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简答题
一、 职工薪酬 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内容: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二、增值税不予抵扣的会计原则
1、属于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不能抵扣的(购进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货物、购入的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计入购入货物以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2、属于购入货物时无法认定是否能抵扣时,按发票的增值税额计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若该货物以后用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的,应将原来已计入进项税额且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相关者承担,如:
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贷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三、弥补亏损及其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将本年的亏损自“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即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本年利润
结转后“利润分配”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
弥补亏损的渠道:
1、 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但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不需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2、 亏损经过五年为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税后利润弥补.此时也不需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1和2两种渠道应将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
3、 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应向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四、不同存货的可变净现值处理
可变现净值,是指未来净现金流入
1、 需要继续加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材料存货)=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
2、用于出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商品存货)=存货的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估计售价的选择
• 合同价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以合同价格为基础.
企业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 一般销售价格
没有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约定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五、各类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购买价格)
应收股利(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金额)
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 溢价 交易费用 后期摊销额)
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其中,交易费用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核算 )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债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借或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 溢价 交易费用)
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购买价+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初始计量
债券投资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其中,交易费用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核算)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
股票投资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
【归纳】与投资有关的相关费用会计处理如下表所示:
项目
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
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
发行债务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
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
计入管理费用
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计入应付债券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
计入管理费用
其他方式
计入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
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计入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计入成本
计算题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无形资产 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初始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购买价格)
应收股利(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 溢价 交易费用 后期摊销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借或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 溢价 交易费用)
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购买价+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后续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发放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公允价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账面价)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出售 借:银行存款 (实际价款)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结转之前的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结转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结转之前的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借贷方 差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现金流入(实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计提的减值损失
已收回的本金:债券发行方提前偿还的部分本金.
已计提的减值:持有至到期投资计提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计算期末摊余成本的话也是要将其减掉。
其中: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现金流入(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最后回收到本金 借: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一次还本付息)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券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借或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摊余值公允价值变动)
出售: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冲销)
投资收益(差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出售: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冲销)
投资收益(差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代表的是在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中享有的份额.即:借: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持股比例)
(借或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金额)
借:管理费用(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持股比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该是所交付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
(1)以现金作为合并对价。支付的现金金额本身就是公允价值,再加上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如审计费、咨询费及评估费等,确定为合并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购买日的合并成本)
应收股利 (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初始计量
区分 建造设备
原材料 工程物资的增值税单独记 可抵扣
借:原材料 (工程物资)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工程物资)
建造不动产 办公楼等
原材料 工程物资的增值税不单独计 计入成本
借:原材料 (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成本+增值税)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借: 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贷:工程物资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相同:对于存货——-用于固定资产建造—改变用途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税价格*17%)
(一)外购固定资产
不需安装 借:固定资产(买价,相关税费,相关费用等)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需要安装 借:在建工程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贷 :在建工程
具有融资性质: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未来支付款项的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 (倒挤的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未来应支付的款项)
每年 借:在建工程 (期末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分期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设备已达可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付款完毕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
(二)自行建造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成产部门水电费等)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后续计量 当月增加 下月折旧 当月减少 当月折旧
资本化支出--更新改造(折旧额不提 折旧年限要算)
计提之前的折旧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累计折旧
更新改造: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处置 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手续费)
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清理借方—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贷方余额)
或者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企业拥有或控制的 没有实物形态的 可辨认的 非货币性资产 (不包括商誉)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权 著作权 特许权 土地使用权(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外购的土地使用权,投资者投入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初始计量
(1)外购 成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 直接归属的其他支出(专业服务费,测试费用)
不包括:宣传的广告费 管理费用 其他间接费用
达到使用状态之后 的费用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投资者投入
借:无形资产 (公允价+税费)
贷:实收资本(股本) (公允价)
银行存款(税费)
(3)内部开发 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 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
成本:开发时损耗的材料 劳务成本 注册费等
(运行无形资产的培训费不计入成本)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计入成本)
—-费用化支出(费用化)
后续计量 当月增加当月摊销 当月减少 当月不摊销
使用寿命(孰短原则) 无确定寿命 不摊销
残值高于账面价 不摊销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出租 借:银行存款 (租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摊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累计摊销
应价税费-—应交营业税
出售 借:银行存款 (售出价格)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成本)
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借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报废(转销)
借: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无形资产
货币性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 (生产部门生产人员工资)
制造费用 (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
管理费用 (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工资)
销售费用 (销售部门人员工资)
在建工程 (内部开发人员工资)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职工福利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 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A, 计算分配(决定发放) 自产
借:生产成本(直接生产工人薪酬)
管理费用(总部管理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售价+增值税)
B, 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售价)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外购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购买价+增值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购买价+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 将房屋无偿提供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其他应付款(公司租赁的租金 职工不付)
消费税
(1) 产品销售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率)
(2) 委托加工物资 笔记
一般公司债券
发行债券: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面值
—-利息调整
计算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利息
最后还本付息 借:财务费用
应付债券-—面值
--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营业税
(1) 提供劳务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2) 销售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手续费)
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3) 出租或出售无形资产
出租:借:其他业务成本 (摊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累计摊销
应价税费——应交营业税
出售:借:银行存款 (售出价格)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成本)
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借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金融资产减值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
发生减值时
期末应比较摊余成本与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果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低,则应考虑计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或“坏账准备")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借: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发生减值条件的判断: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通常为20%的幅度)或非暂时性的下跌
资产减值损失 (应减记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原计入的累计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差额)
2。已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时
(1)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资产减值
资产减值测试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直接测试
可收回金额 以下两项比较 取高项作为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一.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二.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比较 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时,按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XX资产减值损失
贷:XX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资产减值后账面价是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 产生现金流的最小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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