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系统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有关规定,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为了安全施工特制定本措施.一、 安装装备1. 监控设备在安装或大修后必须按照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测试、调试合格,并在地面运行24-48小时后方能下井。2.对主通讯电缆进行详细检查,规格、型号、截面质量均符合要求,外观无扭曲、损坏等现象。3。主通讯电缆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4.戴好防护用品,工人工具,安全带,升降梯。二、安装、拆除设备1。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2。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
2、、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开关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3.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4.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5. 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方可拆除。6.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7.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
3、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8. 安装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9. 采、掘工作面巷道超过1000米时,必须在其中部安装甲烷传感器.10.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11. 在皮带机头下风侧1015m安装一氧、烟雾传感器.12. 在采掘工作面完毕后或不需要监控设备时方可拆除监控设备.三、 注意事项1. 在安装或拆除监控分站,断电器时要轻拿轻放,口号一致,避免砸脚碰手。2. 安装或拆除传感器时注意登高扶好梯子,超过1.5m时要带好保险带,注意头顶的杂物划伤。3. 在安装烟雾、一氧传感器时需上皮带时,一定要先和皮带司机打好招呼,然后拉好闭锁,待工作结束后,恢复闭锁再通知皮带司机。4.煤仓上方工作时要系好安全带,绑好联系绳(联系绳一头绑在固定物体上,一头系在作业人员上),并有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