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预案版本: 2016—06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制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
4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现场工作组
2。3 应急专家组
2.4 省有关单位和事故发生地政府
3 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响应分级
3。2 预警行动
3。3 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Ⅰ、Ⅱ级响应
4。3 信息发布
4。4 应急暂停与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救援总结
6 预案管理
7 附 件
7。1预案编制依据
7。2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及等级划分表
7.3预警公告和事故报告内容
7。4应急保障相关信息表
7。5预案简化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省安全监管局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应急处置职责和响应程序.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施救方针和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平战结合的应急机制.
1。3编制依据
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急预案,详见附件7。1。
1。4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过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过程)、金属冶炼(生产过程)发生的下列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1)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2)超出省辖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省辖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3)根据上级指示或省安全监管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在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相关业务处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局负责人.
成员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处置).
(1)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值守事宜,接收事故信息,第一时间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接收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示,传达上级和局领导批示和意见并督办落实;本局应急处置后勤综合保障.
(2)政策法规处:负责事故信息综合整理;接收处置事故信息,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告,并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与预测预警工作;在省政府新闻办指导下,协助地方政府发布事故信息。
(3)相关业务处室:安全监督管理一处、二处、三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具体包括提供事故单位业务信息;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向省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务等。
(4)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工作;协调、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参加事故抢险救援;提拱救援装备联络方式等信息。
(5)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建立省化学品基本数据库;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救援提供相关信息。
2。2现场工作组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工作组,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队,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救援工作。
2.3应急专家组
省安全监管局设立省安全生产专家库,根据救援需要,通知有关专家参加救援,并成立应急专家组。应急救援专家主要职责: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参与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和审查。
2。4省有关单位和事故发生地政府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省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履行相关职责.
3预警与信息报告
3.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详见附件7.2。
对应上述等级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Ⅳ、Ⅲ、Ⅱ、Ⅰ级。
3。2预警行动
根据事故发生形势分析,对有可能启动Ⅳ、Ⅲ、Ⅱ、Ⅰ级响应的事故,发布预警,并分别用蓝、黄、橙、红色标识。
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向社会发布事故红色、橙色预警公告。预警发布的同时,通知省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专家和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公告内容详见附件7.3。
3。3 信息报告
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下列事故信息:一般及以上事故信息;可能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信息;重大事故险情信息等.
省安全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内容详见附件7。3。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县级安全监管部门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监管局;
发生较大事故时,启动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及以下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发生重大事故时,启动本预案及以下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上报并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组织应急处置。
4。2Ⅰ、Ⅱ级响应
4。2。1事故单位及事发地政府先期响应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单位及事发地政府负责人赶赴现场,按照本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事故情况,需要支援的提出请求。
4。2。2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响应
省安全监管局接到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启动本预案,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作出如下处置,其中特别重大事故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进行处置:
(1)指挥长指令办公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处置意见。
(2)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所需信息,供研究决策.
(3)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调集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队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政府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协调省有关部门(相邻地区政府)配合支援;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涉及到相关省时,及时予以通报;落实国家和省领导指示,进一步采取处置措施。
(4)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
4.2。3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与应急联动
(1)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成立由事发地市级政府、省有关部门等单位人员参加的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负责人或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指定的省有关方面负责人担任.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包括: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队伍负责人以及省有关单位人员等。
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其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及相关人员救治、疏散、安置、安抚等;
组织实施现场警戒和安全通道管制;
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关方案;
组织协调有关保障和支援工作;
组织实施事故信息报送和发布等。
(2)应急联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设立下列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和救援队伍等组成,负责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2)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由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等.
