管、立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处均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
2 防雷接地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
3 防静电接地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J 28的规定。
5.6.5 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应有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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