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名称: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室内装修工程致: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经审核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和报表,并扣除有关款项,同意本期支付工程款共(大写)壹拾伍万贰仟叁佰叁拾捌元捌角壹分(小写:152338。81元)。请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其中:1. 承包单位申报款为:152338。81元2. 经审核承包单位应得款为:152338。81元3. 本期应扣款为:0元4. 本期应付款为:152338。81元附件:1. 承包单位的工程付款申请表及附件;2.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记录.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