(3)人员安置与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以及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疏散安置、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救援装备、物资、通信、电力、交通、食宿等保障。
(4)综合信息组: 政府新闻办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信息综合整理及报送、发布以及媒体接待等工作。
(5)专家组:由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研究救援方案,提供技术咨询论证,提出处置措施,供决策参考。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设立其他工作组。
4.3 信息发布
由事发地市级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组织,发布的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省安全监管局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指导下,可参与相关工作。
4.4应急暂停与终止
在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救援指挥部可以决定暂停救援,并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在隐患已经消除后,继续组织救援。
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或者暂停救援不具备恢复应急救援条件并经科学论证后),现场救援指挥部经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宣布应急终止。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受伤与救援伤亡人员补偿安置、征用物资归还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5.2救援总结
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完整、准确地记录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在应急终止后,将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事故调查组。
事故发生单位在应急终止后,应向事故调查组报送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6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安全监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省安全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预案组织修订更新和演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附件
7。1预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5.《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6.《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2号)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8.《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安监厅应急〔2011〕222号)
9.《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3〕41号)
10.《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10〕160号)
7。2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及等级划分表
类别
等级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
尾矿库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金属冶炼
一般事故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发生洪水漫顶、管涌、滑坡、垮坝等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30 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高炉(转炉、焦炉)炉体垮塌、煤粉爆炸、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氧气火灾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
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发生洪水漫顶、较大规模管涌、滑坡、溃坝等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30~50 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高炉(转炉、焦炉)炉体垮塌、煤粉爆炸事故、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事故、氧气火灾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或造成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事故
类别
事故
等级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尾矿库
生产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
生产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
生产安全事故
金属冶炼
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事故
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发生洪水漫顶、大规模管涌、滑坡、溃坝等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以上1000人以下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 人中毒、或5000~100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高炉(转炉、焦炉)炉体垮塌、煤粉爆炸事故、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氧气火灾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造成50~100人中毒,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特别
重大事故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发生洪水漫顶、大规模管涌、滑坡、垮坝等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 万人以上、或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高炉(转炉、焦炉)炉体垮塌、煤粉爆炸、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氧气火灾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造成1亿元(含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7.3预警公告和事故报告内容
7.3.1预警公告主要内容及发布方式
预警公告主要内容:
预警信息来源、事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预警公告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对特殊人群、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
7。3。2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事发单位名称、地址、性质等,事发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涉险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发单位名称、地址、性质等,事发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涉险人数).
7。4应急保障相关信息表
7.4。1应急通信保障
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总值班室
值班电话:010—64463200
值班传真:010—64234662
安徽省政府总值班室
值班电话:0551—62601224
值班传真:055-62602002
安徽省委总值班室
值班电话:0551-62606250
值班传真:0551—62608500
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
人 员
电话号码
指挥长
张海阁
0551—62998228
18955160006
副指挥长
汪黎明
0551—62999506
18905513118
副指挥长(金属冶炼)
李大华
0551—62999509
18905516575
副指挥长(矿山、尾矿库)
张卫国
0551—62999508
18905517755
副指挥长(危化、烟花爆竹)
杜雪峰
0551-62999503
18956080182
办公室
(值班室)
何家齐
0551—62999511
18919661770
值班电话:0551-62999519
值班传真:0551-62999522
政策法规处
胡 明
0551—62999521
18919661766
相关业务处室
监管一处
张敬东
0551—62999528
18055198329
监管二处
吴学海
0551—62999983
18919661706
监管三处
许桂芳
0551—62999533
18956086269
省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魏文斌
0551-62999524
18956088373
省化学品登记中心
朱祥斌
0551-62675939
18919661789
7.4.2应急队伍保障
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建立安全生产区域骨干专业救援队伍,相关队伍信息见下表.
