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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营业性演出申报文书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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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营业性演出申报文书格式 (样本) 广 东 省 文 化 厅 二O一一年十月 目 录 一、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二、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三、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申请登记表 四、个体演员备案申请登记表 五、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申请登记表 六、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七、营业性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备案申请登记表 八、营业性涉外涉港澳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申请登记表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申 请 人 经济类型 注册资本 万元 登记注册机关 注册号 经营范围 人 从业人员 人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主要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住 所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专职演员 登 记 姓 名 性 别 专业 学历或职称 身份证号 申明及承诺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合法,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 请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填报说明: (一)本表请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应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四)经营范围。按从事的艺术表演种类填写,如“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歌舞表演”、“杂技表演”、“魔术表演”、“马戏表演”、“皮影表演”、“朗诵表演”、“综合文艺表演”等; (五)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六)专职演员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盖章): (一)申请人填报的《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人持有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三)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专职演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 (六)演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的复印件(其中,所聘演员如属港澳台或外国居民的,还应提交经劳动部门审批的《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外国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七)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清单; (八)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的复印件。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申 请 人 经济类型 注册资本 万元 登记注册机关 注册号 经营范围 从业人员 人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主要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住 所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专职经纪 人员登记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经纪证号 申明及承诺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合法,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 请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应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四)经营范围。填写拟从事的经营类别,如“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等; (五)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盖章): (一)申请人填报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人持有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金证明(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银行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入资专用存款帐户余额通知书》或银行询证函、进帐单等)复印件; (六)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指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及受中国演出家协会委托由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出具的《演出经纪人资格审核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八)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其中,所聘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如属港澳台或外国居民还应提交经劳动部门审批的《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外国人员就业证》)。 注:已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前款第(五)、(六)项材料不需提交。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申请登记表 申 请 人 经济类型 注册资本 万元 登记注册机关 注册号 消防审批机关 消防批准文号 卫生审批机关 卫生批准文号 经营范围 从业人员 人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主要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住 所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演出场所 基本情况 演出厅 名称 观 众 座席数 舞台情况 吊杆配置 副台 面积 台口宽 纵深 高 杆数 行程 承重 申明及承诺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合法,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 请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应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四)经营范围。填写拟从事的经营类别,如“接纳文艺演出”、“提供演出场地”等; (五)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一致。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盖章): (一)申请人填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人持有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金证明(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银行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入资专用存款帐户余额通知书》或银行询证函、进帐单等)复印件; (六)场所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场所开业前必须取得的消防安全批准文件和卫生批准文件复印件; (八)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图及相关管理制度。 个体演员备案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姓名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申请人照片 户籍地址 邮编 常住地址 邮编 经营范围 艺术表演 能力证明 专业 学历或职称 证件编号 发证机关 工商注册 机关 工商注册 编号 申明及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合法,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经营范围。按从事的艺术表演种类填写,如“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歌舞表演”、“杂技表演”、“魔术表演”、“马戏表演”、“皮影表演”、“朗诵表演”、“综合文艺表演”等。 (四)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不填报“工商注册机关”、“工商注册编号”栏。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签名): (一)申请人填报的《个体演员备案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人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艺术表演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的,可不提供)。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姓名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申请人照片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常住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范围 演出经纪人 员资格证明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发证(审核)单位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演出经纪人资格审核证明》 工商注册机关 工商注册编号 申明及承诺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合法,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 请 人(盖章): 年 月 日 一、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经营范围,填写“演出居间、代理业务”。 (四)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不用填报“工商注册机关”、“工商注册编号”栏。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签名): (一)申请人填报的《个体演出经纪人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人的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持有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即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复印件,及受中国演出家协会委托由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出具的《演出经纪人资格审核证明》); (四)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的,可不用提交)。