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惠民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应急预案为加强资本管理,确保极端条件下资本的需求和可获得性,结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号令)和我行相关制度办法,现制定资本管理应急预案如下:一、资本管理目标。我行资本管理的总体目标应达到监管要求三级水平以上,当某一指标达到风险预警线时,采取补充资本等措施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其中:(一)资本充足率最低为10.5(含储备资本2。5%),力争保持11以上.某一时点达到10.5时,设为风险预警线;(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为5%,力争保持7%以上.某一时点达到5时,设为风险预警线;(三)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为6,力争保持8%以上。某一时点达到6时,设为风险预警线;(四)杠杆率最低为4%,力争保持6%以上.某一时点达到4%时,设为风险预警线。二、应急管理1. 成立资本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行长担保组长,成员为主管财务副行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综合业务负责人、风险合规部负责人、各支行行长.2。优先考虑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应将增加内部积累作为提高核心一级资本的重要途径,并吸引股东持续注资,完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质量。3.充分考虑融资市场流动性变化,合理设计资本补充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起行申请增资、向监管部门申请变更和增加股东等途径,保证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