省相关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信息表
项目
队伍
名 称
驻 地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省级危化
应急救援队
安徽省危化应急救援安庆石化队
安庆市
0556—5375781
刘 爱
13965808637
安徽省危化应急救援合肥红四方队
合肥市
0551—64533081
王国平
13505515638
安徽省危化应急救援淮南淮化队
淮南市
0554—6875400
段昌体
13615540088
安徽省危化应急救援芜湖融汇队
芜湖市
0553-5806438
魏正敏
13956181228
安徽省危化应急救援队淮北临涣队
淮北市
0561—4851902
郑思亮
13965882833
非煤矿山
专业救护队
皖南区域矿山救护队
铜陵市
0562—6862236
藏玉贵
13956256986
广德县
0563-6068102
佘启平
13083132738
泾县
0563—5510137
王辉军
13966202779
庐江县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
庐江县
0551—87661992
乔月升
18726471985
霍邱县矿区应急救援中心
霍邱县
0564—6942561
卢 宏
13956416628
马钢矿业公司非煤矿山救护中队
马鞍山市
0555—6510110
彭 兵
13805555133
7。4。3应急专家保障
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信息见下表。
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信息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从事专业
联系电话
一、非煤矿山组(27名)
1
章林
男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教授高工
采矿
13305558458
2
陈嘉生
男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教授高工
采矿工程
0562—2652656
3
高信富
男
滁州铜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师
采矿
13309600069
4
段蔚平
男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教授高工
岩土工程
13965231565
5
程伯明
男
安庆铜矿
高工
通风安全
13956546762
6
邵德盛
男
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
高工
采矿工程
13721041434
7
王绍平
男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高工
尾矿管理
13855515975
8
刘为洲
男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高工
爆破、采矿
地质灾害治理
13955532181
9
吴胡颂
男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高工
采煤安全
13965236828
10
陈秀厅
男
铜化集团新桥矿业公司
高工
采矿
13013158518
11
方向
男
铜陵有色股份安庆月山矿业有限公司
高工
矿山生产技术
13966637135
12
汪斌
男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高工
岩土工程
13705555816
13
汪为平
男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高工
采矿工程
13705554074
14
王文潇
男
马钢集团矿业公司
高工
采矿工程
18105555002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从事专业
联系电话
15
庞计来
男
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
高工
采矿工程
18555288012
16
胡军尚
男
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高工
采矿
13955569951
17
肖普潮
男
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
副研究员
通风安全
15256971753
18
董书满
男
池州市正信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高工
矿山安全
及职业卫生
13955523402
19
寿震宇
男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高工
岩土工程
13956227327
20
邢善强
男
安徽省琅琊山矿业总公司
高工
矿山地质
13955012258
21
汪齐全
男
安徽省庐江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
高工
采矿
13705629882
22
王湘桂
男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高工
采矿工程
13205556781
23
吴建祥
男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高工
采矿
13516455888
24
张传信
男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高工
采矿工程
安全工程
13605551887
25
赵结斌
男
铜陵有色股份铜山矿业有限公司
高工
选矿
13866464688
26
卫修保
男
马钢罗河矿业有限公司
副高
尾矿管理
13865266660
27
汪太平
男
铜陵有色公司冬瓜山铜矿
高工
选矿
18605622096
二、石油化工组(24名)
28
周厚俊
男
安徽省杰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高工
危险化学品
安全评价
13500507576
29
张瑞芳
女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副高
安全工程
13965001085
30
薛益龙
男
滁州市安平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副研究员
危险化学品
安全评价
13905500826
31
王懋祥
男
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高工
应急管理
18956088358
32
汪平
男
安徽科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一级评价师
安全评价
13955352916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从事专业
联系电话
33
方向宏
男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
副研究员
化工
18955955221
34
许晓光
男
安徽祥源安全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高工
化工工艺
职业健康
13505522022
35
郑昕
男
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一级安全评价师
安全工程
13955140411
36
盛敏兵
男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安庆分公司
高工
石油化工
安全管理
13074070721
37
尹超
男
安徽宇宸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高工
化工
13966851698
38
汪瑛玲
女
铜陵化工集团
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高工
化工设计
13905628308
39
张广明
男
安徽新蓝天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高工
安全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
13855881868
40
王文长
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工
生产过程
自动化
13955132363
41
马恒平
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工
生产过程
自动化
13805693345
42
金康定
男
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一级安全评价师
安全工程
18919661732
43
党宏斌
男
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高工
安全工程
13965013419
44
栾天平
男
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高工
安全管理
安全、环境技术
13605515972
45
王道银
男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高工
化工设计
安全管理
13956031128
46
廖俊
男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高工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安全评价
13966102590
47
孙红敏
女
安徽瑞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副研究员
安全评价
18955697989
48
王传堂
男
安徽强隆烟花爆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高工
安全经营管理
13505518118
49
杨保俊
男
合肥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教授
化工工艺
13155131429
50
许朝阳
女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
高工
化工设计
安全管理
13956006148
51
乔保国
男
安徽科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一级评价师
安全评价
13033038351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从事专业
联系电话
三、金属冶炼组(5名)
52
王世发
男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
工程师
安全工程
13705552968
53
田 俊
男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
高工
电气、机械
13955532165
54
晏根宝
男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钢轧总厂
工程师
炼钢、轧钢
13955558692
55
唐晓文
男
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高工、注安
冶金
13866156369
56
周建民
男
铜陵有色铜冶炼分公司
工程师
有色冶金
13955906211
