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前甲方需提供的资料(政府检查需要)1)、规划用地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3)、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4)、建设工程开工证、施工许可证;5)、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规划部门定位验收合格通知书;6)、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7)、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图纸审查意见即设计回复,盖审查章的图纸,招标答疑,图纸答疑);8)、本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复印件);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10)、招标文件、承建单位投标文件等;11)、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1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13)、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授权;14)、建设单位与有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