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 演出许可证或备案证号 演出名称 艺术表演 类别 申请演出时间段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申请演出 总场次 场 演出日期 演出场地及地址 演出场次 年 月 日 场 年 月 日 场 年 月 日 场 演员或 团体情况 演员总人数: 人 其中 国内主要演员或团体名称: ,共 人 港澳地区主要演员或团体名称: ,共 人 台湾地区主要演员或团体名称: ,共 人 外国主要演员或团体名称: ,共 人。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明及承诺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合法,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举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不申请演出时间段的,可只填写演出时间、地点; (四)演出日期、演出场地名称及地址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盖章): (一)申请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所需材料 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职位、证件号码)、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参加演出的同意函(应包括但不限于同意的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6、监护人出具的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的同意函(无未成年人参加演出的,无需提交); 7、演出场所的同意函(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或其与演出举办单位的协议; 8、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交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合格文证明件复印件; 9、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交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10、演出节目单、节目内容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朗诵类节目应提交歌词、朗诵词文本,用外文演绎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本;舞蹈、杂技类节目应提供视频资料和内容简介;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提交剧本和剧情简介;乐曲类节目应提交音频资料)。 注: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由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经批准后,于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 (二)申请举办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所需材料: 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我单位近2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形”等); 5、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职位、证件号码)、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演员提交护照;港澳地区演员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演员提交台胞证;中国内地演员提交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属合法注册团体的,仅需提交注册文件及领队、法定代表人护照,不需提交其他演职员护照); 6、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参加演出的同意函,台湾演员需按文化部台办要求提交演出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 7、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还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并翻译; 8、监护人出具的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的同意函(无未成年人参加演出的,无需提交); 9、演出场所的同意函(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或其与演出举办单位的协议; 10、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交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合格文件复印件; 1、、0、11、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交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12、资金安排计划书(主要指演出项目各项费用总和,包括演出费、制作费、场租费、宣传费、国际往返旅费和食宿行等接待费、不可预见费等)和资金证明(指由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 13、演出节目单、节目内容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朗诵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朗诵词文本,用外文演绎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本;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和内容简介;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注:1、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由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经批准后,于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 2、涉台湾地区的演出,需提交一式三份材料。 营业性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备案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 单位 演出许可证号 演出名称 省或市文化 部门批准文号 批准演出 时间 批准演出场所及地址 批准演出场次 演员或 团体情况 国内主要演员或团体: ,共 人。 港澳地区主要演员或团体: ,共 人。 台湾地区主要演员或团体: ,共 人。 外国主要演员或团体: ,共 人。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明及承诺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合法,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举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演出日期、演出场地及地址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盖章): (一)申请人填报的《营业性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备案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人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申请人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省或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注:此备案为告知性备案。 营业性涉外涉港澳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 单位 演出许可证号 演出名称 原批准文号 批准演出 时间 演出场所 及地址 演出日期 演出场次 演员或 团体情况 国内主要演员或团体: ,共 人。 港澳地区主要演员或团体: ,共 人。 台湾地区主要演员或团体: ,共 人。 外国主要演员或团体: ,共 人。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明及承诺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合法,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举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原批准文号是指已经文化部、省文化厅或所辖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批准的演出文件编号。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盖章): (一)申请人填报的《营业性涉外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人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申请人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原批准文件复印件,属授权演出的,还应提交被批准演出单位出具的授权书; (五)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我单位近2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形”等内容); (六)经原批准的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职位、证件号码)、演员有效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 (七)演出场所的同意函(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 日期等内容) 或其与演出举办单位的协议; (八)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交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合格文证明件复印件; (九)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十)资金安排计划书(主要指演出项目各项费用总和,包括演出费、制作费、场租费、宣传费、国际往返旅费和食宿行等接待费、不可预见费等)和资金证明(指由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 (十)经原批准的演出节目单、节目内容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朗诵类节目应提交歌词、朗诵词文本,用外文演绎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本;舞蹈、杂技类节目应提供视频资料和内容简介;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提交剧本和剧情简介;乐曲类节目应提交音频资料)。 注:1、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由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经批准后,于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 2、此为审核性备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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