7.5预案简化版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简化版)
目 录
1 预案适用范围图
2 应急组织体系图
3 事故响应分级和预警行动表
4 应急响应图
5 后期处置图
一、预案适用范围图
本省行政区域内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过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过程)、金属冶炼(生产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特别重大的事 故
超出省辖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省辖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根据上级指示或省安全监管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二、应急组织体系图
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在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省安监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工作组,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队,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赴事发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现场工作组
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队,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救援工作
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
职 责: 统一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
指 挥 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相关业务处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局负责人
省安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相关
业务处室
省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
指挥中心
省化学品
登记中心
组织应急值守事宜,接收事故信息,第一时间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接收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示,传达上级和局领导批示和意见并督办落实;
本局应急处置后勤综合保障
事故信息综合整理;
接收处置事故信息,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告,并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负责事故形势分析与预警工作;
在省政府新闻办指导下,协助地方政府发布事故信息
监督管理一处、二处、三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提供事故单位业务信息;
指导事故应急救援
向省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务等
负责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工作;
协调、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参加事故抢险救援;
提拱救援装备联络方式等信息
建立省化学品基本数据库;
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救援提供相关信息
应急专家组
根据救援需要,通知有关专家参加救援.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参与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和审查
省有关单位和事发地政府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省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履行相关职责
三、事故响应分级和预警行动表
事故等级
响应等级
预警行动
一般事故
(险情)
Ⅳ级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预案响应,并逐级上报至报省安全监管局
蓝色预警
发布红色、橙色预警的同时,省安全监管局通知省有关部门、事发地政府、救援队伍和专家等做好应急准备
较大事故
(险情)
Ⅲ级
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及以下预案响应,并报省安全监管局
黄色预警
重大事故
(险情)
Ⅱ级
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响应,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橙色预警
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发布
特别重大事故(险情)
Ⅰ级
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响应,上报并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组织应急处置
红色预警
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发布
5
四、应急响应图
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
响应
现场
工作组
现场救援
指挥部
指挥协调
应急联动
应急暂停和终止
事故单位及事发地政府先期响应
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事故
终止
暂停
启动相应级别预案:
事故单位及事发地政府负责人赶赴现场,根据本级预案组织处置。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事故情况,需要支援的提出请求
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成立由事发地市级政府、省有关部门等单位人员参加的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负责人或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指定的省有关方面负责人担任
事故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或者暂停救援不具备恢复应急救援条件并经科学论证后,现场救援指挥部经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宣布终止应急
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可以决定暂停救援,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在隐患已经消除,应当继续组织救援
启动本预案,进入工作状态:
1)指挥长指令办公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处置意见。
2)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所需信息,供指挥部研究决策。
3)省安监局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调集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负责人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政府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协调省有关部门(相邻地区)配合支援;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涉及到相关省时,及时予以通报;落实国家和省领导指示,进一步采取处置措施。
4)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
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包括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救援队伍负责人以及省有关单位人员等。
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工作,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2)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及相关人员救治、疏散、安置、安抚;3)组织实施现场警戒和安全通道管制;4)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关方案;5)组织协调有关保障和支援助;6)组织实施事故信息整理、保送和发布
抢险救援组
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
人员安置与后勤保障组
综合信息组
专家组
其他
组成: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卫生、救援队伍等部门和单位
组成:公安等部门
组成:事发地政府、民政、公安等部门
组成:政府新闻办等部门
组成:相关技术专家
职责: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职责: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等
职责:人员疏散安置、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救援物资装备、通信、电力、交通、食宿等保障
职责:事故信息综合整理及报送、发布,媒体接待等
职责:研究救援方案,提供技术咨询论证,提出处置措施等,供决策参考
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置其他救援组。
五、后期处置图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救援总结
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受伤与救援伤亡人员补偿安置、征用物资归还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完整、准确地记录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在应急终止后,将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事故调查组
事故发生单位在应急终止后,应向事故调查组报送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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